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行化興顯不觀心之過
諸來求法者,本為利益他,不知問觀心,退轉令他謗。
諸來求法者,欲興顯佛法,不知問觀心,退還大污損。
如此眾得失,非偈可具陳,有此諸得失,無人覺悟者。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1]
偈云:「諸來求法者,本欲利益他,不知問觀心,退轉令他謗。諸來求法者,欲興顯佛法,不知問觀心,退還大污損。」此兩偈,明行化興顯,欲利益他,內無觀慧,翻為大損。
何者?經云:「謂無慧方便縛,謂菩薩住貪欲瞋恚成就眾生。」淨
佛國土,是名無慧方便縛也。何以然?此明內無慧除自煩惱,而欲外化,斯則非但眾生不成就,而更增己煩惱,故為縛也。何者?若無內觀照明,外必闇於六塵,則
貪財著色,而今外化,必涉聲塵利養,利養經懷不能不起貪愛利己,利己則壞他喜捨之心。所以若無內觀勸化,翻為大損。如偈所說「如此之失,其非一也。」故一行半偈結云:「如此眾得失,非偈可具陳,有此諸得失,無人覺悟者。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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