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約「六即」判釋此心,六即:理即心、名字即心、觀行即心、相似即心、分證即心、究竟即心。
一、理即心者:人人本有,個個不無,唯被三惑煩惱所蔽,以致埋沒不見,只是理具而已,不見不聞。
二、名字即心者:聞經聽法,或蒙知識開示,驟然知有此心,為一切眾生之本具,與十方諸佛無二無別,然而只是知名而已,未曾實證。
三、觀行即心者:由聞名後,即起觀照修行,時時參究這個,所行與所證(真心),默然相應。
四、相似即心者:精進不已,觀行工夫得力,漸與實相相近,本地風光依稀彷彿。
五、分證即心者:由觀照力,工夫成熟,能夠分破無明,去一分煩惱,證一分實相,雖屬證悟,尚未徹本窮源。
六、究竟即心者:煩惱畢竟斷盡,圓證實相般若,此即究竟即心。
本經目標即在要吾人證此究竟即心也。
出處:〈《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要釋〉/斌宗法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