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大師 說;荊溪尊者 述
大師以無礙辯力、無緣慈力,隨機益物,使不空過;故於誦習,別施方便綱格。雖即不逾大旨,而於別行,網目還殊;故更寄之,以具諸行。
余忝承宗匠,頗攬異同。以理冠之事無不可,但根緣不等,修習者希;故略指方隅,以擬行事。
然一家行旨,必藉十乘。此中義求,於理以足;的辨相狀,或未分明。故今先於,當文節目,指示諦境,義立十乘;次攬廣文,以點宗要。
先分節文者,文中自三:
初、示身口儀則,即序分也,義兼自他。
次、「第二」下,正示觀,當自行。
三、「第三」下,即流通也,義當化他。
於正觀中,分之為二:先法,次義。法謂觀法,義具眾行。
初、文境也。二、「次須」下,即觀智也。此中亦二:
先、釋次結。
釋中為三:初文、假觀,二、「次觀」下空觀,三、「雖無」下中觀。
次、「能作」下,總結。次「雖無」下,明具諸行。
於中又二:初、正明具法。次、從「三世」下,稱歎抑揚。
初具法中四:
初、具六度。
次、「自行」下,判權實。
三、「若能」下,具三因。
四、「若觀」下,具三德。於三德中,有修有性。
甲一、序分(示「身口儀則」)
夫欲念經滅罪,
第一、先須盥漱、整威儀,別座跏趺而坐。
甲二、正宗分二(示觀,義當「自行」)
乙一、觀法二
丙一、觀境
第二、入觀。所坐之座,高廣嚴好;
次觀座下,皆有天龍八部,四眾圍繞聽法。
丙二、觀智 二
丁一、釋 三
戊一、假觀
次須運心作觀:觀我能為法師,傳佛正教,為四眾說。
想所出聲,非但此一席眾,乃至十方皆得聽受,名為假觀。
戊二、空觀
次觀能說之人,所念之經。
何者是經:為經卷是?為紙墨是?為標軸是?
誦音為口出?為齦腭和合而出?
為有我身?為無我身?誰是念者?
誰是誦者:為心是誦?為口是誦?為和合出?
觀此四眾,為是實有?為從想生?
四眾非有,無我能誦,是名空觀。
戊三、中觀
雖無所誦之經,而有經卷、紙墨文字;
雖無能誦之人,而有我身,為四眾宣念。
雖非內外,不離內外;
雖非經卷,不離經卷;
雖非身口,不出身口。
從始至終,必無差謬,名不可思議。
丁二、總結
能作此解,能作此觀,
名為三觀於一心中得。不前不後,三觀宛然。
乙二、明具諸行 二
丙一、正明具法 四
丁一、具六度
雖無施者,而有法施;
雖無受者,四眾炳然;
雖無法座,登座宣說。
非一二三,而一二三,名為法施檀波羅蜜。
專心執持,無諸遮礙,名為持戒。
忍耐惡覺,名聞財利,皆不能惱,名之為忍。
一心不息,從始至終,無有慚愧,名為精進。
專念此經,無有愛味,名之為禪。
分別無謬,序正流通,無不諦了,句文分明,名為般若。
是名六波羅蜜具足。
丁二、判權實
自行此法,名之為「實」;傳授外人,名之為「權」。
丁三、具三因
若能一生,以此成辨功德,於無始心,名為「正因」。
若有觀心,名為「了因」。
高座為四眾說授,名為「緣因」,三因具足。
丁四、具三德
若觀未明,但是「性德」。
研之不已,觀心相應,名托聖胎。以胎業成就,名為「修德」。
中間四十一位,亦修亦性。至於極果,名為「種智」。
伊字三點,不縱不橫,名大涅盤、名到彼岸、
名第一義空、平等大慧。是名誦經正觀。
丙二、稱嘆抑揚
三世諸佛,無不從此而生;信者可施,無信莫說。
甲三、流通分(義當「化他」)
第三、流通者。
若自調度,不名為慈;見苦不救,不名為悲。
既修正觀現前,復應莊嚴法界。
所念經竟,出觀之後,以此運觀功德:
已登正覺者,願廣度眾生。
入位之人,悉登上地。
未入位者,即運慈悲二法,願未來世共成正覺。
次、義立十法者:如向觀境,即玅境也。修觀義當心。
次修空觀,義當止觀,次修中觀。
義當破徧,次總結束,義當通塞。
次具六度,義當道品;權實三因,義當正助。
次辨修性,義當次位。
第一義空:義當安忍,及以無著。
但依之修行,於理略足;於心中法,而未甚分明。
故更授廣文,以助行者;使十乘觀法,不出于誦持。
所觀十境,徧通乎聲色;故復重明,以先先轍:
一者、了向觀境,心性界如;具三諦,即玅也。
二者、依斯玅境,發誓而誦;求三德果,利十界生。
三者、一一文句,念念無遺;心性皎然,寂照雙運。
四者、寂照而誦,圓融徧破;總攝橫豎,無生教門。
五者、觀誦心性,念念雖著;尚無無著,豈有於著。
六者、曉誦心色,念處宛然;寂均調試,諸品具足。
七者、於誦習,弊念起,事理合然而兼治。
八者、應知誦心雖具,寂照自達已,位六即途。
九者、於誦習時,違順境起,專以寂照安之。
十、依觀誦功,已得相似。六根愛,此似位,名為頂墮;
若修離愛,進入銅輪。
於業、魔王、禪、見、慢、二乘諸動者,
即當移觀;勤而觀之,隨境觀成。
依前習觀,若不虧所誦,而兼治之;
彌為勝術,最為高尚。
誦經既爾,諸行亦復;然但得名,隨行十乘。
委悉終須,具依大部。
問:大部令觀陰、界、入境。與此誦經,同異何別?
答:義同事異。言事異者,誦持之,即善陰故。
故誦身口,即色陰也;
領納文句,即受陰也;
想緣義味,即想陰也;
作是誦持,即行陰也;
了別分明,即識陰也。
陰與界.入合不同;若能於茲,體達色心,
使具十觀十境無遺息,何減大部之行?
但有融今古、會釋教,理以為異耳。
觀心誦經法記(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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