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0日 星期五

天台智者大師發揚《金光明經》的懺悔深義




智者大師對於《金光明經》的詮釋,有《金光明經玄義》及《金光明經文句》兩部著作,[1]為天台五小部之一,為大師口述後,由門人灌頂法師所筆錄。遵式法師於《金光明懺法補助儀》總示事理觀慧所依第五」提到,若要修持《金光明懺》,應當要先研讀智者大師所著的這兩本論典,以俾解了懺悔深意,方能對行懺有益。[2]因此可知《金光明懺》的修持,是彰顯《金光明經》的懺悔深義。

《金光明經玄義》

於《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智者大師即說明「金、光、明」三字,因其無所不包、無所不統,顯現無量甚深法性:
當知一切橫法門,乃稱法性無量之說;遍譬一切豎法門,乃稱法性甚深之旨,方合經王一切遍收。若長若廣,教無不統,此義淵博,不可以言想。[3]
更列舉三德、三寶、三大乘、三菩提、三佛性、三識、三涅槃、三身、三般若、三道等十法,闡述萬法相即互融的關係,說明法法皆是法性或佛性的顯現。並於卷下提到「觀心」,與卷上所提的「佛性」是一致的,透過觀心而開顯自心本具的佛性。
關於《金光明經》的懺悔思想,是於《金光明經玄義》卷下的第四「明用」中提到:
第四明用。用,謂力用也,為經力用。滅惡故言力,生善故言用;滅惡故言功,生善故言德,此皆偏舉具論畢備也。夫一切種智是果上之德,果智由於無量功德之所莊嚴,滅除諸苦與無量樂。苦是惡業果,貪恚癡是惡因,惡因不除,果不得謝。聖人意先令滅惡因,故〈懺悔品〉居先。樂是善果,懺讚是因,懺罪讚聖,惡滅善生,故〈讚歎品〉居後,亦是互舉爾。將此勝用,莊嚴果智,智備體顯,體顯名「金」,果備名「光」,力成名「明」,益他曰「教」也。但〈懺品〉滅惡非不生善,〈讚品〉生善非不滅惡,互說一邊爾。〈空品〉雙導,懺不得空,惡不除滅;讚不得空,善不清淨。文云「一切種智而為根本」,即其義也。〈四王品〉已下,護經使宣通,還是生善;攘災令去,還是滅惡。攝此諸文,故言以為用也。[4]
說明「」即是本經的力用和功德,透過懺悔而滅惡,透過禮讚而生善,實踐之舉,達到防非止惡與隨學諸佛菩薩的誓願德行。因此《金光明經》的核心意旨,為將「」之大用來莊嚴佛果,成就一切種智,而法性也得以顯現,因此法性顯現為「金」,佛果具足為「光」,力用成就名「」,利益眾生為」,此為智者大師詮釋「金光明」勝義諦。「金」為尊貴義,以名法身德;「光」為照了義,以名般若德;「明」為利益義,以名解脫德。故「金光明」三字,用以名如來法身、般若、解脫三德之當體。而不論是滅惡或生善,都需要具備般若空慧,否則無法究竟懺除罪障,所行善業也非真正清淨。因此〈空品〉雙導了懺悔品的破惡及讚歎品的生善思想,通過空中不二的妙理,為天台圓教思想提供了佛典的依據。

