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4日 星期四

勿得懈息


  《法華經》迹門有三段:第一是法說一周利上根」,第二譬喻說一周利中根,第三因緣說一周利下根喻說一周利中根,中等根性的人,以譬喻的說法,得到法華的利益。譬喻的用意,就是〈方便品〉所講的開三乘顯一乘──把方便權法有三乘,到了法華會上會歸一佛乘,用譬喻的方式說明這個道理。

中等根性的人得到了解、體悟到法華的道理,就是〈信解品〉。前面〈譬喻品〉的偈頌最後如是等人,則能信解,汝當為說妙法華經》」,〈信解品〉的名目就是從這首偈頌則能信解而來。

中根人聽到〈方便品〉還不甚了了,在聽過〈譬喻品〉的道理,信心發起來了,生起一種對於法華道理的真實了解,所有的疑情也頓除。這就是所謂四悉檀:他聽了之後生歡喜而踴躍,是世界悉檀歡喜益;信心生起來,對於佛法得到了解,是為人悉檀生善益;斷疑生信,所有的疑情已經完全除掉,是對治悉檀滅惡益;對於諸法實相之理得到了解,體悟到大白牛車了,是第一義悉檀入理益。由淺入深,已經得到圓融四乘檀的大利益,因此就叫做〈信解品〉,敘說他所了解的經過情況。

羸瘦憔悴,糞土塵坌:縱然是小根,但是他對於見思惑都還沒斷,見思煩惱還存在,就是糞土。總指見思惑,譬見惑,譬思惑,在身上就是使身體骯髒。眾生有了見思惑,就是輪迴生死沒有間斷,三界裡六道輪迴是沒有乾淨的,所以污穢不淨。說明見思惑使眾生輪轉三界,沒有安靜的時候、也沒有清淨的境界,所以叫做污穢不淨

執持處糞之器:用四諦來斷煩惱──知苦、斷集、慕滅、修道,執斷煩惱用意就是怖畏生死。

語諸作人:汝等勤作,勿得懈息:領悟到前面〈譬喻品〉裡面所說的歎三車,就是四諦法的三轉四諦法輪──示相轉、勸修轉、作證轉。[1]

語諸作人就是說四念處,聲聞法的修行入門第一步就是要先修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汝等勤作,勿得懈息是表示四正勤──未生善速令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惡速令斷,也就是努力進修。

三資糧位成就之後到煖位,如果以七方便位來配合的話,這就是煖位,也就是四加行位的第一。努力進修勤作,就是表示鑽木取火的精神──鑽木取火,而火將要發出來之前,有一點煖氣,就是火將發,像出煙的那一種表現,那就叫做煖位,就是四加行位,內凡位的第一位煖位。

以方便故,得近其子:以這種權巧方便,穿髒衣服也是跟他們一樣做工,長者就接近他的兒子了,現在已經能夠接近他的窮子。方便就是已經進到四加行的內凡位。得近其子就是修四如意足。由此努力進修就可以接近窮子。一方面窮子如此進修,就是可以由煖位而漸漸要趣向於頂位的前兆。

汝常此作,勿復餘去就是頂位,到了煖頂忍世第一。

諸有所需就是聲聞人要斷煩惱的道諦──正助二行,定行與慧行,這些所需要的修法,都會給你。盆器譬戒,米麵譬定,鹽醋譬慧,就是譬戒定慧。

如果在三十七道品裡面,是譬五根──信、進、念、定、慧,五根具備,心才能安,這就是說明下忍位的開頭。好自安意就是下忍位,要上下遍修。見惑八十八使、思惑八十一品,都是需要斷的煩惱。具備五根,如法修四諦十六行觀,觀上下八諦三十二行觀,一一都要觀察,好好的用功,這樣子可以成就下忍位。

我如汝父,勿復憂慮:就是世第一位。上面所說的總和起來,就是領悟到前面〈譬喻品〉裡面所謂三車適子所願,那些兒子們互相推排、競共馳走,很勇猛的出三界那一段文。

 

[明中根領解]經家敘喜

爾時慧命須菩提、摩訶迦旃延、摩訶迦葉、摩訶目犍連,從佛所聞,未曾有法,世尊授舍利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發希有心,歡喜踊躍。即從座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一心合掌,曲躬恭敬,瞻仰尊顏![2]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就法略領解-正法說

而白佛言:我等居僧之首,年並朽邁,自謂已得涅槃,無所堪任,不復進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世尊往昔說法既久,我時在座,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無作,於菩薩法,遊戲神通、淨佛國土、成就眾生,心不喜樂。所以者何?世尊令我等,出於三界,得涅槃證,又今我等年已朽邁,於佛教化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生一念好樂之心。[3]我等今於佛前,聞授聲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心甚歡喜,得未曾有。不謂於今忽然得聞希有之法!深自慶幸,獲大善利,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就法略領解-略舉譬

無量珍寶、不求自得。[4]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長文重頌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咨發

