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觀音經疏》提及智者大師曾依《請觀世音經》制作十科懺法:
舊約此經文為懺悔方法,制為十意,常所行用。八意出在經文,一一檢取:一、莊嚴道場;二、作禮;三、燒香散華;四、繫念;五、具楊枝; 六、請三寶;七、誦咒;八、披陳;九、禮拜;十、坐禪。釋此十意,備作事理。」[1]
但於《請觀音經疏》中,僅列示十科的標目,並未說明具體的儀節內容。而於《國清百錄》卷一,收有〈請觀世音懺法〉,較為說明內容。更進一步,遵式大師著有〈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儀〉,更清楚說明行法內容;並於一開始的緣起,以四點說明再治因緣。
而整部的〈請觀世音懺法〉,維持天台十科懺法之特色,行法內容主要為:
一、
莊嚴道場,擇取六齋日為首日,以香泥塗地,懸掛幢幡傘蓋,朝南安置佛像, 面東安置觀音聖像,燒香散華;參與者面向西方席地而坐,進入道場須更換新淨衣服。
二、
頂禮三寶,每日應盡力供養,若無力備辦則首日不可或缺,
行者各持香爐,一心一意,向西方頂禮釋迦佛、無量壽佛、三種陀羅尼、觀世音菩薩等為代表的十方法界三寶。
三、
燒香散花,如法供養十方法界三寶。
四、
繫念數息,令心神專一,憶念諸佛實相妙身如虛空,並慈念一切眾生。
五、
召請三寶,一心奉請先前所禮三寶。
六、
具楊枝淨水,敬獻楊枝淨水,祈請菩薩悲愍攝受。
七、
誦念觀世音菩薩名號,持誦消伏毒害咒、破惡業障陀羅尼咒、六字章句咒。
八、
披陳懺悔,誠心發露懺悔。
九、
禮拜行道,懺悔完畢後,禮拜先前所請三寶,然後三遍或七遍繞旋道場,然後為三皈依。
十、
誦念經典,由一人坐上高座,帶領眾人唱誦《請觀世音經》。
其中,有八個項目可得經文印證,經中所無特別指出者,是「莊嚴道場」與「披陳懺悔」兩項。此在宋・智圓法師《請觀音經疏闡義鈔》卷三,指出莊嚴道場與披陳過罪兩項,在經中並無明文,因有其必要性,在佛前發露悔罪是破除業障的要法,為依理增添:
八意出在經文者,第一、第八,人師義立,滅後歸依必假形像等,故須莊嚴道場、披陳過罪。此經無文,雖有破障之語,自是顯經力用,故此二意,人師加也。[2]
另外,此與《請觀音經疏》所列儀節次序不同處,是「五、具楊枝」與「六、請三寶」的位置互換,為使禮懺次第更加合理,先召請
觀音菩薩降臨,才能作為敬獻楊枝淨水的受取主體。
再者,第十項以誦念經典取代坐禪,但《請觀世音經》中強調者是持念觀音聖號與陀羅尼咒,並未見要求讀誦經典,遵式大師《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儀》於「第十誦經」中,依《法華三昧儀》補充誦經方法,並云:順此經意,應令十種行人各得消伏毒害,悉入大涅槃海。」彰顯此經具備消伏災患、證入涅槃的力量,讀誦可獲法益。
《請觀世音懺法》以觀世音菩薩為救度主,行者祈求菩薩加被,同時以菩薩為修學典範。並以繫念數息,以助益禪定而提高修持成效。經由行者專意念誦陀羅尼,而成就消災除厄與袪除惑障的力用。最後,是懺悔禪觀行法,圓滿行法之功。
《國清百錄》
經云:三七日、七七日,悉應六齋建首。當嚴飾道場,香泥塗地,懸諸幡蓋。安佛像南向,觀世音像別東向。日別楊枝淨水,燒香散華。行者十人,已還,當西向席地,地若卑濕,置低脚床。當脫淨衣,左右出入,洗浴竟,著淨服。當日日盡力供養,若不能辦,初日不可無施。安畢,各執香罏,一心一意,向彼西方,五體投地,使明了音聲者唱云:
一心頂禮 西方無量壽世尊
一心頂禮 七佛世尊
一心頂禮 十方一切諸佛世尊
一心頂禮 十方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 觀世音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 大勢至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 十方一切諸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 聲聞 緣覺賢聖僧
禮竟,燒香散華,而作是言:
念想竟,口發誠言:
供養訖,當向於西方,結跏趺坐,繫念數息,令心不散,勿數風喘氣。為眾生故,經十念頃,成十念已,次念十方佛及七佛世尊,色身實相妙身,猶如虛空。又當慈念念一切眾生。作此念時,如一上禪,久運念已,安詳徐覺,一人裝香火,各各互跪召請。
次三稱三寶名、觀世音名。
次當發願。
竟,三自歸。
午前初夜,施上方法。餘時坐禪禮佛,依常法。是為一日一夜規矩。至第二乃至第七七日,亦復如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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