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6日 星期一

別五時、通五時


  天台的五時判教,除了依《涅槃經.聖行品》的「五味喻」,《法華經》的〈信解品〉、〈藥草喻品〉也是依據。於《天台四教儀》中,從「華嚴時」一直到「法華涅槃時」,每一時都有引證〈信解品〉的經文。

  因此對於五時說教,了解〈信解品〉才能明白「別五時」,了解〈藥草喻品〉才能明白「通五時」的意義。所以〈信解品〉與〈藥草喻品〉,是通別五時論的合併領悟之境界。

[華嚴時]

〈信解品〉:「世尊!爾時窮子傭賃展轉遇到父舍,住立門側,遙見其父踞獅子床,寶几承足,諸婆羅門、剎利、居士皆恭敬圍繞。以真珠、瓔珞,價直千萬莊嚴其身,吏民、僮僕,手執白拂侍立左右,覆以寶帳,垂諸華幡,香水灑地,散眾名華,羅列寶物,出內取與,有如是等種種嚴飾,威德特尊。 窮子見父,有大力勢,即懷恐怖,悔來至此。」[1]

  佛成道以後,先演說華嚴教義,這段經文是注重在「別五時」的次第說法,約聲聞人所了悟、以最鈍根的聲聞根性來說明,以「子見父」說明窮子(聲聞人)在華嚴會上的的境界。

  「遇到父舍」在法義上,是說明這些聲聞根性的人因為在三界六道輪迴太久,覺得太苦了,厭苦欣樂,希求解脫。從漸漸學習而熏習本有的出世善根,慢慢開發而扣到佛的大慈悲心。

  佛的無緣大慈為舍宅,法身理體安住在城、周遍十方,這是長者父的境界。窮子不知不覺跟父相遇,有大根的緣故,所以能「遙見其父」。

  用「婆羅門(最高種性)」譬等覺、登到十地的菩薩,以「剎帝利(王族)」比方第九地到初地菩薩,以「居士(富而未貴)譬住、行、向三十心的三賢位。「皆恭敬圍繞」說明佛在華嚴上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頓說華嚴的境界,聽眾皆恭敬圍繞。

  「以真珠瓔珞,價值千萬,莊嚴其身」,說明報身佛的八萬四千相好莊嚴。古德有一句話:「不讀《華嚴經》,不知佛富貴。」顯示華嚴會上千丈盧舍那身的報身佛境界,其莊嚴的富貴情況,是沒有辦法用文字表達的。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06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信解品〉:「即遣傍人急追將還,爾時使者疾走往捉。窮子驚愕,稱怨大喚:『我不相犯,何為見捉?』使者執之愈急,強牽將還。於時窮子自念無罪而被囚執,此必定死;轉更惶怖,悶絕躄地。」[2]

  佛在華嚴會上派令大菩薩們直說大法──加被法慧菩薩說十住、加被功德林菩薩說十行、加被金剛幢菩薩說十迴向、加被金剛藏菩薩說十地,還有前後的文殊、普賢諸大菩薩在華嚴會上的說教,都是佛所遣的「傍人」。把佛所親證的境界,藉菩薩的因緣透露出來,所以叫做「即遣傍人」。佛為能遣,諸大菩薩為所遣,遣他直說圓頓大教,所以叫做「急追將還」。「急追」就是在華嚴會上頓說圓頓大教,「將還」是要他馬上接受這個大法。

  「窮子」比方小乘根性,小乘根性在華嚴會的大乘境界裡聽到大法,覺得與自己沒關係、也忘記從前所發的大心,現在只是想求自己解脫,突然之間聽到大乘的教典,違背他的心願,所以害怕了,因此就「驚」。

  「使者執之愈急,強牽將還」,說明在華嚴會上那些大菩薩們,說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乃至說所有的佛的境界,不管接受不接受,就是直說。

 

〈信解品〉:「窮子歡喜,得未曾有,從地而起,往至貧里以求衣食。」[3]