世尊!我等今者樂說譬喻,以明斯義。[5]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父子相失譬-子背父去

譬若有人,年既幼稚,捨父逃逝,久住他國,或十、二十,至五十歲。年既長大,加復窮困,馳騁四方以求衣食。漸漸遊行,遇向本國。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父子相失譬-父求子中止

其父先來求子不得,中止一城。其家大富,財寶無量,金、銀、琉璃、珊瑚、琥珀、玻瓈、珠等,其諸倉庫,悉皆盈溢。多有僮僕、臣、佐、吏、民。象、馬、車乘、牛、羊無數,出入息利,乃遍他國,商估賈客亦甚眾多。[6]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父子相失譬-子遇到父城

時貧窮子遊諸聚落,經歷國邑,遂到其父所止之城。[7]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父子相失譬-其父憂念

父每念子,與子離別五十餘年,而未曾向人說如此事。但自思惟,心懷悔恨。自念老朽,多有財物,金、銀、珍寶,倉庫盈溢,無有子息,一旦終沒,財物散失,無所委付,是以慇懃每憶其子。復作是念:『我若得子委付財物,坦然快樂,無復憂慮。』[8]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父子相見譬-子見父

世尊!爾時窮子傭賃展轉遇到父舍,住立門側,遙見其父踞獅子床,寶几承足,諸婆羅門、剎利、居士皆恭敬圍繞。以真珠、瓔珞,價直千萬莊嚴其身,吏民、僮僕,手執白拂侍立左右,覆以寶帳,垂諸華幡,香水灑地,散眾名華,羅列寶物,出內取與,有如是等種種嚴飾,威德特尊。窮子見父,有大力勢,即懷恐怖,悔來至此。竊作是念:『此或是王,或是王等,非我傭力得物之處,不如往至貧里,肆力有地,衣食易得。若久住此,或見逼迫強使我作。』作是念已,疾走而去。[9]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父子相見譬-父見子

時富長者於師子座,見子便識,心大歡喜,即作是念:『我財物庫藏今有所付,我常思念此子,無由見之,而忽自來,甚適我願。我雖年朽,猶故貪惜。』[10]

[明中根領解]白佛自陳-正陳得解-長文-約譬廣領解-立譬-正立譬-追誘譬-遣旁人追

即遣傍人急追將還,爾時使者疾走往捉。窮子驚愕,稱怨大喚:『我不相犯,何為見捉?』使者執之愈急,強牽將還。於時窮子自念無罪而被囚執,此必定死;轉更惶怖,悶絕躄地。父遙見之,而語使言:『不須此人,勿強將來。以冷水灑面,令得醒悟,莫復與語。』所以者何?父知其子志意下劣,自知豪貴為子所難。審知是子,而以方便不語他人云是我子。[11]使者語之:『我今放汝,隨意所趣。』窮子歡喜,得未曾有,從地而起,往至貧里以求衣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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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長者將欲誘引其子而設方便,密遣二人,形色憔悴無威德者,汝可詣彼,徐語窮子:『此有作處,倍與汝直。』窮子若許,將來使作。若言:『欲何所作?』便可語之:『雇汝除糞,我等二人,亦共汝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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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二使人即求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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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得之,具陳上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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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窮子先取其價,尋與除糞,其父見子,愍而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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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以他日,於窗牖中遙見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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羸瘦憔悴,糞土塵坌,污穢不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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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脫瓔珞細軟上服嚴飾之具,更著粗弊垢膩之衣,塵土坌身,右手執持除糞之器,狀有所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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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諸作人:『汝等勤作!勿得懈息。』以方便故,得近其子。[14]後復告言:『咄,男子!汝常此作,勿復餘去,當加汝價。諸有所須盆器、米、麵、鹽、醋之屬,莫自疑難,亦有老弊使人,須者相給,好自安意。我如汝父,勿復憂慮。所以者何?我年老大而汝少壯,汝常作時,無有欺怠、瞋恨、怨言,都不見汝有此諸惡,如餘作人,自今已後如所生子。』即時長者,更與作字,名之為兒。爾時,窮子雖欣此遇,猶故自謂客作賤人,由是之故,於二十年中常令除糞。[15]

 



[1] 《妙法蓮華經文句》:二、令勤作勿得懈息譬,譬四正勤。第二,「勿得懈息」者,即是令勤修四念處也,若起懈息,不能滅二惡,不能生二善;以二勤故,能發煖火,對火宅互相推排,入修慧煖位也。(CBETAT34, no. 1718, p. 85b07-b08

[2]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b08-b13

[3]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b13-b20

[4]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b21-b24

[5]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b25

[6]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b26-c04

[7]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c04-c05

[8]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c05-c11

[9]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c11-c22

[10]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c22-c25

[11]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a01-a05

[12]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6c25-17a07

[13]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a07-a12

[14]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a13-a18

[15]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信解品〉第四,CBETA, T9, no. 262, p. 17a19-a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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