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 星期二

唯說一乘


  佛在靈山會上講法華經的時候,其應身距離入涅槃的時間已快要到了,所以要把會權入實的道理,完全在法華會上要表露出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都能成佛;過去四十餘年所說的都是權巧方便,那都是菩薩法。

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悉當成佛:過去所講的,沒有什麼聲聞不聲聞,通通都是菩薩道;聲聞法也是菩薩道的基礎,菩薩道的前一階段,都要經過這個修行方法。所以在靈山會上公開宣佈四十餘年所說的法,通通都是菩薩道,都是為了要暢佛本懷而說的。

佛出現世間,就是要使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現在在靈山會上,會三歸一、開權顯實,使大家都能夠開佛知見、示佛知見、悟佛知見、而入佛知見,這是說明佛在靈山會上說法華經》的用意。

現在這一部法華經》裡面所說的道理,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四十餘年來,雖然有說小法,在佛的本意實際上就是以大乘法來教化聲聞,所以聲聞法就是大法的前方便,所以經文說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把聲聞人所做的,通通會歸菩薩道,就所謂會三歸一,會聲聞法歸於一乘。所行的就是菩薩道,都是大乘教法並沒有小法,小法在當時是一種方便;到現在法華會上來看,通通都是大法,這就是付家業[1]

 

        參考: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1-卷(二)信解品第四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2-卷(二)信解品第四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3-卷(二)信解品第四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14-卷(二)信解品第四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領付家業譬-領家業-相體信

過是以後,心相體信,入出無難,然其所止猶在本處。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領付家業譬-領家業-命領業-命知家事

世尊!爾時,長者有疾,自知將死不久,語窮子言:『我今多有金、銀、珍寶,倉庫盈溢,其中多少所應取與,汝悉知之。我心如是,當體此意。所以者何?今我與汝便為不異,宜加用心,無令漏失。』[2]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領付家業譬-領家業-命領業-受命領知

爾時,窮子即受教敕,領知眾物,金、銀、珍寶及諸庫藏,而無悕取一餐之意。然其所止,故在本處,下劣之心亦未能捨。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領付家業譬-付家業-正付家業

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已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臨欲終時,而命其子,並會親族、國王、大臣、剎利、居士,皆悉已集。即自宣言:『諸君當知!此是我子,我之所生。於某城中捨吾逃走,竛竮辛苦五十餘年,其本字某,我名某甲。昔在本城懷憂推覔,忽於此間遇會得之,此實我子,我實其父。今我所有一切財物,皆是子有,先所出內是子所知。』[3]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領付家業譬-付家業-得付歡喜

世尊!是時窮子聞父此言,即大歡喜,得未曾有,而作是念:『我本無心有所晞求,今此寶藏自然而至。』[4]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法合-合父子相失

世尊!大富長者則是如來,我等皆似佛子。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法合-合父子相見

如來常說我等為子。[5]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法合-合追誘-合傍人追

世尊!我等以三苦故,於生死中受諸熱惱。迷惑無知,樂著小法。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法合-合追誘-合二人誘-合齊教領

今日世尊,令我等思惟蠲除諸法戲論之糞,我等於中勤加精進,得至涅槃一日之價。既得此已,心大歡喜,自以為足。而便自謂:『於佛法中勤精進故,所得弘多。』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法合-合追誘-合二人誘-合取意領

然世尊先知我等心著弊欲,樂於小法,便見縱捨,不為分別『汝等當有如來知見寶藏之分』。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法合-合領付家業-合領家業

世尊以方便力說如來智慧,我等從佛得涅槃一日之價以為大得,於此大乘無有志求。我等又因如來智慧,為諸菩薩開示演說,而自於此無有志願。所以者何?佛知我等心樂小法,以方便力隨我等說,而我等不知真是佛子。[6]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法合-合領付家業-合付家業-合付業

今我等方知世尊於佛智慧無所恡惜,所以者何?我等昔來真是佛子,而但樂小法,若我等有樂大之心,佛則為我說大乘法。於此經中唯說一乘,而昔於菩薩前毀呰聲聞樂小法者,然佛實以大乘教化。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法合-合領付家業-合付家業-合歡喜

是故我等說本無心有所悕求,今法王大寶自然而至,如佛子所應得者皆已得之。[7]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法說