《金光明經文句》

一、懺悔十義

《金光明經文句》是隨文解釋北涼曇無讖所譯的《金光明經》,於〈釋懺悔品〉中,說明本經特以懺悔為品,可看出其思想重點,[5]於解釋懺悔名中,以十種解說來展開懺悔的深義:
1. 首伏:順從佛理,不造作惡業。
懺者首也,悔者伏也。如世人得罪於王,伏欵順從不敢違逆。不逆為伏,順從為首。行人亦爾,伏三寶足下,正順道理,不敢作非,故名懺悔。[6]
2. 白黑:懺悔需斷惡修善,為有止過去的惡不再造作,勤修諸善法,方名懺悔。
又懺名白法,悔名黑法。黑法須悔而勿作,白法須企而尚之。取捨合論,故言懺悔。[7]
3. 修來改往:摒棄往昔所造諸惡,誓修未來諸善,以達身心止惡防非之效。
又懺名修來,悔名改往。往日所作惡不善法,鄙而惡之,故名為悔。往日所棄一切善法,今日已去,誓願勤修,故名為懺。棄往求來,故名懺悔。[8]
4. 披陳發露,斷相續心:對於一切違犯造罪的能作所做皆一併捨棄,不再生起造惡之心。
又懺名披陳眾失,發露過咎,不敢隱諱。悔名斷相續心,厭悔捨離。能作所作合棄,故言懺悔。[9]
以上是以「懺悔」的字義來敘述說明,接下來以人天及藏通別圓四教判,詮釋懺悔的實踐意義:
5. 人、天別:從最基礎的人道與天道來談懺悔,而不論是粗惡或微細之惡,同屬非善,均需懺悔。
又懺者名慚,悔者名愧。慚則慚天,愧則愧人。人見其顯,天見其冥。冥細顯麁,麁細皆惡,故言懺悔。[10]
6. 藏教:因為自己不及賢人與聖人,故要懺悔。
又人是賢人,天是聖人,不逮賢聖之流。是故懺悔。又賢聖俱是人天,是第一義天。第一義天是理,賢聖是事,不逮事理,俱皆懺悔。[11]
7. 通教:因藏教的人、天,不及通教的三乘賢人與聖天,因而慚愧,即是懺悔。
又慚三乘之聖天,愧三乘之賢人,不逮此天人,故名慚愧,慚愧名懺悔。又三乘賢聖皆是人,第一義理為天,約此人天慚愧,故名懺悔。[12]
8. 別教:因通教三乘的賢聖,對於別教三十心位之賢人與十地之聖者,感到慚愧,故名懺悔。
又三乘賢聖,尚非菩薩之賢,況菩薩之聖。今慚愧三十心之賢、十地之聖,故名慚愧懺悔。總此賢聖皆是人,第一義理名為天,約此人天論慚愧,故名懺悔。[13]
9. 圓教:從圓教的立場,三十心位以上是聖人,十信位是賢人,為別教菩薩三十心位的賢者與十地位的聖者所不及,這些圓教的賢聖皆是人,而第一義理屬天,即從賢聖、人天的角度來論述圓教的慚愧懺悔。
又三十心去自判聖人,十信是賢人,約此賢聖論慚愧懺悔。總此賢聖皆名人,第一義理名為天,約此人天論慚愧懺悔。合十番釋名也。[14]

二、懺悔處

在《金光明經》〈鬼神品〉,說明隨經典所流通之處,至心聽聞此經,即入諸佛無量甚深法性,此即是懺悔的歸依處。[15]因此行者當瞭解掌握法性的根本,方能起修而使道業有成,於《金光明經文句》云:
次明懺悔處者……此經云「我當為是作歸依處」,歸依處者,即甚深無量法性也。法性秖是諦理,諦理秖是妙境,諸佛所師,寂滅真如祕密之藏,十方眾聖安住其中。若得其本,本立則道生;不得其處,則平地顛墜,如盲人入棘林,動轉罣礙,為是義故,須識懺悔處也。故《普賢觀》云:「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我心自空,罪福無主,是名大懺悔,是名莊嚴懺悔,是名無罪相懺悔。」無罪相者,此約空為處也。莊嚴懺悔者,約俗諦為處也。大懺悔者,約中道為處也。若三種差別者,此是歷別論處爾。即一而三、即三而一者,此圓妙懺悔也,諸大菩薩修學佛法而懺悔也。若識此法而懺悔者,最妙最上懺悔處也。……行人若依法性為懺悔處者,高出一切諸處所也。行人若識此意,先當求覓法性道理為懺悔處也。[16]
罪無自性,非實質存在,若能觀罪性空,如《普賢觀經》所謂「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明瞭罪業的本無自性,罪性本空,無有實體,但從因緣顛倒而生,即能破除無明、執著,不起一切的妄念惡想,能成就真正的懺悔。諸大菩薩如法實踐懺悔者,為依法性而行,方是最究竟殊勝的懺悔處。

