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 星期六

如來說法


  佛所說的法,是沒有分別、平等一味地為眾生說法,所以佛說法,是一相、是一味。一相是 同一實相,佛所證的就是這一實相;一味是同一乘法,詮顯諸法的理性,同一真理。

一相就是解脫相、就是離相、就是滅相。[1]一相,合一地所生;一味,合一雨所潤。同樣是一個雨水的滋潤,使一切眾生──三草二木同得滋潤,能潤的雨水是沒有差別的,所以叫做一味

究竟至於一切種智:指佛的究竟圓滿的一切種智,就是指的法的一味,以一切種智顯露出來所說的一切法,同一法味,沒有差別。所以佛所說的法味,就是要眾生都得到究竟解脫、成就佛道。[2]

這些種種法門無論橫說、豎說,各種說法,總是趣向於同一個法味,同是遠離味、同是解脫味、同是寂滅味,所以以這些法味,佛無論用什麼方法來顯示這個法門,目標都不會離開一相一味的真理。

因此,解脫相就是顯示解脫德,離相就是顯示般若德,滅相就是顯示法身德;轉三道為三德,就是同一相。佛四十餘年說法,用意就是要眾生趣向於這個境界,人人同證三德。[3]

一味」指佛法都是無上醍醐。前面沒有開顯,就是五味儼然:華嚴一乳味、阿含—酪味、方等—生酥味、般若—熟酥味,儼然有四味的分別;現在到了法華會上,通通都是會歸醍醐。乳的當體就是醍醐,生酥、熟酥當體就是醍醐,所以都是無上醍醐味。因此同一法味,沒有差別,所以就是以究竟之一切種智來解釋那個一味,同一法味趣向於一切種智。

 

        參: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21-卷(三)藥草喻品第五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22-卷(三)藥草喻品第五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123-卷(三)藥草喻品第五

 

 

[如來述成]-廣述成-領所不及-長文-正明權實不可思議-法合-合差而無差-正合-合一地所生一雨所潤

如來說法,一相一味,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至於一切種智。[4]

[如來述成]-廣述成-領所不及-長文-正明權實不可思議-法合-合差而無差-正合-合草木各有差別-正合眾生如草木各不自知

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若持讀誦,如說修行,所得功德,不自覺知。

[如來述成]-廣述成-領所不及-長文-正明權實不可思議-法合-合差而無差-正合-合草木各有差別-明唯有如來能知故與大雲同而不同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眾生,種、相、體、性,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云何念,云何思,云何修,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以何法得何法。眾生住於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如來述成]-廣述成-領所不及-長文-正明權實不可思議-法合-合差而無差-正合-合草木各有差別-舉譬帖合眾生不知

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如來述成]-廣述成-領所不及-長文-正明權實不可思議-法合-合差而無差-結釋-結成差及無差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

[如來述成]-廣述成-領所不及-長文-正明權實不可思議-法合-合差而無差-結釋-釋出不即說意

佛知是已,觀眾生心欲、而將護之,是故不即為說一切種智。[5]

[如來述成]-廣述成-領所不及-長文-結歎述成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能信能受。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隨宜說法,難解難知。[6]

 



[1] 《妙法蓮華經文句》無差別者,謂一相一味,一相,合上一地也。「解脫相」者,無生死相。「離相」者,無涅槃相。「滅相」者,無相亦無相,唯有實相,故名一相,一相即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無相,即無差別也。立一切法,即有差別。差別如卉木,無差別如一地。地雖無差別,而能生桃梅卉木差別等異。桃李卉木雖差,而同是一堅相。若知地具桃李,即識實中有權,解無差別,即是差別。若知桃李堅相,即識權中有實,解差別即是無差別,以是義故,以一相合上一地譬也。(CBETAT34, no. 1718, p. 94a19-a29

[2] 《法華文句記》:「解脫」下,廣釋相味,先相、次味。初釋相中,性德秖是本有三道,解脫相者,即於業道是解脫德。離相者,即於煩惱是般若德。寂滅相者,即於苦道是法身德。「無生死」等,寄修以釋,「唯有」下結,故云「實相」。「一相」下轉釋一相,即無住本立一切法,理則性德緣了,事則修得三因,迷則三道流轉,悟則果中勝用,如是四重,並由迷中實相而立,此無住本,具如《釋籤》第七已釋,故無明、實相俱名無住。今以無相對於差別,專指實相名無住本,無住即本,名無住本,隨緣不變,理在於斯。起住二門,義準可識,染淨二類,具在十門。(CBETAT34, no. 1719, p. 292b05-b17

[3] 《妙法蓮華經文句》:一味即是實教,純一無雜,例一相可解。「解脫」者,無分段、變易,二邊業縛,故名「解脫相」。「離相」者,得中道智慧,此慧能遠離二邊無所著,故名「離相」。「滅相」者,二邊因滅,得有餘涅槃,二邊果滅,得無餘涅槃,故名「滅相」。句句例作差無差別義,準一相可解。「究竟至於一切種智」者,若得二邊滅相,即是通、別二惑盡,入佛知見,以一切種智,心中行般若,初發、畢竟二不別,故言「究竟」,此即佛之智慧,故言「一切種智」也。(CBETAT34, no. 1718, p. 94a29-b09

[4] 《妙法蓮華經》卷第三〈藥草喻品〉第五,CBETA, T9, no. 262, p. 19b23-b25

[5] 《妙法蓮華經》卷第三〈藥草喻品〉第五,CBETA, T9, no. 262, p. 19b25-c06

[6] 《妙法蓮華經》卷第三〈藥草喻品〉第五,CBETA, T9, no. 262, p. 19c06-c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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