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釋
因緣釋>世界
[句]羅睺羅,此言覆障。婆羅門,往昔塞鼠穴,又不看六日,由是緣故,故言覆障。太子求出家,父王不許,殷勤不已。王言:「若汝有子,聽汝出家。」菩薩指指妃腹:「卻後六年,汝當生男。」在胎六年,故言覆障。
因緣釋>為人(諸能破障邊多)
真諦三藏云:「羅睺,本名修羅,能手障日月。」翻此,應言障月。佛言:「我法如月,此兒障我,不即出家,世世障我,我世世能捨。」故言覆障。
因緣釋>為人(諸所破障邊多)
佛出家後,耶輸有娠,諸釋咸瞋,何因有此?欲治欲殺,惡聲盈路。寶女劬毘羅,證之小差,因焚火坑,發大誓願:「我若為非,子母俱滅,若真遺體,天當為證。」因抱子投坑,坑變為池,蓮華捧體,王及國人,始復不疑。後佛還國,耶輸令羅睺奉佛歡喜丸,羅云以幼稚之年,於大眾中,徑持上佛,耶輸以此息謗,謗由有子,故言覆障。祖王歡喜,雖失其父,而獲其子,孫為金輪,吾亦何恨?想其長大,冀神寶至,而佛索令出家,父王不許。耶輸將上高樓,目連飛空來取,佛度出家,付舍利弗為弟子。既出家已,王位亦失,故言覆障。
羅睺以沙彌之年,喜多妄語,國王、大臣、婆羅門、居士來求見佛,羅云答云:「不在。」令無量人,不得見佛,是為障他。由是妄語,佛即訶責。行還,使羅云洗足,腳挑澡盆,三覆三仰,然後覆地。命令注水,羅睺云:「盆覆注水不立。」佛言:「汝如覆盆,於佛法中,法水不立。今當實語,勿妄語也。」
第一義
後時修道,殷勤不獲,以問佛。佛言:「汝為人說五陰未?」答言:「未。」「當為他說。」說竟。又問:「汝說十二入未?說十八界未?說法是得道之門,若欲得道,當為他說法。」因廣說法竟,然後得道,是為覆障。既已得道,見愛皆除,三界生盡,故言覆障。三界生盡,願不能牽,故言覆障。佛敕四大羅漢,不得滅度,待我法滅盡,由是住持,于今未得入無餘涅槃,故言覆障云云。[1]
[記]釋「羅睺羅」因緣中,約往世、今世,及祖王歡喜,並世界也。諸能破障邊多,是為人。諸所破障邊多,是對治。後得道,是第一義。
準《雜寶藏經》,羅云,是佛得道夜生,以羅云六年在胎,若佛十九出家,乃成二十四得道。若三十成道,乃成二十五出家。不同見別,不須和會,乃至諸釋起謗、及息謗等,具在彼經,事不可具,《未曾有經》,復甚委悉。
「寶女」等者,瞿毘羅云:「我常與耶輸進止共俱,未曾有過。」言「寶女」者,是天種不孕,佛不出家,當為輪王,天送寶,女以為侍者。或云是羅剎女,如天帝釋,亦妻修羅女。
《大論》十九云:「耶輸陀羅,菩薩出家時,自覺有娠,菩薩六年苦行,故懷妊亦六年,乃令諸釋有疑。因佛還國,羅云以一器百味飲食及歡喜丸,以上於佛,佛變五百羅漢,與佛不殊,羅云送食,直至佛所,諸比丘空缽而坐。」章安云:「寶女能生千子。」
《法顯傳》云:「王妃生肉團如瓜,瓜有千[柬*瓜] ,[柬*瓜]生一子,有千子。」此與《大論》文復小異。而「佛索令出家」者,《未曾有經》,佛令目連從瞿姨索,瞿姨不肯,空聲告曰:「汝遇定光佛世,買華之時,願為他妻,好醜不離,所有盡捨,唯留父母,今何以惜子?」
問:「文中何故不云瞿姨,但云耶輸?」 答:「昔時瞿姨,是今日耶輸,今日瞿姨乃是天女故。」
「羅云以沙彌之年」者,《中含》第三云:佛乞食訖,至溫泉,羅云住處,羅云為敷坐具,汲水洗足,佛取水器,瀉留少水,問羅云:「見不?」答:「見。」佛言:「我說彼道少,亦復如是。」次令水盡,次令器覆,皆答佛。佛言:「彼道盡,彼道覆。」皆語羅云,當作是意,不得戲笑妄語,而說偈言:「人狂一往,謂妄語是。不畏後世,無惡不作。」說是頌已,問羅云曰:「如人照鏡,欲見其面,見淨不淨。」如是羅云將己身業,觀於彼淨,及以不淨、善、不善、已作、當作,皆當受善惡果報,乃至口、意,亦復如是,一一觀察。
「四大羅漢」名,如前。佛敕云:「吾法滅盡,然後涅槃。」準《寶雲經》第七,佛記十六羅漢,[2]令持佛法,至後佛出,方得入滅。彼經一一皆列住處、人名、眾數等,故諸聖者,皆於佛前,各發誓言:「我等以神力故,弘護是經,不般涅槃。」賓頭盧、羅云,在十六數,卻不云迦葉。[3]
約教釋
本跡釋
本跡者:本住中道,障塞二邊。八種障,障涅槃邊;一種障,障生死邊;一種非障生死,非障涅槃,障無餘也。[6]
[記]本跡中,云「八種障」等者,意云:本住無障,跡示十障。
「障涅槃」者,謂生死障,使不得入涅槃故,即前文中,初八番是。
「一種障生死」者,障使不得至於生死,即第九是。次被佛敕不得涅槃,故障無餘,即第十是。又前八文,障義小異,一二三兼六年在胎,為胎等障,故云覆障。第四謂宿世常障,故云覆障。第五為疑所障,故云障。第六約父不許為父所障,故云障,餘準可知。[7]
觀心釋
表格 44 「羅睺羅」之四釋
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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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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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往世、今世,及祖王歡喜,並世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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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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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能破障邊多,是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