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法華經傳記卷第八>書寫救苦第十之二>李丘令.八(發寫經願而離苦)



揚州高郵縣.李丘令.八

李丘令者,揚州高郵縣丞。李丘一,同父異母弟也。家屬相繼放鷹犬、殺生命,聚會親族,以為歡娛,不知慚愧。家兄丘一,再治語冥事,心不信受。長安二年正月十九日,頓得重病便死,心上小援。丘令前依妻病,發造法華經一部願,未果其志,其妻亦為救夫重病,立此造經誓。丘令死後,七日方活,具說冥事云:

吾初死之時,有六人羅剎婆,來云:我是炎魔大王使,以汝惡積故,追不可許暫住。即著枷鎖,驅行而去十餘里。有一人乘馬朱衣,手執弓箭,見丘令嗔怒,高聲唱言:丘令是大惡者,何不輿火車?所言未畢,忽然身在火車。時有一沙門,以水灑車,身涼苦息,莫知誰救?更行五百餘里,見大城峻峙,[1]中有廳殿,王安處寶座,前後左右,各有數千人,朱紫黃綠位次,各坐其外。庭中有無量罪人,杻械枷鎖,撿繫反縛面縛等,種種雜居,皆向王而踞。[2]王見我入,嗔目問曰:汝無道,殺生命,非法食噉,無功德,豈非入寶山空手歸哉!?爾時默,恥無酬答。王遣使取一卷書,五十餘枚許,即披之曰:汝聞不?在生造罪,一一記錄。即出所造罪,一一呵責,更無所逃。卷將畢時,王微笑曰:汝有大功德,為妻欲造法華經,未遂心願。汝後室亦為汝起誓,赦汝已前眾罪,將還人間。廳下官人,朱衣黃綠,白王言:惡人難赦,如何放還?王言:此人有寫經願,若在獄中,憶念昔事,唱立願言:地獄空荒,罪人生天。是故放還。時,庭中無量罪人,聞此論說,捨身生天,吾親蒙王放恩,由寫經願而活。
即盡所有,造經一百部,自手書願文,并留因緣出矣![3]



[1]峻峙:高聳,聳立。
[2]踞:蹲,坐。
[3]《法華傳記》卷第八,CBETAT51no.2068p.85a16-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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