爾時摩訶迦葉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等今日,聞佛音教,歡喜踊躍,得未曾有。
佛說聲聞 當得作佛,無上寶聚,不求自得。[8]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立譬-頌父子相失-頌子背父去

譬如童子,幼稚無識,捨父逃逝,遠到他土,周流諸國,五十餘年。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立譬-頌父子相失-頌求子中止

其父憂念,四方推求,求之既疲,頓止一城,造立舍宅,五欲自娛。
其家巨富,多諸金銀、硨磲瑪瑙、真珠瑠瓈、象馬牛羊、輦輿車乘、
田業僮僕,人民眾多,出入息利,乃遍他國,商估賈人,無處不有。
千萬億眾,圍繞恭敬,常為王者  之所愛念,羣臣豪族,皆共宗重。
以諸緣故,往來者眾,豪富如是,有大力勢。[9]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立譬-頌父子相失-超頌其父憂念

而年朽邁,益憂念子,夙夜惟念,死時將至,
癡子捨我 五十餘年,庫藏諸物,當如之何![10]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立譬-頌父子相失-追頌遇到父城

爾時窮子 求索衣食,從邑至邑,從國至國。
或有所得,或無所得,飢餓羸瘦,體生瘡癬。
漸次經歷,到父住城,[11]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立譬-頌父子相見-頌子見父

傭賃展轉,遂至父舍。

爾時長者,於其門內,施大寶帳,處獅子座,眷屬圍遶,諸人侍衛。
或有計算 金銀寶物,出內財產,注記券疏。[12]

窮子見父 豪貴尊嚴,謂是國王、若是王等,驚怖自怪:何故至此?
復自念言:我若久住,或見逼迫,強驅使作。思惟是已,馳走而去,
借問貧里,欲往傭作。[13]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立譬-頌父子相見-頌父見子

長者是時,在獅子座,遙見其子,默而識之。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追誘-頌傍人追

即敕使者,追捉將來!窮子驚喚,迷悶躄地:
是人執我,必當見殺,何用衣食,使我至此?
長者知子 愚癡狹劣,不信我言,不信是父。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追誘-頌二人誘-頌雇作即齊教領

即以方便,更遣餘人,目矬陋、無威德者,
汝可語之:云當相雇,除諸糞穢,倍與汝價。[14]
窮子聞之,歡喜隨來,為除糞穢,淨諸房舍。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追誘-頌二人誘-頌教作即取意領

長者於牖,常見其子,念子愚劣,樂為鄙事。
於是長者,著弊垢衣,執除糞器,往到子所,方便附近,語令勤作:
既益汝價,并塗足油,飲食充足,薦席厚煖。
如是苦言:汝當勤作。又以軟語:若如我子。[15]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領付家業-頌領業

長者有智,漸令入出,經二十年,執作家事。
示其金銀、真珠玻瓈,諸物出入,皆使令知。
猶處門外,止宿草庵,自念貧事:我無此物。[16]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領付家業-頌付業-頌正付業

父知子心,漸已廣大,欲與財物,即聚親族、
國王大臣、剎利居士,於此大眾,說是我子,
捨我他行,經五十歲;自見子來,已二十年。
昔於某城 而失是子,周行求索,遂來至此。
凡我所有 舍宅人民,悉以付之,恣其所用。[17]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重頌-頌譬說-頌領付家業-頌付業-頌得付歡喜

子念昔貧,志意下劣,今於父所,大獲珍寶,
并及舍宅,一切財物,甚大歡喜,得未曾有。[18]

 

 



[1] 《妙法蓮華經文句》:有二:一、明佛本於大無悋。二、釋無悋。正由樂小,不早付大耳。此經中下,舉今證昔,今理唯一,故知昔三非實,但為未堪,故於大前毀呰小心,欲令捨偽取真,定知非悋,然佛實以大乘而教化也。CBETAT34, no. 1718, p. 85b23-b28

[2]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a29-b04

[3]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b04-b15

[4]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b15-b17

[5]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b17-b18

[6]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b18-c03

[7]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c03-c09

[8]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c10-c13

[9]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c13-c14

[10]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c25-c27

[11]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c27-18a02

[12]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8a02-a05

[13]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8a06-a10

[14]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8a10-a18

[15]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8a18-a26

[16]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8a26-b01

[17]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8b01-b08

[18]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8b08-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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