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

《觀心論》、《觀心論疏》:不觀心持戒之失

21. 不觀心持戒之失
戒為制心馬,雖持五部律,不知問觀心,心馬終不調。律住持佛法,解外不解內,淨名呵上首,乃名真奉律。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1]

偈云:戒為制心馬,雖持五部律,不知問觀心,心馬終不調。律住持佛法,解外不解內,淨名呵上首,乃名真奉律。為是因緣故,須造觀心論。此兩偈半,明律師之得失也。
然佛初於寂滅道場成等覺,為大根大行制戒,則說十重四十八輕,正防意地,故心為戒體也。次為小根小行制戒,則說二百五十戒,或止防七支作法發無作戒,因以無作而為戒體,欲引接小根漸悅之者,故說小戒耳。法華云: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便信受,入如來慧,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我今亦令得入佛慧。始見即華嚴入如來慧也。漸入即三藏中歷五味,於法華入佛慧也。故知五部之律,是小乘方便之一藏也。
然 心是生死涅槃之本,萬物之源,所以大乘之戒,正防意地,制伏心馬。今學律之師,不尋佛之本意,而但存執方便之戒,以為正道,不研心念處觀行制心,終竟不得 還源本淨,使心馬調也。然七支是外防,意地是內防,波離解外而不解內故,被淨名所彈。今之律者,內外通達恐之少也,豈能是住持佛法之人者乎?[2]



[1] 《觀心論》,CBETAT46no. 1920p. 585b03-b07
[2] 《觀心論疏》,CBETAT46no. 1921p. 592c01-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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