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法華經傳記卷第八>書寫救苦第十之二>北齊.仕人.十四(為親人追福得離苦)



北齊.仕人.十四

北齊時有仕人,姓梁,甚豪富。將死,謂其妻子曰:吾平生愛奴及馬,皆使乘日,久稱人意,吾死可以為殉,不然無所使乘也。及其死,家人以囊盛土,厭奴殺之,馬則未殺。

奴死四日而蘇,說云:當不覺,去忽至官府門,門人因留止在門,所[-+]一夜,明旦見其亡主,被鎖嚴兵守衛,將入官所。見奴謂:且我謂死得使奴婢,遺言喚汝,今各自受,全不相關,今當白官放汝。言畢而入。奴從屏外窺之,見官問守衛人曰:昨日押取脂多少乎?對曰:得八升。官曰:更將去,押取一斛六升。主即被牽出,竟不得言。明旦又來,有喜色,謂奴曰:今為汝白也。乃入官問脂乎?對曰不得,官問所以?主司曰:此人死三日,家人為請僧設齋,每聞經唄聲,鐵梁輒折,故不得也。官曰:且將去。主司因白官請放奴,官即喚放俱出門,主遣傳語其妻子曰:賴汝等追福,得免大苦,然猶未脫,能更寫法華經、造像,以相救濟,冀因得免,自今無設祭,既而益吾罪。言畢,而別奴。
遂生而具言之,家中畢以其日設會,於是領追福,合門練行焉。[1]



[1]《法華傳記》卷第八,CBETAT51no.2068p.87a03-a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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