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列名
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觀世音菩薩、得大勢菩薩、常精進菩薩、不休息菩薩、寶掌菩薩、藥王菩薩、勇施菩薩、寶月菩薩、月光菩薩、滿月菩薩、大力菩薩、無量力菩薩、越三界菩薩、跋陀婆羅菩薩、彌勒菩薩、寶積菩薩、導師菩薩。[1]
[句]五、列名者:大士大名,或從法門,或從行德,或從本願,雖是一名,備無量義。今依經、依觀,銷十八菩薩名。
卷第四序品:文殊師利
「文殊師利」,此云妙德,《大經》云:「了了見佛性,猶如妙德等。」《無行經》云:「滿殊尸利。」《普超》云:「濡首。」《思益》云:「雖說諸法,而不起法相,不起非法相,故名妙德。」《悲花》云:「願我行菩薩道,所化眾生,皆於十方,先成正覺,令我天眼,悉皆見之。我之國土,皆一生菩薩,悉令從我,勸發道心。我行菩薩道,無有齊限。」寶藏佛言:「汝作功德,甚深!甚深!願取妙土,今故號汝,名文殊師利。在北方歡喜世界作佛,號歡喜藏摩尼寶積佛。」今猶現在,聞名滅四重罪,為菩薩像,影響釋迦耳。觀心性理,三德祕密,不縱不橫,故名「妙德」。[2]
[記]有人問:「何故此中,文殊居首?」答:「序中既能釋於彌勒之疑,乃是一經發起之首,況二萬佛所,咸為眾啟疑,是故列在八萬之首。」
「法門」等者,依此名義,例應四釋,而今少者,一者準例可知。
又菩薩事跡,或隱或顯,或真或俗,或主或伴,不同聲聞。事跡顯著,雖非顯著,必具諸教。而今開顯,義必在圓。況復如前,約諸聲聞,總別廣釋。因已具知菩薩本跡,本跡既爾,因緣、教、觀,準類可知,故不委述菩薩總別。
今初文殊中,引五文者,初三辨名。《思益》舉說明行,《悲華》論願益物。初《大經》者,從德立名,即以見性,立妙德名。此準第十七闍王悔後,發願文也。次二經,但舉梵音不同耳。《思益》明如說而觀,觀謂不起法、非法想,觀即行也,即言行相稱,而得妙名。《悲華》因取妙土,益物事廣,所化位高,高廣願行,一切皆妙,名為妙德。
菩薩利生,跡因何定?於此文中,亦可義立四悉釋者,即以妙德,若名若體,無非四悉。「取土」,即世界。「說法」,即為人。「立行」,即對治。「佛記」等,即第一義。此是圓人,復當約教。「從北方」去,即本跡也。又如《楞嚴經》,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有佛號龍種上尊王,亦文殊是。[3]
表格 57 「文殊師利菩薩」之四釋
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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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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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藏佛言:汝作功德,甚深!甚深!願取妙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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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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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益》云:「雖說諸法,而不起法相,不起非法相,故名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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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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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花》云:「願我行菩薩道,所化眾生,皆於十方,先成正覺,令我天眼,悉皆見之。我之國土,皆一生菩薩,悉令從我,勸發道心。我行菩薩道,無有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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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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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故號汝,名文殊師利。在北方歡喜世界作佛,號歡喜藏摩尼寶積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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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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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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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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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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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方歡喜世界作佛,號歡喜藏摩尼寶積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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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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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益》明如說而觀,觀謂不起法、非法想,觀即行也,即言行相稱,而得妙名──《思益》云:「雖說諸法,而不起法相,不起非法相,故名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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