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提希子,阿闍世王,與若干百千眷屬俱。。[1]
[句]次、列人者,「韋提希」,[2]母也,翻思惟。頻婆娑羅,[3]此翻模實,父也。「阿闍世」者,[4]未生怨,或呼為婆留支,此云無指,內人將護,呼為善見。善見之名,本也;無指之稱,表跡。《大經》云:「阿闍名不生,世者名怨,以不生佛性故,則煩惱怨生。煩惱怨生故,不見佛性。不生煩惱,即見佛性。又阿闍者,名不生,世名世法,以世八法所不污故,故名阿闍世。」此是本義也。
《普超經》云:「阿闍世,從文殊懺悔,得柔順忍,[5]命終入賓吒羅地獄,即入即出,生上方佛土,得無生忍。彌勒出時,復來此界,名不動菩薩,後當作佛,號淨界如來。」其跡既爾,本豈可量?說《法華》時,預清淨眾。至《涅槃》時,引逆罪者,何異迦葉於《法華》受記,於《涅槃》不堪付囑?不可迷跡而惑其本也。
[記]次列人眾。「韋提希」者,亦云思勝。言「未生怨」者,母懷之日,已常有惡心,於缾沙王未生已惡,故因為名。「無指」者,初生,相者云凶,王令升樓撲之不死,但損一指,故為名也。「八法」者,或八邪、或八風、或八倒。
「普超經」者,第三〈決疑品〉云:佛因為闍王破計定有殺父之罪,廣說三世,三心叵得,令住法界,闍王聞已,得柔順忍。「說法華時」者,據得柔順,在法華前,故在法華為清淨眾,至涅槃時,身瘡始發,悔得初果,故知為引逆罪者耳。此乃全作大權釋,故引迦葉為例。若作實行者,在法華會,雖云清淨,未見獲益,準理應云:「障未除,機未動。至涅槃時,障欲除,機已動,故聞佛記,領解歡喜。」
次說偈讚佛,故第十七云:「父王無辜,橫加逆害,乃至心生悔熱,遍體生瘡。世無良醫治身心者,不信六臣六師之言,稟受家兄耆婆之教,聞佛說法,獲記發願。」當知二處,並是跡為,於其本地,有何逆順。?又如有婆羅門,名曰不害,以殺無量諸眾生故,故名央掘,以見佛故發菩提心。又波羅奈,有長者子,名阿逸多,殺父、害母、殺阿羅漢、焚燒僧坊,後欲出家,諸比丘不度,自發菩提心,並是其例。
「觀心」者,害貪愛母等,如《止觀》記引《楞伽》言。「行於非道」等者,逆即是順,非道即道。又道以通達為義,所覺之理,能通觀智,從因至果,故名為道。乃至九界心,皆名非道,何況逆心耶?
卷第五序品(釋人天眾)
[句]問:佛在人中說法,列人眾何少?
[句]問:天、人、龍、鬼,皆見佛聞法;地獄一道,無色一界,何意不列?答:此義今當辯。夫諸道升沈,由戒有持毀;見佛不見佛,由乘有緩急。然持戒有麤細,故報有優劣;持乘有小大,見佛有權實,且略判戒乘,各為三品。依《涅槃》一句,開為四句釋之,其義則顯:一、戒乘俱急,二、戒緩乘急,三、戒急乘緩,四、戒乘俱緩。
若通論戒乘,一切善法,一切觀慧,皆得稱「戒」,亦皆是乘,人天五乘,即是其義。道共等戒,悉是通意也。
今就別判,三歸、五戒、十善、八齋、出家律儀,乃至定共,能防身口,遮惡道果,得人天報者,名之為「戒」。若聞經生解,觀智推尋四諦、十二緣、六度、生滅、無生滅等智,能破煩惱,運出三界者,名之為「乘」。故《大品》云:「有相之善,不動不出;無相之善,能動能出。」即此義也。
若「戒乘俱急」者:持下品戒戒急,報在人中。持小乘乘急,以人中身,於三藏教時,見佛聞法。持中乘乘急,以人報身,於通教大乘乃至帶方便諸大乘經時,見佛聞法。持上乘乘急,以人報身,於華嚴、法華等教及諸教中圓,見佛聞法,預列為同聞眾者是也。
若持中品戒急,報在欲界天。持小乘乘急,以欲界天身,於三藏時見佛聞法,餘如上說。
若持上品戒急,加修禪定,報在色、無色天等。持小乘乘急,以色、無色天身,於三藏中,見佛聞法,餘如上說。釋第一句竟。
若「戒緩乘急」者:三品戒皆緩,報墮三途。持小乘乘急,以三途身,於三藏中,見佛聞法,餘如上說。釋第二句竟。
若「戒急乘緩」者:三戒急故,受欲界人天,及色、無色天身。三乘緩故,佛雖出世說三乘法,愛著樂報,耽荒五欲,不見佛、不聞法。舍衛三億家,及諸不見聞者,三界著樂諸天等是也。釋第三句竟。
若「戒乘俱緩」者,受三途報,不見佛、不聞法也。釋第四句竟。
此文不列地獄者,以其戒緩,苦重報隔,上乘又緩,不能於法華見佛聞法。餘經有列者,餘乘急耳。
又不列無色天者,上戒急故,受天身,著定味,上乘緩故,不能於法華見佛聞法。餘經有列者,有餘乘急耳。若得此意,一一勘天龍八部,皆識本緣緩急,來不來義悉可解,廣釋如《淨名疏》。
[記]「一句開為四句」至「如《淨名疏》」者,彼以七義解釋四句:一、明乘戒值佛不同,二、信法二行不同,三、大小乘別,四、根性漸頓,五、應跡,六、觀心,七、化他。
初云「乘戒」者,有乘則值佛,無乘則不來。「信法」者,坐禪、聽學、講說,皆得值佛,但隨所習大小耳。「漸頓」者,大小皆有漸頓故也。「應跡」者,已得二十五三昧,應二十五有,引實行者,來至佛所。「觀心」者,但隨觀行,以判見佛。「化他」者。見與不見,皆約利他,大權現跡,略如今文。
表格 66 一句開為四句
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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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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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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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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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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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乘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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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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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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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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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中身,於三藏教時,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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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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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報身,於通教大乘乃至帶方便諸大乘經時,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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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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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報身,於華嚴、法華等教及諸教中圓,見佛聞法,預列為同聞眾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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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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