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迹門流通-法師品
(一) 歎美能持法人-明授道師功深福重
1. 長文
(1) 別明
A. 明現世
a. 明下品師
- 五種法師:受持、讀、誦、解說、書寫
- 具三義:坐法空座-受持。穿忍辱衣-讀、誦、書寫。入如來室-講說
- 宋.聞達法師《法華經句解》
b. 明上品師
B. 明來世
a. 明下品師
b. 明上品師
(2) 總明
2. 偈頌
(二) 歎美所持之法及示通經方軌
二、經文-《妙法蓮華經》卷4〈10 法師品〉:「若復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妙法華經,乃至一偈,於此經卷敬視如佛,種種供養——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乃至合掌恭敬。藥王!當知是諸人等已曾供養十萬億佛,於諸佛所成就大願,愍眾生故,生此人間。「藥王!若有人問:『何等眾生於未來世當得作佛?』應示是諸人等於未來世必得作佛。』何以故?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法華經,乃至一句,受持、讀誦、解說、書寫,種種供養經卷——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合掌恭敬;是人,一切世間所應瞻奉,應以如來供養而供養之。當知此人是大菩薩,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哀愍眾生,願生此間,廣演分別妙法華經。何況盡能受持、種種供養者?「藥王!當知是人自捨清淨業報,於我滅度後,愍眾生故,生於惡世,廣演此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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