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州.令孤元軌.四
貞觀五年,有隆州巴西縣令孤元軌者,信敬佛法。欲書寫《法華》、《金剛》、《般若》、《涅槃》等,無由自撿,憑彼上抗禪師撿挍。抗(上抗禪師)乃為在寺如法潔淨寫了,下袟還岐州莊所,經留在莊,并《老子》五千文同在一處。忽為外火延燒,堂是草覆,一時灰蕩。軌(令孤元軌)于時任馮翊縣令,家人相命撥灰,取金銅經。軸既撥外灰,其內諸經宛然如故,潢色不改,唯箱帙成炭。又覓《老子》,便從火化,乃收取諸經。鄉村嗟異。
其《金剛》、《般若》一卷,題字燋黑,訪問所由?乃初題經時,有州官能書,其人雜食行急,不護潔淨,直爾立題便去,由是被焚。其人現在,瑞經亦存京師,西明寺主神察自驗說之(右緣出三寶感通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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