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師利!我見諸王,往詣佛所,問無上道,
便捨樂土、宮殿臣妾,剃除鬚髮,而被法服。[1]
便捨樂土、宮殿臣妾,剃除鬚髮,而被法服。[1]
《法華文句》云:在家「施」易、「戒」難,出家「施」難、「戒」易,故約比丘明戒。《法華文句記》並說明此經為引用《五王經》,由普安大王的善巧引領,令其他四王體悟真正的自在意,而詣佛所,捨國入道。
另外經云「被法服」者,《法華文句記》說明此是如《瓔珞經》所說:「若天龍八部鬥爭,念此袈裟,生慈悲心,意令比丘,安可不忍,亦令俗眾,生慕樂故。龍得一縷,牛角一觸等(云云)。」其中的「龍得一縷」、[2]「牛角一觸」,[3]皆是以福田袈裟之喻,讚嘆出家修行功德,以顯彼王所傾慕的清淨自在。
論持戒:
出家行道:
《法華文句記》:「文殊師利」下,云「往詣佛所」者,表往非(外)餘,故指「佛所」;所「問」尊極,云「無上道」;所棄不輕,故云「樂土」;身心俱離,故云「剃除」。
五王經:
《法華文句記》:「五王經」者,[5]此是一卷小經,經云:「昔有五王,鄰國無競,互為親友。有一大王,名曰普安,習菩薩行;以餘四王,邪見熾盛。普安愍之,呼來殿上,七日七夜,娛樂受樂。四王曰:『國事眾多,請退還家。』大王自送,并命左右,而隨送之。至於半道,而問之言:『各何所樂?』
一(王)云:『願春陽之日,遊戲原野。』
一(王)云:『願常作王,種種嚴飾,人民侍從,道路傾目。』
一(王)云:『願得好婦兒,端正無雙。』
一(王)云:『願父母常在,多有兄弟,美食、音樂,共相娛樂。』
一(王)云:『願常作王,種種嚴飾,人民侍從,道路傾目。』
一(王)云:『願得好婦兒,端正無雙。』
一(王)云:『願父母常在,多有兄弟,美食、音樂,共相娛樂。』
各各說已,迴白大王:『王何所願?』
答:『我先說卿,所願不長,若樂春遊,冬先彫朽。若樂為王,福盡相伐。若樂婦兒,一朝疾病,受苦無量。若樂父母常在等,一旦有事,為他所執。』
答:『我先說卿,所願不長,若樂春遊,冬先彫朽。若樂為王,福盡相伐。若樂婦兒,一朝疾病,受苦無量。若樂父母常在等,一旦有事,為他所執。』
四王又問:『大王如何所樂?』
答言:『我所樂者,不生不滅,不苦不樂,不飢不渴,不寒不熱,存亡自在。』
答言:『我所樂者,不生不滅,不苦不樂,不飢不渴,不寒不熱,存亡自在。』
四王問曰:『如此之樂,何處有耶?何處有師?』
大王曰:『吾師號佛,近在祇洹。』諸王歡喜,各詣佛所,卻坐一面,白佛自責。佛說八苦,王及侍從,百千萬人得須陀洹,捨國入道,大相略同。」
大王曰:『吾師號佛,近在祇洹。』諸王歡喜,各詣佛所,卻坐一面,白佛自責。佛說八苦,王及侍從,百千萬人得須陀洹,捨國入道,大相略同。」
既云「問無上道」,非關小果,且據捨土出家事同,故今引之。光中所見,亦可八苦以為助行,諸教共之,故捨國事同。觀行,須別以分諸教。
又如《長含》,有四輪王,分於一國,雇人剃頭,既云諸王,機亦不一。
下去「又見」等,亦通諸機故也。
經云「被法服」者,如《瓔珞經》云:『若天龍八部鬥爭,念此袈裟,生慈悲心,意令比丘,安可不忍,亦令俗眾,生慕樂故,龍得一縷,牛角一觸等(云云)。』彼王所慕,與此大同。此中祇合明所見意,以序表正。諸度行相功德及袈裟等,但是寄此汎明之耳。然必須辨行體顯教,以分味殊。[6]
[2] 龍得一縷:表示著袈裟功德的用語。「一縷」是一根絲線之意,謂龍王自釋尊分與的衣線。出自龍王依佛所授與此衣的功德力才免於金翅鳥所害的故事。《海龍王經》第四卷云:「爾時,有龍王…白世尊曰…有四種金翅鳥,常食斯龍及龍妻子,恐怖海中諸龍種類。願佛擁護,令海諸龍常得安穩,不懷恐怖。於是世尊,脫身皂衣,告海龍王:汝當取是如來皂衣,分與諸龍王,皆令周遍。所以者何?其在大海中有值一縷者,金翅鳥王不能犯觸。所以者何?持禁戒者,所願必得」(大正第十五卷第一五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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