  比方聲聞人在華嚴會上,對大法不見不聞──「有眼不見舍那身,有耳不聞圓頓教」,聲聞人在華嚴會上,對圓頓教法是完全沒聽到。在《八十華嚴》三十九品當中,於第三十八的〈離世間品〉(第五十九卷)以前,完全沒有聲聞,都是菩薩,是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說大法。一直到了第三十九品〈入法界品〉(就是《四十華嚴》的〈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是在舍衛國給孤獨園說的,那時候才有舍利弗、目犍連等聲聞,詳細敘述聲聞人在華嚴會上不見不聞的情況。

  這段文就是說明聲聞人在華嚴會上,縱然聽到大菩薩說大法,完全不見不聞。在當時舍衛國給孤獨園,以大乘根性的境界來看是清淨莊嚴的華藏世界,可是聲聞人看到的是世間普通房子、只看到佛的老比丘相(丈六金身老比丘相的應身佛),沒有看到報身佛的千丈盧舍那身之莊嚴,所以「有眼不見舍那身」;既然不見,也就沒有辦法讚歎,所以「有耳不聞圓頓教」。此是比方在釋迦牟尼佛出現世間成佛以後,在菩提樹下先說華嚴,所謂「三七日中說華嚴」,那個時候完全是說大法,把佛所親證的境界一時頓說,完全表現出來。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07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阿含時]

〈信解品〉:「爾時,長者將欲誘引其子而設方便,密遣二人,形色憔悴無威德者,汝可詣彼,徐語窮子:『此有作處,倍與汝直。』窮子若許,將來使作。若言:『欲何所作?』便可語之:『雇汝除糞,我等二人,亦共汝作。』」[4]

  「密遺二人」,「二人」如果約法說,就是四諦、十二因緣。所以華嚴以後,佛到鹿野苑初轉法輪、說四諦,就是對聲聞人說法;對緣覺人辟支佛,說十二因緣。

約理說,就是真俗二諦──真諦之理,俗諦之事。

  約人說,就是聲聞、緣覺。在聲聞中有的是「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所以佛大弟子有些是菩薩示現:像舍利弗久遠已經成佛,示現做聲聞,來引誘聲聞人;而摩訶迦葉、富樓那、迦旃延、目犍連等都是菩薩化身,來引誘實行的聲聞根性。

 

〈信解品〉:「即脫瓔珞細軟上服嚴飾之具,更著粗弊垢膩之衣,塵土坌身,右手執持除糞之器,狀有所畏。」[5]

  這兩句話指在阿含會上,佛脫舍那珍御之服,隱舍那身──「脫」就是隱,把報身佛隱藏起來;「瓔珞細軟上服」比方報身佛的相好莊嚴。現在要接小根人,不能用報身,要用劣應身,所以把報身的珍貴之相隱藏起來。

  「著弊垢衣」就是現丈六老比丘相(應身佛),二乘人於四十九年看到釋迦牟尼佛跟他們相同的,示現老比丘相,並且以後還有九種的煩惱。這是為接引聲聞人,使令夠斷煩惱了生死,也就是五時中的「阿含時」。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08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09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信解品〉:「諸有所須瓫器米麵鹽醋之屬,莫自疑難。」[6]

  此是喻四諦十六行觀,若努力進修就能得到滅諦涅槃。

 

〈信解品〉:「所以者何?我年老大而汝少壯,汝常作時,無有欺怠、瞋恨、怨言,都不見汝有此諸惡,如餘作人,自今已後如所生子。」[7]

  這是喻說在五根努力進修成就五力,斷煩惱了生死就沒有問題,一定能夠證初果。因為有信力所以無「欺」,有精進力就沒有懈「怠」,有念力而念念不忘於所修的法門因此不會動煩惱而沒有「瞋」,有定力就沒有「恨」意,有智慧力就沒有「怨」。信、進、念、定、慧,五力具足,就沒有欺、怠、瞋、恨、怨的五種過錯。

所以受到長者的信任,「自今已後,如所生子」,當一個長者或主人肯把佣人奴婢當作自己兒子,世間上是不曾有過的,可是今天窮子得到了,所以高興得不得了,這是喻「世第一位」之後,進一步就見道,就到見道位。

 

〈信解品〉:「即時長者、更與作字,名之為兒。」[8]

長者利替他更立一個名字,看做親生兒子一樣,此是說明他已經具備七覺支、八正道,就是從世第一的最後心,入見道位而證初果。

 

