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 星期四

《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八、發願持咒-六即與圓教五十二階位開合之關係


《行法》:此之觀法,修在名字,成在五品,似發在六根,真發在分證,究盡在妙覺。今立願者,願修之得門成之即世,或於一觀,或歷餘心,便入似真,以至等妙。
[1]

  此段闡明「六即佛」,天台圓教修行與五十二階位開合之關係,[2]所達到圓教觀法的修證果位。

「理即」:吾人一心,本具有圓融三諦之妙理;
 
「修在名字」:由法相名字中,通達中道實相之妙理。
 
「成在五品」:依圓妙三諦的性德,而起一心三觀的修德,而證得五品弟子位,屬於外凡位。
「似發在六根」:斷見思、塵沙二惑,伏無明,彷彿見到圓融妙諦。即十信位,屬於內凡位。
「真發在分證」:無明分分斷,中道分分證。即十住位、十行位、十回向位、十地位、等覺位,屬於聖位。
 
「究竟在妙覺」:斷盡無明,證究竟諸法實相。即為妙覺位,屬於聖位。

  天台宗雖主張十法界眾生皆具佛性、皆能成佛,但須藉一心三觀的修行來顯發,以斷除煩惱的纏縛,解脫二種生死,並進趣向「六即成佛」的位階:「六」指雖然全體即是,但有迷悟因果、凡聖位之不同,其相有殊,不得相混雜,免增上慢。[3]「即」指平等不二的佛性,一切凡聖,生佛體同,免生退屈。「六即」者:「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證即、究竟即」等的六種圓教修行位階。

  「六即」判為圓教的理由,為令無信者離卑下心、去增上慢心,而立此六即。所有十法界,不論假名眾生、五陰實法、正報依報、心法色法,一一法當體皆是中道理性,都可論及六即之義,體現了《法華經》圓融實相的旨趣。[4]

  以下依《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之文解釋:

2026年4月13日 星期一

《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八、發願持咒-以十乘觀法釋十願


  知禮大師以十乘觀法來詮釋觀音菩薩十大願,認為觀音菩薩的廣大弘深誓願,收攝權實二法,如果沒有用天台教觀圓教義來詮釋,就無法解說深奧義理之所在。此是《大悲心呪行法》最長詮釋、最具特色。

2026年4月8日 星期三

《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八、發願持咒-以四弘誓願釋十願


  觀世音菩薩之十大願,知禮大師依兩種義理來詮釋:一、四弘誓願來詮釋十大願;二、天台的十乘觀法來解釋十大願。

  第一是依四諦(苦集滅道)立四弘誓願:依「苦諦」立眾生無邊誓願度;依「集諦」立煩惱無數誓願斷;依「道諦」立法門無盡誓願知;依「滅諦」立佛道無上誓願成。

  接著比配十大願開展,賦予圓教義理詮釋內涵,他認為觀音菩薩的廣大弘深誓願,收攝權實二法,如沒用天台教觀,沒辦法解說深奧義理所在。

  縱然發百千誓願都不離四弘誓願為基礎,十大願是以四弘誓願為根基而展現。而誓願若不依照真實之理而發,易流於虛妄不實,四弘誓願也是依四諦為基礎而開展出。 

表:「十願」與「四諦」對照

2026年4月6日 星期一

《大悲心呪行法》版本演變歷程


  《大悲懺》為流行甚廣的懺法,其淵源於宋代四明知禮大師(960-1028),依據《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創制的《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而《大悲心陀羅尼經》原屬密部,知禮法師將〈大悲咒〉的持誦與天台教觀結合制成懺儀。但流傳至今,版本內容已有很大差異,主要是將天台最具特色第十科「觀行」、觀世音菩薩十六願的天台教觀釋文刪掉,直接發十六願。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239-卷(七)陀羅尼品第二十六:持經功德甚多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第241集-卷(七)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聞品得益


一、流通迹本兩門-約化他勸流通-明咒護-〈陀羅尼品

() 問持經功德

() 答甚多

() 請以咒護

2026年4月5日 星期日

2026年4月4日 星期六

《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八、發願持咒-發如是願


  禮敬所奉請的三寶後,就是行法第八科「發願持咒」──先發願、再持咒,是《大悲心陀羅尼經》核心義理,知禮大師以圓教義理來解釋其修法。稱名持咒屬於事修,十大願配以十乘觀法的詮釋屬理觀,為事理兼備。因為〈大悲咒〉就是中道實相,透過發願讓心像虛空一樣的廣大,以容納像虛空一樣廣大的神咒,方能跟中道實相相應。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213-卷(七)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釋〈妙音菩薩品〉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第239集-卷(七)陀羅尼品第二十六:持經功德甚多

 

一、陀羅尼」的意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