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妙法蓮華經文句記》卷第一〈序品〉:我聞



因緣釋

因緣>世界
[句]釋者:阿難,佛得道夜生,侍佛二十餘年,未侍佛時,應是不聞。大論云:阿難集法時,自云:佛初轉法輪,我爾時不見。』」如是展轉聞,當知不悉聞也。[1]

[記]釋因緣,不分四悉,但通結云因緣。若欲分者,初是世界。舊解下,為人。報恩下,對治。此文下,第一義。
  初、問;次大論下,答中言集法者,然結集之言,通有三處:謂一千、七百、五百。一千,正當最初結集。七百,即是佛滅百年,因於跋闍[2]擅行十事,舍那、迦那,白於七百。七百乃往毘舍離國,重結毘尼,舉跋闍過。
  言五百者,四百年後,因迦昵吒王,請僧供養,論道不同,因此五百往王舍城,更集三藏。今此從初,廣如諸文。
  展轉從他,自他別故,聞不聞異,未聞者樂欲,已得聞者生喜,並世界也。[3]

因緣>為人
[句]舊解云:阿難得佛覺三昧,力自能聞。[4]
[記]三昧是善,及能聞力。新舊兩聞,因聞善生。言佛覺者,秖是佛加,覺力如佛,故名佛覺三昧。已證非從佛聞,故云自能。用本願力,為持佛法,生後代善。故舊解,理當判屬為人。[5]

因緣>對治
[句]報恩經云:阿難求四願,所未聞經,願佛重說。又云:佛口密為說也。」《胎經云:佛從金棺出金臂,重為阿難現入胎之相。諸經皆聞,況餘處說耶?[6]
[記]「《報恩經》」者,第六,佛求其為侍者,許已,仍求四願:一、不受故衣。二、不受別請。三、不同諸比丘,須見即見。四、二十年中佛所說法,重為我說。佛略示言端,阿難皆解,智速根利,強持力故。
  又密說者,辨異覺力,及重說故。己知、他不知。名之為密。又大經佛告文殊,阿難事佛二十年,具足八種不可思議:一、不受別請。二、不受故衣。三、不非時見佛。四、見一切女人不生欲心。五、持一切法不曾再問,唯除問於釋種被殺。六、知佛所入定。七、知至佛所者受益不同。八、悉能了知佛祕密法。
 「《胎經》」者,舉初況[7]後也。胎相尚聞,況後諸經。[8]

因緣>第一義
[句]此文云:阿難得記,即憶本願,持先佛法,皆如今也。此因緣釋也。

約教釋
若約教者:歡喜阿難,面如淨滿月,眼若青蓮華,親承佛旨,如仰完器。傳以化人,如瀉異瓶。此傳聞、聞法也。
歡喜賢,住學地,得空無相願。眼耳鼻舌,諸根不漏,傳持聞、不聞法也。
典藏阿難,多所含受,如大雲持雨,此傳持不聞、聞法也。
阿難海,是多聞士,自然能解了,是常與無常,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名菩薩,具足多聞。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此傳持不聞、不聞法也。今經是海,阿難,持不聞、不聞之妙法也。[9]
[記]面如淨滿月者,出育王經,此中亦用前之四名,及大經四句。然大經顯圓,今乃義開,豎約四教,隨名便故,不復次第,亦應具消四聞所以,令順教意。[10]

本跡釋
[句]本跡解者:如上四聞皆跡引,而本地不可思議云云。[11]
[記]本跡末云云者,一、本事高難量。二、本理深難思。三、本跡化莫測。具如釋如是中。[12]

[句]觀心釋者:觀因緣法,是觀聞聞。觀空,是觀聞不聞。觀假,是觀不聞聞。觀中,是觀不聞不聞云云。一念觀者,妙觀也云云。[13]
[記]觀心中不聞。不聞云云者,應具用上四,且對次第,分屬四人,具如昔經我聞故也。若依今文用妙觀,故妙觀下注云云者,開麤顯妙,以明絕待。[14]

表格 11 釋之四釋
因緣
世界
阿難,佛得道夜生,侍佛二十餘年,未侍佛時,應是不聞。大論云:阿難集法時,自云:佛初轉法輪,我爾時不見。』」如是展轉聞,當知不悉聞也。
為人
舊解云:阿難得佛覺三昧,力自能聞。
對治
報恩經云:阿難求四願,所未聞經,願佛重說。又云:佛口密為說也。」《胎經云:佛從金棺出金臂,重為阿難現入胎之相。諸經皆聞,況餘處說耶?
第一義
此文云:阿難得記,即憶本願,持先佛法,皆如今也。
約教
歡喜阿難,面如淨滿月,眼若青蓮華,親承佛旨,如仰完器。傳以化人,如瀉異瓶。此傳聞、聞法也。
歡喜賢,住學地,得空無相願。眼耳鼻舌,諸根不漏,傳持聞、不聞法也。
典藏阿難,多所含受,如大雲持雨,此傳持不聞、聞法也。
阿難海,是多聞士,自然能解了,是常與無常,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名菩薩,具足多聞。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此傳持不聞、不聞法也。今經是海,阿難,持不聞、不聞之妙法也。
本跡
如上四聞皆跡引。
本地不可思議云云。
觀心
觀因緣法
是觀聞聞。
觀空
是觀聞不聞。
觀假
是觀不聞聞
觀中
是觀不聞不聞云云。一念觀者,妙觀也云云。

妙法蓮華經文句記(卷第一序品.如是我聞)完



[1]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4b01-b04
[2] 跋闍:(雜名)Vṛjiputrabhikṣu,毘舍離跋闍之出家人也。此地之僧。於佛滅後百年,起十事之非法。長老耶舍陀比丘因此集七百賢聖於毘舍離城,起第二結集。
[3]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1c11-c21
[4]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4b04-b05
[5]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1c22-c25
[6]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4b05-b08
[7] 況:比。
[8]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1c26-162a09
[9]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4b08b19
[10]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2a09-a12
[11]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4b20-b21
[12]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2a13-a14
[13]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4b21-b23
[14]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2a14-a1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