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

法華經傳記卷第四>諷誦勝利第八之二>宋.釋法宗.四



    宋.剡[1]法華臺.釋法宗.四

釋法宗,臨海人。少好遊獵,嘗於剡遇射孕鹿母墮胎,鹿母銜箭,猶就地舐子,宗迺悔悟,知貪生愛子,是有識所同,於是摧弓折矢,出家業道。

常分衛[2]自資,受一食法,蔬苦六時,以悔先罪。誦法華維摩。常升臺諷詠,響聞四遠。士庶稟其歸戒者三千餘人,遂開拓所住,以為精舍。因誦為目,號曰法華臺也。中時有異光明,暗夜如晝,人皆異之。
宗(釋法宗)後不測所終,臺寺現在。若有疾病者,止宿於中,祈念即愈矣。[3]



[1] 剡:音ㄕㄢˋ。溪〕水名,在中国浙江省。
[2] 分衛:佛教语。谓僧人乞食。
[3]《法華傳記》卷第四,CBETAT51no.2068p.62b26-c0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