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法華經傳記卷第九>聽聞利益第十一>廣州.法譽.八



   廣州.法譽.八

廣州法譽,其性麤惡,無惡不造。其人命終,至閻羅王廳,王敕錄官,撿此人所造之罪福札,錄官敕馬頭、牛頭、大力羅剎婆將來其札。爾時六人,從座而起,向東北方,行入大鐵扉藏,取出鐵札,積滿三車,六人力卒,竭力牽引,而來至廳前。王使諸錄史官撿挍,唯在記錄惡,無記善札。諸錄史白王言:全無記善。王嗔恚曰:汝最惡!入寶山虛手歸。告錄史曰:三車札盡不?史言:二車既盡,一車將盡。王言:更細求挍。

即如王敕,更細撿挍。中古小札之端,錄附一善,所謂法譽往詣僧伽藍,說法華經,暫時聽聞講說。如札白王,王言:善哉!法譽有大功德,五十隨喜之功德,尚勝二乘之極聖,況初會聽聞,豈無滅罪?既依聞法華經故,罪即除滅,此人可生天堂。乃放還人間。
王更敕吏:惡業雖無量,不如一善,何不賞其一善?汝等將可燒惡錄札。即如王敕,燒記惡札。法譽矚目而坐,生希奇念,蒙放恩活,對親屬說此因緣悔謝矣。[1]



[1]《法華傳記》卷第九,CBETAT51no.2068p.89b17-c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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