〈信解品〉:「爾時窮子雖欣此遇,猶故自謂客作賤人。由是之故,於二十年中常令除糞。」[9]

窮子雖然很幸運的碰到這麼好的因緣,長者看他像親生兒子,遇到這麼好的境界這麼歡喜,但是他自己不會認為自己很高貴起來,所以猶故自謂客作賤人

為什麼說「二十年」證四果?證初果的時候要有一無礙一解脫,就是斷見惑、斷九地──九九八十一品的思惑,要九無礙(新譯九無間)、九解脫、無礙道(新譯無間道),再加上見道位的一無間一解脫,合併起來就是二十個,要具備這二十個智慧。

  見道位為一無礙、一解脫,修道位為九無礙、九解脫,合併起來正好二十。所以要證四果阿羅漢,要有九無礙、九解脫,再加上見道的一無礙、一解脫,正好是二十個無礙解脫。所以以「二十年」,來比方他在二十年當中都做斷見思惑的工作,聲聞人見思惑斷了,出三界了。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0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方等時]

〈信解品〉:「過是已後,心相體信,入出無難,然其所止猶在本處。」[10]

  「過是已後」就是在五時第三「方等時」,領悟到大乘方等時的教義的道理,知道與相信有大乘佛法。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1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般若時]

〈信解品〉:「爾時,長者有疾,自知將死不久,語窮子言:『我今多有金、銀、珍寶,倉庫盈溢,其中多少所應取與,汝悉知之。我心如是,當體此意。所以者何?今我與汝便為不異,宜加用心,無令漏失。」[11]

  長者命令窮子接受他的家業、替他辦內務,以前都是做苦工,現在不要做苦工了。現在命領家業就是比方「般若時」,領悟到般若時的道理。這有兩段:第一、命知家事,第二、受命領知。這一段就是「命知家事」,命令窮子明白他家裡的事務,要替他辦家事。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1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信解品〉:「爾時窮子,即受教勅,領知眾物,金銀珍寶及諸庫藏,而無悕取一飡之意。然其所止故在本處,下劣之心亦未能捨。」[12]

  此是「領家業」,「領」就是管理而已,還不是給他。於後的「付家業」才是給他,就是到了「法華時」,體悟法華的道理了。「領家業」是領悟到般若的道理,為什麼他都管理了卻不敢睎取呢?這是比方般若時的時候,釋迦牟尼佛經常教他的大弟子們在般若會上,為新入門的初學菩薩說般若的道理。而雖然這些大弟子們經常替佛教導初學的菩薩,但他總是想這是佛的加被,自己是聲聞人,沒有這力量講般若道理。這就是在般若會上,他已經體悟到般若的道理,可是他還不敢承擔。

 

[法華時]

〈信解品〉:「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已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13]

  「少時」就是般若以後、要講《法華經》之前,講《無量義經》。《無量義經》說「一法生無量法」,現在在法華會上,就是無量之法歸於一法,無量歸於一就是會三歸一、會權歸實、廢權立實。

 

〈信解品〉:「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國王、大臣、剎利、居士,皆悉已集」[14]

  「臨欲終時」就是佛不久就要入涅槃:將要入滅之前先說《法華經》,法華說完,後來不久說《涅槃經》,就入涅槃了。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2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五味調停

〈信解品〉:「佛亦如是,現希有事,知樂小者,以方便力,調伏其心,乃教大智。」[15]

  佛也是跟大長者一樣,現出希有之事。「希有」指五味調停──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這五時五味調停聲聞,使他究竟入於佛道,會歸一實,這是佛的「現希有事」,很希奇少有,而使我們能夠趣向於究竟佛道。

