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1日 星期六

法華春雨




 景仰的  夢參老和尚,在一百歲時寫了「華藏恆春」新年賀詞,今年一百零二歲時寫了「法華春雨」新年賀詞,印隆看到墨寶很是歡喜,但又令人生起「請佛住世之願!不管如何,長老以「法華春雨」給予大家祝福,也希望大家能領受法益,遍嘗甘露!

 《華嚴經》與《法華經》都是經王(還有一部是《金光明經》),而佛陀說法,是為適應不同根性的眾生。智者大師將佛陀的一代說法判為「五時」,認為是由擬宜、誘引、彈呵、淘汰、開會而宣說,[1]以「五時」將佛陀化導的時期,分為華嚴時、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槃時。


 而關於「五時」的由來,是依《涅槃經˙聖行品》的「五味喻」,[2]以化導對象的根機、程度為前提,顯明佛法次第相生的關係,此為「別五時」之說。但實際上,佛陀說法是隨時隨地的應機施教,是不限年月、不依次第的教化,此「別五時」之說只是為利後學者了解佛典的方便;因此智者大師再以「通五時」而融攝,以闡明佛陀應機施教的特色。

 在水陸儀文中,以「五時」教法作為奉請奉供的先後順序,完整說明了天台判教的思想內容。例如於「第四行供上堂法事」的奉供第二席,是對於法寶的供養,於此段儀文中,將五時八教的權實精神加以闡述,以顯如來化世之悲心,文云:

一心奉供 盡虛空徧法界,十方常住一切尊法并諸眷屬。惟願不違本誓,安住道場。是日今時,受茲供養。
佛說華嚴圓頓旨,聲聞聾啞未堪聞。
脫珍著弊為施權,不動寂場遊鹿苑。
方等廣開諸法會,褒圓歎大俾回心。
盛談般若顯真空,成熟羣生開佛慧。
最後靈山宣妙法,指權即實更非他。
涅槃唱滅捃殘機,演說真常明佛性。
經歷五時俱有序,分張八教本隨宜。
了知曾不外三千,故我今辰勤奉供[8]
 「華嚴時」指佛陀成道最初三七日,於寂滅道場為利根法身大士說《華嚴》圓頓要旨,但因法義高妙,二乘未熟之小機者皆如聾作啞而未堪聞法。
世尊為方便引導小機眾生,如《法華經》所說的「脫瓔珞細軟上服、嚴飾之具,更著麤弊垢膩之衣」,[9]而施設權巧方便之教法,為憍陳如等五人說《阿含》等經,此稱為「鹿苑時」,或稱「阿含時」。
而後為使二乘人回小向大,於「方等時」彈偏斥小,歎大褒圓,廣為開演《維摩》、《金光明》、《思益》、《勝鬘》等大乘經典。更為融通大小乘分別偏執,佛陀又說《摩訶般若》諸經教法,此為「般若時」之教。
最後佛陀於靈山會上宣說四十年不務速說的《法華》圓妙一乘教法,顯揚權實不二,明示「諸佛本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更無別事;普令眾生開示悟入佛知見,畢竟唯一佛乘,更無他乘。
最後臨入滅前,闡說《涅槃》教法以開演法身常住、涅槃「常樂我淨」、明示「眾生悉有佛性」等真實圓滿之教,而為之前「法華時」所遺漏或未成熟之眾生,演說真常以明佛性。
法華時與涅槃時,於五時中合稱「法華涅槃時」。如上經歷了華嚴、鹿苑、方等、般若及法華涅槃等「五時」,自初至後均歷然有序;以化儀四教、化法四教等「八教」教法形式,使能隨順眾生根機而了知佛所開演的種種妙法。

表格  水陸儀文奉請與奉供法寶的五時教化內容
五時
奉請代表之經典
經典教化內容
華嚴時
《大方廣佛華嚴經》、《梵網戒經》,諸經法寶
佛說華嚴圓頓旨,聲聞聾啞未堪聞
阿含時
《佛集本行》、四《阿含》等經,諸經法寶
脫珍著弊為施權,不動寂場遊鹿苑
方等時
《淨名》、《金光明》、《地藏十輪等經》,諸經法寶
方等廣開諸法會,褒圓歎大俾回心
般若時
《大品般若》、《仁王、《金剛般若》等經,諸經法寶
盛談般若顯真空,成熟羣生開佛慧
法華時
《大乘妙法蓮華經》
最後靈山宣妙法,指權即實更非他
涅槃時
《大般涅槃經》,諸經法寶
涅槃唱滅捃殘機,演說真常明佛性


表格  五味五時對照表
五味
五時
華嚴三照
四教
譬喻
奉請代表之經典
乳味
華嚴時
日先照高山
圓兼別[3]
乳味從牛而出,比喻十二部經從佛宣說
大方廣佛華嚴經梵網戒經,諸經法寶
最初宣說《華嚴》圓頓之教,唯被大機,不攝二乘。此經最初開眼,粗妙混融
酪味
阿含時
日照幽谷
[4]
酪味從乳而生,比喻九部經從十二部經中出
佛集本行、四阿含等經,諸經法寶
於鹿苑宣說《阿含》等經,接引二乘,從頓施漸
生酥味
方等時
日照平地之食時
[5]
生酥從酪而出,比喻繼九部經之後宣說的大乘方等經典
淨名金光明地藏十輪等經,諸經法寶
於方等會上宣說《楞伽》、《楞嚴》等諸大乘經,歎大叱小,令諸小乘恥小慕大
熟酥味
般若時
日照平地之偶禺時
通、別、圓[6]
熟酥從生酥而出,比喻繼方等經之後所宣說之《般若經》
大品般若仁王、金剛般若等經,諸經法寶
宣說般若空慧法門,盪除二乘疑執,付以大乘法財,令其心漸通泰
醍醐味
法華
涅槃時
法華為日照大地的正中時
純圓[7]
醍醐從熟酥而出,比喻繼般若經之後所宣說之《法華》、《涅槃經》
大乘妙法蓮華經大般涅槃經,諸經法寶
於靈山會上宣說《法華經》,開前四味三乘之權,歸於一乘圓妙之實,令諸眾生咸得作佛;復說涅槃,扶戒律而談常住之理


























[1] 參《法華玄義》卷10CBETA, T33, no. 1716, p. 808
[2] 《涅槃經˙聖行品》卷14CBETA, T12, no. 374, p. 449
[3] 《四教義》卷第12:「華嚴頓教,但明別、圓二教位」,CBETA, T46, no. 1929, p. 765c-p766a
[4] 《四教義》卷第12:「漸教之初,聲聞經但明三藏教三乘之位」,CBETA, T46, no. 1929, p. 765c-766a
[5] 《四教義》卷第12:「方等大乘,具用四教明位」,CBETA, T46, no. 1929, p. 765c-766a
[6] 《四教義》卷第12「摩訶般若,但明通、別、圓三教之位」,CBETA, T46, no. 1929, p. 765c-766a
[7] 《四教義》卷第12「《法華經》但明圓教一佛乘開示悟入之位」,CBETA, T46, no. 1929, p. 765c-766a
[8] 《會本》131-132
[9] 《法華經》卷2CBETA, T9, no. 262, p. 1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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