三、懺悔法

智者大師說明懺悔的方法,有正、助二法。正法是觀察法性的智慧,眾生日常行住坐臥、六根所對之一切,無非皆是佛法,罪福純是實相,即是大懺悔。但若對正法闇眛不明,則需以助法來輔助明暸,指事儀上的三業修持,來達成懺悔的目的:
次明懺悔法者。法為二種:一、正法,二、助法。正法者,即是觀法性之慧也。法性常故,是觀亦常;法性樂我淨故,觀慧亦爾。……以此觀慧,歷一切法亦復如是,故云「毘盧遮那遍一切處」。若行若住若明若闇,皆得不離見佛世尊,六根所對,無非佛法。……所觀之罪,非復是罪,罪即實相;所觀之福,福即非福,福即實相,純是實相,是名大懺悔也。助道懺悔者,若純用正懺,亦不須助;若正道闇昧不明了者,修助以助之。……略言勤用身口意而為助也,身謂旋禮,口謂讀誦,心謂策觀,而助開門。[17]

四、懺悔位

智者大師針對九法界眾生,說明從凡夫到等覺位,只要尚未成就佛果,均需懺悔。

五、三種懺悔

智者大師並將懺法分為作法懺、取相懺、無生懺三種,並舉三例來說明:
懺悔有三:一、作法,二、取相,三、無生,此三種通大小。……灰湯澡豆淨身、辛酒禁口、慚愧勤心、旋誦各有遍數等,皆「作法懺」攝也。「取相懺」者,如『方等』求十二夢王菩薩戒,見華光摩頂,虛空藏中唱聲,印臂相起罪滅,雖不正明作法,兼得事用也。「無生」者,如《普賢觀》云:「端坐念實相,如日照霜露。」觀空緣理,無相最上,雖不正作事相,兼上兩懺也。……又作法懺如服薑桂,差病而已,不能肥身,譬罪滅不能生善。取相懺如服五石,病差身充,不能得道。無生懺如服五芝,病除身飛,升仙得道,如是等種種分別,行者須知。今文具有大乘三懺:著淨潔衣、專聽是經、又七日七夜朝暮淨心等,即作法也。於其坐處,得見彌勒、文殊、普賢,即取相也。五陰舍宅,觀悉空寂,本無有生,亦無和合,即無生也。三意宛然,故能滅諸惡蕩三障,顯經力用也。[18]
作法懺是注重於事儀,以身禮拜、口稱誦、意思惟的三業,如法求哀懺悔。取相懺是依定力及運用觀想力求懺,若見瑞相則證明罪滅。無生懺是說明所有罪業皆從一念妄想所生,若能解了心性本空,罪福無相,則一切法皆空寂,罪亦消滅。作法懺及取相懺為事懺,無生懺為理懺,若能事理相融、相互運用,則無罪不滅,無福不生。藉由修習懺悔而滅除諸惡、三障煩惱等,此即是《金光明經》所彰顯的力用。
圖表 3 《金光明經》與《金光明經文句》與懺悔意義的相關內容概要簡表
品名
《金光明經》
《金光明經文句》
序品
《金光明經》蘊含甚深法意,受到四方佛的護持,懺悔為最上重要法門,能滅除諸苦及不善業,一切種智以懺悔為根本
明諸佛法性之源
壽量品
佛說長壽有二因緣:不殺、施食
藉由懺悔所造諸罪,可以減少惡業的產生,獲得像如來般的壽量功德
懺悔品
聽聞懺悔偈頌能除三世諸苦、眾惱所逼,得遇諸佛,遠離一切諸惡業,懺法為:請佛作證-佛前懺悔-發露罪業-供佛-發願-迴向-禮佛-持名讚嘆-教導眾生-功德隨喜
