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法華經傳記卷第十>依正供養第十二>宋.釋慧紹.一(燒身之志)



   宋.臨川招提寺釋慧紹.一

釋慧紹,不知氏族。小兒時,母哺魚肉輒吐,咽菜不疑,於是便蔬食。至八歲,出家為僧,後隨止臨川招提寺。

法華經,每至藥王品,迺密[1]有燒身之志,常雇人斫薪,積於東山石室數丈,中央開一龕,足容己身,迺還寺辭。於燒身之日,於東山設大會告別,知識其口闔境奔波車馬人眾及齎金寶者,不可稱計。至夜初更,行道誦經,紹(釋慧紹)自行香竟,執燭燃薪,入中而坐,誦藥王本事品。眾既不見紹(釋慧紹),悟其已去,禮拜未畢,悉至蘇已,洞燃誦經聲未息,火至額聞唱一心,言已奄絕。大眾咸見有一星,其大如斗,直下煙中,俄而上天。時見者咸謂天宮迎紹(釋慧紹),經三日薪聚乃盡。
前臨終時,謂同行曰:吾燒身處,當生梧桐,慎莫伐之。燒身三日果生矣。[2]



[1] 迺:音ㄋㄞˇ。同
[2]《法華傳記》卷第十,CBETAT51no.2068p.93a15-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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