  「現希有事」就是說明釋迦牟尼佛四十餘年來,以五時的階段演暢佛法:說華嚴,眾生還不能頓受華嚴的大教,因為他們不見不聞;所以就脫舍那珍御之服,著敝垢衣,在鹿野苑初轉法輪,度五比丘,同時開始說阿含;經過阿含的說法,使他把見思的大糞除掉以後,然後說方等,彈偏斥小,歎大褒圓;然後說般若,一切法會歸摩訶衍,都是大乘;最後四十餘年以後,在法華會上會三歸一,說聲聞人都能成佛;不但是聲聞人能成佛,一切眾生有佛性者皆可作佛。〈方便品〉的偈頌裡面,最後說到舉手低頭皆成佛道,散心念佛都成佛道,沒有一個不成佛的,因為有佛性故。所以經過這五個時間的一段一段的調教,這是希奇少有之事,所以叫做「現希有事」。

  智者大師的五時說教的「別五時」,就是由〈信解品〉裡面體悟出來的。另外有「通五時」,其道理是從〈藥草喻品〉裡面體悟出來的。所以天台講「五時」,有通有別,就是從這兩品經說明。

 

  從華嚴到阿舍、到方等、到般若,現在到了法華會上,才會權歸實、會三歸一,必定要經過這五個階段,才能夠得到利益,這就是所謂「別五時」,固定的。因此宋朝的孤山智圓禪師作成一首偈頌:「華嚴最初三七日,阿含十二方等八,二十二年般若談,法華涅槃共七年。」這是完全根據〈信解品〉中根人(最鈍根的)經過的階段,他所有的修行、經過的歷程而定下來的情況。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5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6集-卷(二)信解品第四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9集-卷(三)藥草喻品第五

 

化儀四教

〈藥草喻品〉:「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今世後世,如實知之。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知道者、開道者、說道者,汝等天、人、阿修羅眾,皆應到此,為聽法故。」[16]

   這段文就是包含整部《華嚴經》。

 

〈藥草喻品〉:「如來于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隨其所堪而為說法。」[17]

  智者大師判天台四教──「化儀四教、化法四教」,化儀裡面的秘密不定與顯露不定,在化儀四教裡面的兩種不定,就在這文字裡面完全顯露出來。眾生的根性不同,佛所滋潤的能潤是平等的,沒有差別,由眾生的根性不同,所以以不定教的方式,使他各各都能得到佛法的利益。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第120集-卷(三)藥草喻品第五

 

[通五時]

〈藥草喻品〉:「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18]

  同一個無上醍醐味──四十九年所說的法,法法皆是醍醐。天台家把前面的四味,如果由前面四味得悟實相,叫做「毒發」;例如說生酥毒發、熟酥毒發、或者是酪也能毒發,就是這個毒發出來了,都會傷人。意思是說,在這法味之中,發出這個功用來,都能斷煩惱、都能成佛。所以前四味雖然有乳、酪、生酥、熟酥的不同,但是毒發就是醍醐,毒發跟醍醐沒有兩樣。經過開顯之後,這些前面四十餘年來所說的法,當體就是無上醍醐,沒有差別,所以「汝等所行是菩薩道」。

 

〈藥草喻品〉:「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能信能受。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隨宜說法,難解難知。」[19]

  別五時的次第,像中等根性的最鈍根人,他必定要經過這五時的歷練、五時的功夫淘汰,才能夠由淺入深,而到法華會上得到開權顯實、會三歸一,親證諸法實相,這是對於一般的,佛說法的次第。

  但是站在佛這邊,隨時隨地,有什麼根性現前,就為他說什麼法,不是那麼死板的,所以判教的時候要了解通五時

[參: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第122集-卷(三)藥草喻品第五

 

        「五時頌」問題探討http://dharma-yinlung.blogspot.com/2020/02/blog-post_23.html

 



[1]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c11-c17

[2]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c25-c29

[3]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a05-17a07

[4]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a07-a12

[5]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7a15-17)

[6]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 (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7a20-21)

[7]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7a22-25)

[8]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7a25-26)

[9]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7a25-27)

[10]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7a27-29)

[11]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a29-b04

[12]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7b4-7)

[13]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7b7-8)

[14]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7b8-10)

[15] 《妙法蓮華經》卷24 信解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8c12-13)

[16] 《妙法蓮華經》卷35 藥草喻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9b11-15)

[17] 《妙法蓮華經》卷35 藥草喻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9b16-18)

[18] 《妙法蓮華經》卷35 藥草喻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9c3-5)

[19] 《妙法蓮華經》卷35 藥草喻品〉(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9c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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