言破惡之意。懺名修來,悔名改往,斷惡修善,對往日所作的惡不善法鄙而惡之,對於往日所棄一切善法誓願勤修,說明懺悔的具體實踐方法
讚歎品
說明信相菩薩因過去常讚歎諸佛之功德,而使得現世夢見金鼓,並得獲知金光明懺悔法門。故頂禮諸佛-供養-讚嘆-發願
明生善之用。讚佛能生妙善,實踐懺悔也需佛力加持,故讚嘆諸佛無量功德
空品
說明四大之身虛偽猶如空聚,六根緣六塵令心常妄,當官萬法皆是空寂,修持無上菩提之道,證如來真實法身
〈空品〉導成滅惡生善,即是經用。懺悔需要有般若空慧的深層實踐,方能成就
四天王品
記述護國四天王立誓將加護受持及恭敬供養《金光明經》的人王並守衛其的國土,使成為護國經典的根據之一
明此經護國之功德利益
大辯天神品
記述大辯天女向釋尊立誓,護持宣說《金光明經》法義者,益其樂說辯才、大福德等福報
明護師。以「辯才」充益說法者
功德天品
記述功德天女(亦稱吉祥天女)向釋尊立誓,將對宣說《金光明經》者,供養所需之物不使乏少,令心安住思惟此經章句深義,速成菩提
明護眾。是以資財潤請說法及聽者,並收錄了所謂功德天女法的禮拜法
堅牢地神品
記述地神堅牢向釋尊立誓,將為宣說《金光明經》者,使其土地豐饒,人民富庶
明護地。誓以地味、膏腴味資益請經處、說處及聽處等地
散脂鬼神品
記述散脂鬼神大將以及二十八部鬼神向釋尊立誓,將追隨宣說《金光明經》者,時時處處為之護衛,滅惡得安
明惠仁及禳災。聞經歡喜發誓護於說者、聽者,隨侍宿衛擁護,悉滅其惡,令得安穩
正論品
闡述了人王治國養民之時必須擁有治世正論的緣由,必會得到諸天護衛其國土及國民
明人王弘經感通冥聖,諸天佐助善證興隆
善集品
舉過去世善集王(釋尊)曾請寶冥比丘(東方佛)宣說《金光明經》的本生功德因緣
亦明人王弘經,諸天祐助。
鬼神品
佛告功德天,流傳《金光明經》者必將得到無量鬼神及諸力士晝夜擁護,永離諸苦災禍
明聽法功德。為天龍八部、日月諸神等所衛護
授記品
釋尊對同席聽經的信相菩薩以及二子授記成佛
證明弘護、聽經功德,以勸流通
除病品
闡明了金光明功德不只除病,並能除眾生一切煩惱,進而明瞭經王醫王的作用相致
隨實相而修,聚足妙善根,眾生聞名服藥,悉得病除
流水長者子品
記述釋尊過去以流水長者子施食於瀕死之魚,並誦《金光明經》使其等轉生切利天之因緣,闡述了施食及施法食的功德。
言大悲接物。此品對後世施食作法以及放生思想之形成有著莫大的關係
捨身品
釋尊以過去世投身飼虎成就菩薩行之因緣,闡明瞭菩薩捨身是為求一切種智
明行者之功德。此品對後世捨身供養以及燒身、燃指等行為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根據
讚佛品
記述信相菩薩、樹神以及無量菩薩眾皆讚歎釋尊
因前十七品故有今品。上述各品利益出現於世,皆因如來大體、大智、大用金光明力
囑累品
佛殷勤付囑眾會應當讀誦弘揚《金光明經》,並擁護受持宣講此經者
此品為流通分


