《妙法蓮華經》卷第五〈如來壽量品〉第十六:「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諸善男子,如來所演經典,皆為度脫眾生,或說己身,或說他身,或示己身,或示他身,或示己事,或示他事,諸所言說,皆實不虛。」
佛在過去四十餘年來所說的法,都是為了要渡化眾生,使令離苦得樂。因此說佛本身自己過去的示現事實,或者是說他人的身分,各各說明他們的過去因緣;或者是示現自己的身分,現種種身來做度化眾生事業;或者是示現他人示現的種種身,而做度化眾生事業;或者是說明自己的事情,過去多生多劫怎麼樣度化眾生。[1]
過去四十餘年所說的都是實在話,雖然實在,但不是第一次,是為了眾生而不能不做這樣示現;雖然是示現,實有這個事實。前面過去幾十年來說的,沒有一句話是虛假,完全是實話。
而佛老早就成佛,這些事實祂不是這一次才有這些示現,是為了度眾生的方便,才有這一代時教的種種權巧方便的事實。佛的四十餘年說法,開三權的權以顯一實,法法皆實;實是權家之實,權是實家之權。所以過去所有的示現,也不是虛妄,都是實有其事,所以非實而非虛。[2]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第188集-卷(五)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1] 《妙法蓮華經文句》:說即聲教、示即形現。形聲不出自他。若說法身是說己身,若說應身是說他身益。言值然燈佛,即是說己身,然燈是我師,是說他身。示正報是自己事,示現依報,是示他事。隨他意語是說他身,隨自意語是說己身。示己他事,亦類如此。CBETA,T34, no. 1718, p. 131c16-c21。
《法華文句記》:「言值然燈」至「說他身」者,以然燈佛身為他身者,若準此意,他身之言應存兩釋,示即必在於我,說則兼於自他,如今之說彌陀,亦成我事及彌陀事,緣相關故。如一眾會,或集十方,或集一方,或往十方。或往一方。「示現依報」者,非直現土,土塵皆說,具如《華嚴》。CBETA,T34, no. 1719, p. 335a27-b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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