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法華經傳記卷第六>諷誦勝利第八之四>隋.相州北道僧.二十二



    隋.相州北道僧.二十二

相州北道有二人僧,失其名。朋友之道,其利斷金,並室而住。一人誦十地論,一人誦法華經。靜夜止誦,相告曰:吾等二人,若死者,當來報因果之有無也。

數歲之後,誦十地僧先病卒,良久無報。朋友僧晝夜悲泣,恨遲來報,夢來報曰:吾以貢高勝負心誦十地論,不思後生苦樂,以心麤故,炎魔法王,配我置收闇室。若任其罪,滅貢高勝他罪,方生淨土。公追憶我誦經,大光明照闇室,身涼苦息,不久離苦。朋友之道,遠霑後世。我慶幸公善知識,公何恨我哉?公三年後,當生淨土,願為我諷誦一百部,速生淨土,來迎公神。
夢覺,澡浴塵穢,著新淨衣,更誦一百部。又夢來報曰:依公恩澤往淨土,經三年來迎,莫廢誦業。寤向同行僧說之。[1]



[1]《法華傳記》卷第六,CBETAT51no.2068p.76c20-77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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