六、實相理觀是懺法行持要領

雖然在《國清百錄》中,沒有說明《金光明懺》修持理觀的方式,只提到為「直錄其事,觀慧別出餘文」,「餘文」即是說懺法之理觀部分,可於相關經典搜尋,如《摩訶止觀》的圓頓觀法。在《金光明經玄義》的「觀心釋名」中,對於《金光明懺》有相關的論述:
心貴故,心即是金⋯⋯心智之光能發智照理,故心是光。若心癡暗體則憔悴,心有智光膚色充澤,故《大品》云,般若大故色大,般若淨故色淨,亦能充益受想行等,心即明也。⋯⋯得此義者,即觀心金光明也。[19]
此處以觀心來解釋「金光明」之義,接著又以苦道、業道、煩惱道論金光明,即觀心王是觀苦道、觀慧數是煩惱道、觀諸數是業道等三法來論金光明,所謂:心王是金、慧數是光、餘數是明。」
其中觀「苦道」之文云:
今觀心王即觀苦道,觀慧數即煩惱道,觀諸數是業道。心王是「金」,慧數是「光」,餘數是「明」。如《淨名》曰「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者。若頭等六分,各各是身。此即多身。若別有一身,則無是處,各各非身,合時亦無。若頭等六分,求身叵得,現在不住,故不可得;過去因滅,亦不可得;未來未至,亦不可得。如是橫豎求身,畢竟不可得,即是無此,無亦不可得,亦有亦無亦不可得,非有非無亦不可得。但有名字,名之為身,如是名字不在內,非四陰中故不在外,非色陰中故不在中間,非色心合故亦不常,自有非離色心故。當知名無召物之功,物無應名之實,假實既空,名物安在?如此觀身是觀實相,實相即是「金」,實相觀智即是「光」,緣身諸心心數寂不行者即是「明」也。觀身是假名,假名既如此,觀色、受、想、行、識亦如是,即為苦道觀也。[20]
觀「煩惱道」之文云:
次觀煩惱道者:煩惱與業皆是身因,今且取煩惱為身因,而起觀也。《淨名》云「不壞身因」,而隨一相者,應作四句分別。誰身因果俱壞,誰身因果俱不壞,誰壞果不壞因,誰壞因不壞果。云何是身果?父母所生頭等六分是也。云何身是因?貪恚癡身口意業等是也。今且置三業,觀貪恚癡等四果。以無常、苦、空,觀智破貪恚癡,子縛斷名壞身因,不受後有名壞身果。凡俗之流,名衣好食,長養五陰,縱心適性,放逸貪恚癡,自惱惱他,一身死壞,復受一身,因果相續,無有邊際,是名因果俱不壞。如犯王憲,付旃陀羅;如怨對者,自害其體。身既爛壞,四陰亦盡,是為壞果。貪恚癡身因,轉更熾盛,彌綸生死,無得脫期,是為第三句也。餘三果亦以無常觀智,斷五下分因縛,五下分果身猶未盡,是名壞身因不壞身果。如此四句,存壞不同,皆不隨一相。隨一相者,所謂修塵共觀,觀一念貪恚癡心,心為自起,為對塵起,為根大乘起,為離根塵起,皆無此義。非自非他,非共非無因。亦非前念滅故起,非生非非生,非滅非非滅。如是橫豎,求心叵得。心尚本無,何所論壞?是名不壞身因而隨一相。隨一相者,即是隨金;隨相智,即是隨光;諸數寂滅,即是隨明。既得不壞一句,而隨一相了壞身因,亦隨一相壞身果,不壞身果亦隨一相,皆亦如是(云云)[21]
觀「業道」之文云:
次觀業道者:如《淨名》云「舉足下足,無非道場」,具足一切佛法矣!觀舉足時,為是業舉,為是業者舉,為業業者共舉,為離業業者舉。若業舉不關業者,業者舉不關於業,各既無舉,合亦無舉。合既無舉,離那得舉?舉足既無,下足亦無。觀行既然,住、坐、臥、言語、執作,亦復如是。是為觀業實相名為「金」,此觀智名為「光」,諸威儀中心數悉寂名為「明」,是為三道辯「金光明」。[22]
觀心論金光明之文,可見行、住、坐、臥等一切日常生活細行中,皆不離金光明之實踐。體觀諸法實相,觀智具足,並於一切威儀寂然明了,即是金光明。因此,修懺應將理觀之法融入一切事法中,事中有理,理不離事,於念起即修持止觀,諦觀諸法即空即假即中,如此方能成就究竟之懺悔。
其次,又以「六即」,來說明修習金光明之修行次第與證相:
夫有心者即具「法界法性金光明」; 能如此解了,是「名字金光明」; 常依此觀,念念不休,心心相續,即是「觀行金光明」; 若如朦朧如羅殼,中視未得分明,閉目則見,開眼則失,此是「相似金光明」; 若了了分明,閉目開目俱見者,是「分證金光明」:若妙覺果圓究竟明瞭,名「究竟金光明」也。[23]
至於具體之觀法,則提到:
次觀心明三識論金光明者:諦觀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即是觀心識於三識。何者?意識託緣發意,本無識緣,何所發?又緣中為有識為無識,若有識緣即是識。何謂為緣?若無識那能發識?若意緣合發二俱無,故合不能發,離最不可,當知此識不在一處,從眾緣生,從緣生法,我說即是空,於此空中,假作分別,是惡識、是善識、是非惡非善識,種種推畫,強謂是非識。若定空,不可作假識;若定假,不可作空,當知空非空,假非假,非空非假,雙亡二邊,正顯中道。一念識中,三觀具足。識於三識,亦不得三識觀。故《淨名》云:不觀色,不觀色如,不觀色性,乃至不觀識,不觀識如,不觀識性。雖不得識,不得識如,不得識性;雙照識,識如識性,宛然無濫。以照識性故,是菴摩羅識;照識如故,是阿梨耶識;亦照亦滅故,是阿陀那識。是名觀心中三識金光明。[24]
次觀心明三佛性金光明者:觀一念心起,即空即假即中,是見三佛性。何者?心從緣起,是故即空;強謂有心,是故即假;不出法性,是故即中。此釋已顯,更引經證之。《淨名》云:「何謂病本?所謂攀緣。何謂攀緣?謂緣三界。」證其假也。「何謂息攀緣?謂心無所得。」此證即空。「我及眾生病,皆非真非有。」此證即中。《華嚴》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證觀心即三佛性也。[25]
如此一念心中不離空假,亦不著空假,二邊不即不離入於中道,一念心中具足即空即假即中三觀,由三觀三諦理,這才是究竟觀心金光明。這種「實相正觀方法」,是以諦觀現前一念妄心了不可得,一切法空如實相,為正觀要領。如《普賢觀經》云:「一切業障海,皆由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智者大師亦說明,若行此理觀即是真實之懺悔法門:「作是懺悔,名大懺悔,名莊嚴懺悔,名無罪相懺悔,名破壞心識懺悔。」