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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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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所破障邊多,是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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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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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得道,是第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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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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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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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法道諦,障四住,三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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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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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法道諦,障四住,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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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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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第三智,障五住,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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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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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三智,障五住,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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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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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住無障,跡示十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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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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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假故障涅槃,即空故障生死,即中故障非生死非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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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十六羅漢:指承佛敕命,永住世間守護正法之十六尊羅漢。一般係十六尊同受供養。即:
(一)賓頭盧跋羅墮闍(梵 Pindolabharadvāja),此尊者與一千阿羅漢,多分住於西牛貨洲。
(二)迦諾迦伐蹉(梵 Kanakavatsa), 此尊者與五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北方迦濕彌羅國。
(三)迦諾迦跋釐墮闍(梵 Kanakabharadvāja), 此尊者與六百阿羅漢,多分住於東勝身洲。
(四)蘇頻陀(梵 Subinda), 此尊者與七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北俱盧洲。
(五)諾矩羅(梵 Nakula),此尊者與八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南贍部洲。
(六)跋陀羅(梵 Bhadra),此尊者與九百阿羅漢,多分住於耽沒羅洲。
(七)迦理迦(梵 Kālika),此尊者與一千阿羅漢,多分住於僧伽茶洲。
(八)伐闍羅弗多羅(梵 Vajraputra),此尊者與一千一百阿羅漢,多分住於鉢剌拏洲。
(九)戍博迦(梵 Jīvaka), 此尊者與九百阿羅漢,多分住於香醉山中。
(十)半託迦(梵 Panthaka),此尊者與一千三百阿羅漢,多分住於三十三天。
(十一)羅怙羅(梵 Rāhula),此尊者與一千一百阿羅漢,多分住於畢利颺瞿洲。
(十二)那伽犀那(梵 Nāgasena),此尊者與一千二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半度波山。
(十三)因揭陀(梵 Avgaja),此尊者與一千三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廣脅山中。
(十四)伐那婆斯(梵 Vanavāsin),此尊者與一千四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可住山中。
(十五)阿氏多(梵 Ajita), 此尊者與一干五百阿羅漢,多分住於鷲峰山中。
(十六)注荼半託迦(梵 Cūdapanthaka), 此尊者與一千六百阿羅漢,多分住於持軸山中。
(一)賓頭盧跋羅墮闍(梵 Pindolabharadvāja),此尊者與一千阿羅漢,多分住於西牛貨洲。
(二)迦諾迦伐蹉(梵 Kanakavatsa), 此尊者與五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北方迦濕彌羅國。
(三)迦諾迦跋釐墮闍(梵 Kanakabharadvāja), 此尊者與六百阿羅漢,多分住於東勝身洲。
(四)蘇頻陀(梵 Subinda), 此尊者與七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北俱盧洲。
(五)諾矩羅(梵 Nakula),此尊者與八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南贍部洲。
(六)跋陀羅(梵 Bhadra),此尊者與九百阿羅漢,多分住於耽沒羅洲。
(七)迦理迦(梵 Kālika),此尊者與一千阿羅漢,多分住於僧伽茶洲。
(八)伐闍羅弗多羅(梵 Vajraputra),此尊者與一千一百阿羅漢,多分住於鉢剌拏洲。
(九)戍博迦(梵 Jīvaka), 此尊者與九百阿羅漢,多分住於香醉山中。
(十)半託迦(梵 Panthaka),此尊者與一千三百阿羅漢,多分住於三十三天。
(十一)羅怙羅(梵 Rāhula),此尊者與一千一百阿羅漢,多分住於畢利颺瞿洲。
(十二)那伽犀那(梵 Nāgasena),此尊者與一千二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半度波山。
(十三)因揭陀(梵 Avgaja),此尊者與一千三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廣脅山中。
(十四)伐那婆斯(梵 Vanavāsin),此尊者與一千四百阿羅漢,多分住於可住山中。
(十五)阿氏多(梵 Ajita), 此尊者與一干五百阿羅漢,多分住於鷲峰山中。
(十六)注荼半託迦(梵 Cūdapanthaka), 此尊者與一千六百阿羅漢,多分住於持軸山中。
此係據《法住記》所載。自此經典漢譯以來,十六羅漢為禪宗寺院主要之造像,呈神仙姿態。十六羅漢之畫像,有法願、法鏡、僧鯀諸師所繪者,尤以五代貫休之十六羅漢圖與北宋之十六羅漢圖(今藏於日本清涼寺)均為膾炙人口之作,貫休之作品尚可由敦煌千佛洞壁畫窺其遺影。此 外,盛傳於世間之十八羅漢圖,即於十六羅漢加繪達磨多羅尊者與布袋和尚,或加繪降龍、伏虎二尊者。〔彌勒下生經、入大乘論卷上、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五、禪林象器箋靈像門〕
[5] 五住:根本之煩惱,能生枝末之煩惱,故名住地。住地之煩惱有五種:
一、見一處住地,身見等三界之見惑,入見道時斷於一處,故曰見一處。
二、欲愛住地,欲界之煩惱中,除見與無明者。其中愛著之咎重,故表愛之名。
三、色愛住地,色界之煩惱中除見與無明者。其中愛著之咎最重,故獨表愛之名。
四、有愛住地,無色界之煩惱 中,除見與無明者。其中愛著之咎最重,故表愛之名。有愛之有為生死之義,無色界之愛於生死之果報,為愛著之最終者,故名有愛。
五、無明住地,三界一切之無 明也,無明為痴闇之心體,無慧明者,是為一切煩惱之根本,故別立一住。
一、見一處住地,身見等三界之見惑,入見道時斷於一處,故曰見一處。
二、欲愛住地,欲界之煩惱中,除見與無明者。其中愛著之咎重,故表愛之名。
三、色愛住地,色界之煩惱中除見與無明者。其中愛著之咎最重,故獨表愛之名。
四、有愛住地,無色界之煩惱 中,除見與無明者。其中愛著之咎最重,故表愛之名。有愛之有為生死之義,無色界之愛於生死之果報,為愛著之最終者,故名有愛。
五、無明住地,三界一切之無 明也,無明為痴闇之心體,無慧明者,是為一切煩惱之根本,故別立一住。
大乘義章五本曰:「本為末依,名之為住。本能生末,稱之為地。」勝鬘經寶窟中末曰:
「能生為地,令所生成立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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