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三句,就是具備天台家所謂三軌的功德。
「若於大眾中」就是「入如來室」,在大眾中說法,「大慈悲為室」,大慈悲就是如來室。
「以無所畏心」是「著如來衣」,能無畏就是著如來衣,「柔和忍辱衣」,穿上佛的柔和忍辱衣,才能以無所畏心而說法。
「說是《法華經》」是「坐法空座」,如來座就是一切法空,《法華經》說的是諸法實相、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因此必定能夠住法空之座,坐如來座才能說《法華經》。
坐在如來的法空座中,以柔和忍辱的無所畏心,為一切大眾以慈悲心而為說法。具備這三個條件,才能夠說《法華經》,由此得到六根清淨,功德就很大了,由此得到五品位的圓滿。
父母所生的眼睛本來是肉眼,可是現在具備天眼的功用。眼根清淨的功德,約修門說,八百功德;約性具說,無窮無盡,平等沒有差別。[1]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第202集-卷(六)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1] 《妙法蓮華經文句》:眼根章明:父母所生名肉眼,而所見過於天眼。梵王報得天眼,在己界遍見大千,大千外有風輪與眼作障,不能見外,若在他界,則不遍見大千,非所統故。小羅漢見小千,大羅漢見大千,辟支佛見百佛世界,不以風輪為礙,亦無己他界隔。今經論眼,能見大千內外,應是天眼,那名肉眼?此是圓教似位,因經之力,有勝根用,既未發真,不得稱天眼,猶名肉眼。例如小乘方便未得神通,則不稱天眼耳。猶是分段之身,故稱父母所生,雖稱肉眼,具五眼用:見大千內外,天眼用;見一切眾生及業因緣,法眼用;其目甚清淨,慧眼用;一時悉見大千內外,見業見淨,又圓伏法界上惑,佛眼用。《大經》云「雖有肉眼,名為佛眼」,佛眼故名清淨,具五眼故,故言莊嚴,能盈能縮,名勝根用,名根自在,豈可祇作八百、千二百解耶?CBETA,T34, no. 1718, p. 140a09-a26。
《法華文句記》:初眼根中,未論修發真天眼等,直以肉眼能見大千,故云「父母所生」。若論其用,已過天眼。有漏天眼,下無見上,梵王所見雖遍大千,至邊乃為風輪所隔。六根淨者,則不如是。故今應云相似佛眼,乃至相似五眼,故亦應云:見於二乘及佛菩薩等,以準耳鼻必合有故。「見大千內外為天眼」者,且約見於麁細色邊。「見業因緣為法眼」者,以天眼力所不見故。「見業見淨」者,業有差別,淨無差別,雙見二境,即表中智。又能圓伏,故是佛眼。「大經云」等者,此是別引肉眼,能有佛眼之用,以證「父母所生」等也。「佛眼故」下,是重牒前破光宅四文,及今所立并略盈縮等文,顯成正釋。「眼根清淨」是牒前般若,「具五」是牒前《論》文,「莊嚴」是牒前《正經》等,亦應云互具五根,以牒涅槃,文無者略。 下去五根,一一皆爾。但此具竟,下去並略,但注「云云」,或出一兩經而已。至下更引,無令失意。又下五根,一一二釋,先約能見聞等,次約所見聞等,故重云也。CBETA,T34, no. 1719, p. 347b01-b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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