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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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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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欲界天身,於三藏時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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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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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欲界天身,於通教大乘乃至帶方便諸大乘經時,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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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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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欲界天身,於華嚴、法華等教及諸教中圓,見佛聞法,預列為同聞眾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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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品戒加修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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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無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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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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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無色天身,於三藏中,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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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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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無色天身,於通教大乘乃至帶方便諸大乘經時,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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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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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無色天身,於華嚴、法華等教及諸教中圓,見佛聞法,預列為同聞眾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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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緩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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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戒皆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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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墮三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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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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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途身,於三藏中,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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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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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途身,於通教大乘乃至帶方便諸大乘經時,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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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乘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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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途身,於華嚴、法華等教及諸教中圓,見佛聞法,預列為同聞眾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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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急乘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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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戒皆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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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欲界人天,及色、無色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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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乘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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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雖出世說三乘法,愛著樂報,耽荒五欲,不見佛、不聞法。舍衛三億家,及諸不見聞者,三界著樂諸天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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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無色天者,上戒急故,受天身,著定味,上乘緩故,不能於法華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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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乘俱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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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戒皆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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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墮三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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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乘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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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佛、不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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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地獄者,以其戒緩,苦重報隔,上乘又緩,不能於法華見佛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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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禮佛足,退坐一面。[12]
卷第五序品(釋通序竟)
[2] 韋提希:梵名 Vaidehī,巴利名
Vedehī。又作鞞陀提夫人、毘提希夫人、吠提哂夫人。意譯為思勝夫人、勝妙身夫人、勝身夫人。中印度摩揭陀國頻婆娑羅王之夫人,阿闍世王之生母。依《觀無量壽經》所載,阿闍世將其父王頻婆娑羅幽閉於七重之室內,企圖將其餓死,夫人以酥蜜和麨塗於身,諸瓔珞盛漿,往探頻婆娑羅,而觸怒於阿闍世,故亦被禁。兩人乃於禁閉處念佛,求佛為之說法,佛遂顯神通,為之演說《觀無量壽經》。故知淨土法門,乃佛因韋提希夫人而說。
[3] 頻婆娑羅:梵名 Bimbisāra,巴利名同。又作頻毘娑羅王、頻頭娑羅王、頻浮婆王、民彌沙囉王、缾沙王、萍沙王、瓶沙王。意譯影勝王、影堅王、顏貌端正王、諦實王、光澤第一王、好顏色王、形牢王。即與釋尊同時代之摩揭陀國王。為西蘇納加王朝(梵
Śaiśunāga)之第五世。其皇后為韋提希夫人(巴 Vedehī),生一太子,即阿闍世王(梵
Ajātaśatru)。
頻婆娑羅王與夫人均歸依釋尊,深信佛法。在釋尊證道之前,王曾祈請釋尊於得道後先至王舍城受其供養,釋尊默許之。後釋尊證得佛果,即先至王舍城說法,王亦於迦蘭陀建竹林精舍,供佛弟子止住,供養僧伽,護持佛教,為最初之外護者。晚年並於宮殿內之塔寺安置釋尊之髮、爪而禮拜之,後以太子阿闍世王篡奪王位,而卒於獄中。〔中阿含卷十一頻鞞娑邏王迎佛經、修行本起經卷下出家品、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九師子吼菩薩品、四分律卷三十三、大智度論卷二、俱舍論卷二十九、大唐 西域記卷八〕
頻婆娑羅王與夫人均歸依釋尊,深信佛法。在釋尊證道之前,王曾祈請釋尊於得道後先至王舍城受其供養,釋尊默許之。後釋尊證得佛果,即先至王舍城說法,王亦於迦蘭陀建竹林精舍,供佛弟子止住,供養僧伽,護持佛教,為最初之外護者。晚年並於宮殿內之塔寺安置釋尊之髮、爪而禮拜之,後以太子阿闍世王篡奪王位,而卒於獄中。〔中阿含卷十一頻鞞娑邏王迎佛經、修行本起經卷下出家品、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九師子吼菩薩品、四分律卷三十三、大智度論卷二、俱舍論卷二十九、大唐 西域記卷八〕
[4] 阿闍世:梵名 Ajātaśatru,巴利名 Ajātasattu。為佛世時中印度摩揭陀國頻婆娑羅王(梵 Bimbisāra)
之子。略作闍世王。又作阿闍多沙兜樓王、阿闍貰王、阿闍多設咄路王、阿社多設咄路王。意譯未生怨王、法逆王。其母名韋提希,故亦稱阿闍世韋提希子。後弒父王自立,大張中印度霸權。其於處母胎時,占師預言此子降生後將弒父,父王聽占師預言,十分驚恐,遂自樓上將之投棄,然僅折斷手指而未死,故又稱婆羅留支 (梵
Balaruci,折指之義),並以其未生前即已結怨,而稱之為未生怨。
及長,立為太子,因聽信提婆達多之唆使,幽禁父王於地牢中,欲致之死。即位後,併吞鄰近諸小國,威震四方,奠定印度統一之基礎。後因弒父之罪而遍體生 瘡,至佛前懺悔即平癒,遂皈依佛陀。佛陀滅度後,為佛教教團之大護法。摩訶迦葉於七葉窟結集經典時,阿闍世王為大檀越,供給一切之資具。
關於阿闍世即位之年代,據《善見律毘婆沙》卷二載,王於佛陀入滅前八年即位,執政三十二年。另據《雜阿含經》卷四十六、《出曜經》卷二十二載,王與迦尸國波斯匿王數 度交戰,後因佛陀之開示而言和。王之其餘事蹟在七葉窟結集後,即未再出現於經典中。〔長阿含經卷二、卷十七、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北大般涅槃經卷十九、卷二十、觀無量壽經、阿闍世王經、有部毘奈毘耶雜事卷三十八、五分律卷三、大唐西域記卷九、慧琳音義卷二十五〕
及長,立為太子,因聽信提婆達多之唆使,幽禁父王於地牢中,欲致之死。即位後,併吞鄰近諸小國,威震四方,奠定印度統一之基礎。後因弒父之罪而遍體生 瘡,至佛前懺悔即平癒,遂皈依佛陀。佛陀滅度後,為佛教教團之大護法。摩訶迦葉於七葉窟結集經典時,阿闍世王為大檀越,供給一切之資具。
關於阿闍世即位之年代,據《善見律毘婆沙》卷二載,王於佛陀入滅前八年即位,執政三十二年。另據《雜阿含經》卷四十六、《出曜經》卷二十二載,王與迦尸國波斯匿王數 度交戰,後因佛陀之開示而言和。王之其餘事蹟在七葉窟結集後,即未再出現於經典中。〔長阿含經卷二、卷十七、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北大般涅槃經卷十九、卷二十、觀無量壽經、阿闍世王經、有部毘奈毘耶雜事卷三十八、五分律卷三、大唐西域記卷九、慧琳音義卷二十五〕
[5] 柔順忍:梵語 anulomikī-dharma-ksānti。
三忍之一。又作思惟柔順忍。意指慧心柔軟,能隨順真理。柔順,指其心柔智順,於實相之理不乖違;忍,指能安住其地位,慧心安法。慧遠之無量壽經義疏(大三七‧一○六上):「三地已還,捨詮趣實,名柔順忍。」與義寂之無量壽經疏、六十華嚴經卷二十九(十忍品)所明之十忍中之第二順忍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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