[1] 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九冊。
[2] 《金光明懺法補助儀》今文正依百錄及新舊兩經,傍採法華三昧中文,以成十科事儀。但正修之前,略無方便,廣在止觀及諸懺法所明。欲修行著,當尋懺悔品疏,應先諦了識懺悔處(及懺悔法,法有正助) ,一一細知。若尊容道具歷事觀慧,當尋止觀方等懺文。若十科始終,事儀之後一一觀想,應尋法華補助儀,并須熟誦,令運念無滯。若經呪、佛名、五悔等文,並須預誦,悉令通利,不應道場之內猶自讀文。復須尋疏,明識作法、取相、無生三種懺法,若通、若別,事理節級對障,次第淺深之相,不得不了,慎勿容易。CBETA, T46, no. 1945, p. 958c17-c26
[3] 《金光明經玄義》卷上,CBETA, T39, no. 1783, p. 2b24-b28
[4] 《金光明經玄義》卷下,CBETA, T39, no. 1783, p. 11b28-c14
[5] 《金光明經文句》卷3諸大乘經多分散明懺悔。此經專以懺悔當品。CBETA, T39, no. 1785, p. 59a7-a8
[6]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a8-a11
[7]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a11-a13
[8]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a13-a15
[9]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a16-a18
[10]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a18-a20
[11]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a20-a23
[12]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a23-a26
[13]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a26-b1
[14]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b1-b4
[15] 《金光明經》卷3〈鬼神品〉:「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得知三世諸佛甚深行處,是人應當必定至心,隨有是經流布之處,若城邑、村落、舍宅、空處,正念不亂,至心聽是微妙經典。……若入是經,即入法性,  如深法性,安住其中,即於是典,金光明中,而得見我,釋迦牟尼。CBETA, T16, no. 663, p. 349b1-b18
[16]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b4-c2
[17]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59c2-c22
[18] 《金光明經文句》卷3CBETA, T39, no. 1785, p. 60b29-61a9
[19] 《金光明經玄義》卷下,CBETA, T39, no. 1783, p. 6c29-7a12
[20] 《金光明經玄義》卷下,CBETA, T39, no. 1783, p. 7a13-a29
[21] 《金光明經玄義》卷下,CBETA, T39, no. 1783, p. 7a29-b26
[22] 《金光明經玄義》卷下,CBETA, T39, no. 1783, p. 7b26-c6
[23] 《金光明經玄義》卷下,CBETA, T39, no. 1783, p. 7c6-c12
[24] 《金光明經玄義》卷下,CBETA, T39, no. 1783, p. 7c12-c29
[25] 《金光明經玄義》卷下,CBETA, T39, no. 1783, p. 8a1-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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