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妙法蓮華經文句記》卷第一〈序品〉:釋同聞眾



因緣釋
釋同聞眾為三:初聲聞、次菩薩、後雜眾,諸經多爾。舊云:有事有義。事者,逐形跡親疏,聲聞形出俗網,跡近如來,證經為親,故前列也。

因緣釋>世界
天人形乖服異,
因緣釋>為人
跡非侍奉,
因緣釋>對治
證經為疏,故後列也。
因緣釋>第一義
菩薩形不檢節,跡無定處,既不同俗,復異於僧,處季孟之間,[1]故居中,仲也。[2]
約教釋
 有義者,聲聞欣涅槃,天人著生死,各有所偏。菩薩不欣不著,居中求宗,故在兩間。釋論意亦爾。此一解似兩釋,事解似因緣,義解似約教云云。[3]

[記]釋列眾中,初辨次第。言多爾者。亦有經中,菩薩後列,各有所表,如華嚴經不列聲聞,純無雜故。
  舊解者,多是光宅與大論意同,故無別破,但總結云,似兩解耳。
 注云云者,似因緣,須具四悉;似約教,復須論八。即身也,故云親疏即諦理,故云涅槃等。形服異故即世界;親者生善,疏者破惡,不親不疏即第一義。
 於有義中,既以三諦,以諦對教,則四可識,於藏等四,辨漸等四,其義可知。
 又兩二義,並欣涅槃及四菩薩,並不欣不著,故皆居中,唯詣實理,兼能利人,故居中求宗,超彼凡聖。若以入中為菩薩,即指別教地上,圓教始終。注家云:聲聞學疏,敦之於內;菩薩道親,忘之於外。此但得事而失義,似跡而迷本,況復觀心因緣耶![4]

本跡釋
[句]本跡解者,聲聞內祕外現,何嘗保證涅槃?天人皆大薩埵,豈復耽染生死?皆是跡引二邊,而本常中道也。[5]
[記]約本跡中,此經列眾,超出群經。故人天二乘,能引之人,本非下地,所引之眾,堪通別記,語通意兼,故云內祕皆大薩埵。既能跡引二邊,判非凡小,故云薩埵。菩薩濫本,故且不論,應知亦且約體用論也。[6]

觀心釋
[句]觀心釋者,從假入空觀,即偏破生死。從空入假觀,即偏破涅槃。中道正觀,無復前後云云。[7]
[記]觀解後云云者,亦應更約因緣明觀,諸教開顯及本跡觀。[8]

表格 18 釋同聞眾之四釋
因緣
事解
世界
形服異故
舊云:有事有義。事者,逐形跡親疏,聲聞形出俗網,跡近如來,證經為親,故前列也。天人形乖服異,跡非侍奉,證經為疏,故後列也。菩薩形不檢節,跡無定處,既不同俗,復異於僧,處季孟之間,故居中仲也
生善
親者
破惡
疏者
第一義
不親不疏
約教
義解
有義者,聲聞欣涅槃,天人著生死,各有所偏。菩薩不欣不著,居中求宗,故在兩間
本跡
聲聞內祕外現,天人皆大薩埵──跡引二邊,而本常中道
觀心
從假入空觀,即偏破生死。從空入假觀,即偏破涅槃。中道正觀,無復前後


[1] 季孟:由伯仲之間,謂不相上下。
[2] 仲:在當中的。
[3]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6a01-a10
[4]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5a24-b10
[5]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6a10-a12
[6]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5b10-b14
[7]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6a13-a14
[8]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5b15-b1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