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法華經傳記卷第十>依正供養第十二>隋.釋大志.四(然一臂願興顯三寶)



   隋.九江廬山沙門釋大志.四

釋大志。姓顧氏,會稽山陰人。發蒙[1]出家,師事天台智者。(天台智者大師)睹其形神灑落,高放物表,因名為大志。禪誦為業,苦節自專,四方名所無遠,必造而言氣清穆。儀相真嚴,故見者[-]睞,知非凡器。

開皇十年,來遊廬岳,住峰頂寺,不隸[2]公名,不豫[3]僧伍。誦法華經,索然閑雅,絕能清囀,使諸聽者忘疲。後於華山甘露峰南,建靜觀道場,頭陀為業。子爾一身,不避虓[4]虎,聞有惡狩,輒往投之,皆避而不噉。山粒本絕,終日忘餐,或以餅果繼命而已。外睹不堪其惱,而志安之,容色如故。
經于七載,禪業無斷,晚住此山福林寺會,大業屏除,流徒隱逸,慨法陵遲,一至於此。乃變服毀形,頭擐[5]孝服,麤布為衣,在佛堂中,高聲慟哭,三日三夕,初不斷絕。寺僧慰喻,志(釋大志)曰:余歎惡業乃如此耶,要盡此形骸,伸明正教耳。遂往東都,上表曰:願陛下興顯三寶,當然一臂於嵩岳,用報國恩。帝許之,敕設大齋,七眾通集。
(釋大志)不食三日,登大棚上,燒鐵赫然,用烙其臂,並令焦黑,以刀截斷,肉裂骨現。又烙其骨,令焦黑已,布裹蠟灌,下火然之,光耀巖岫[6]。于時大眾,見其行苦,皆痛心貫髓,不安其足,而志(釋大志)雖加燒烙,詞色不變,言笑如初,時誦法句,或歎佛德,為眾說法,聲聲不絕。臂燒既盡,如先下棚,七日入定,跏坐而卒,時年四十有三矣。



[1] 發蒙:启发蒙昧,后也指教儿童、少年开始识字读书
[2] 隸:附屬,屬於。
[3] 豫:古同,参与。
[4] 虓:音ㄒㄧㄠˉ。勇猛。
[5] 擐:音ㄏㄨㄢˋ。穿,贯
[6] 岫:音ㄒㄧㄡ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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