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妙法蓮華經文句記》卷第一〈序品〉:釋別序:四、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次、十五行半,雜問
[句]從「又見菩薩,寂然宴默」下,第三、有十五行半,不歷次第,隨見而問。問:上六度,自收得萬行,何須更問太煩雜耶? 答:上問次第者,自漸一途;非次第者,不定一途。既言「種種相貌」,何啻兩途而言是煩耶?此次第雜亂,兩番六度,擬他土開三藏,後說方等十二部經,辯六度相貌,具如此間不異。[1]

[記]次約不次第,云「隨見而問」者,問:向明所見,可非隨見? 答:並是隨見,但二途不同。從不次邊,最為隨見,尚許一見,具經五時,何妨睹行次與不次?「…三藏,後…」等者,此則全是彼佛所說,且如見人見行,不妨見說。[2]

[句]就雜問中,文為七意:初二行,問禪。又二:前一行,問入捨禪,即是自行。[3]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禪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禪>問入捨禪(自行)
又見菩薩,寂然宴默,天龍恭敬,不以為喜。[4]
[記]「捨禪」者,第四禪也;亦可別圓忘懷之捨,忘彼禪故,名之為「捨」。[5]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禪>問入悲禪(化他)
[句]次「又見菩薩放光」下,第二一行,問入悲禪,即是化他。[6]
又見菩薩,處林放光,濟地獄苦,令入佛道。[7]
[句]菩薩入定放光,種種利益,具出《華嚴》、《思益》云云。[8]
[記]「悲禪」者,《婆沙》云:「初禪修悲易,二禪修喜易,三禪修慈易,四禪修捨易。」此中悲禪,既云化他,豈獨初禪?故《婆沙》中,尚有通別,況大教耶?故一一禪,皆應云慈,乃至喜捨。
 「華嚴、思益」等者,《華嚴》具二,《思益》具四,故《思益》第二卷初,網明菩薩放光遍照十方阿僧祇國,一切煩惱、一切疾病,遇光安樂。煩惱病苦,並云一切,乃至佛自放六度光,觸者蒙益。故皆具四,以初地例佛,亦應無妨,故得引之。
 第一云:佛告思益梵天:能教眾生,一切智心,是名布施;不捨菩提心,名持戒;不見心相生滅,名忍;求心不可得,名進;除身心麤,名禪;離諸戲論,名慧,豈非三藏六度耶?
 第二云:我說布施名為涅槃,愚謂大富,入諸法實相故。持戒是涅槃,不作不起故。忍是涅槃,念念滅故。進是涅槃,無所取故。禪是涅槃,不貪著故。慧是涅槃,不得相故。
 又云:布施平等即薩婆若,乃至般若即薩婆若。又云:布施不施不慳,乃至般若不智不愚,此等豈非並是通教六度相耶?
 第四云:能達一切法無所捨名檀,達一切法無所漏失名尸,達一切法無所傷損名忍,達一切法平等名禪,達一切法無有起相名慧,豈非別圓六度相耶?「《華嚴》」,具如《止觀》第七記引。
 又如《地持》六度各九,此並蒙光得益之相。以佛道名通悲禪,不局初地初住及通七地,俱皆得入,故作通釋。四相既分,五時可辨,是故不假諸餘繁論。[9]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精進
[句]次「又見佛子,未嘗」下,第二、一行,問精進,即是般舟念佛等法門也。[10]
又見佛子,未嘗睡眠,經行林中,懃求佛道。[11]
[記]「未嘗睡眠」,具如《止觀》第四,然彼是方便,此中正修,亦通四教。若小乘中,如那律,具如《止觀》第四記。此中在大,以求佛道,故引般舟以為行儀。般舟[12]翻佛立,此舉除睡中最,以九十日常行故也。準部又通,通諸教故。[13]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戒
[句]次「又見具戒」下,第三、一行,問戒。[14]
又見具戒,威儀無缺,淨如寶珠,以求佛道。[15]
[句]「威儀無缺」,即是初不缺戒。「淨如寶珠」,即是第十究竟戒,中間可解,十戒,如《玄義》中說。[16]
[記]無缺乃至究竟,但此十戒,名出《大論》。亦通諸教,具如《止觀》、《玄》文。今十始終,悉是菩薩,故皆求佛道。[17]

卷第六序品(明忍度)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忍
[句]次「又見佛子,住忍」下,第四、一行半,問忍,即生法二忍。[18]
[記]「生法兩忍」者,[19]合前二忍為生忍,第一義為法忍,初半能忍人,次半所忍境,下半用忍意,意即兼於生法故也。故知生忍之名,名通義別。三藏中,生滅事忍,為生忍;衍門中,生忍法忍,永異三藏。[20]
又見佛子,住忍辱力,增上慢人,惡罵捶打,
皆悉能忍,以求佛道。[21]
[記]「力」者,《阿含》云力有六種:「小兒啼為力,女人嗔為力,國王憍為力,羅漢進為力,諸佛悲為力,比丘忍為力。」[22]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禪
[句]次「又見菩薩,離戲」下,第五、兩行,更問禪。[23]
又見菩薩,離諸戲笑,及癡眷屬,親近智者,
一心除亂,攝念山林,億千萬歲,以求佛道。[24]
[句]「離戲笑」,是卻掉悔蓋。「離癡眷屬」,即除瞋蓋。「近智者」,除疑蓋。「一心除亂」,是卻貪蓋。「攝念山林」,除睡蓋。[25]
[記]「離諸」等者,五蓋具如〈止觀》第四卷云云。初一行半,明所離;次半行,明離意,以諸教禪皆離五蓋,意在佛道。如《寶積經》迦葉云:[26]「有四法,急走捨離百由旬外:一、利養,二、惡友,三、惡眾,四、同住多戲笑或嗔鬥等。」又云:「若有打截大千眾生,若有惡心惱發菩提心人。」此過過是。
 「癡眷屬」者,具如《般舟》,須離癡人及鄉里等,望前亦有方便正修之別。[27]

卷第六序品(重明施度)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檀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檀>明四事施
[句]次從「或見菩薩」至「飲食」下,第六、五行,問檀,為二;前四行,明四事施。[28]
或見菩薩,餚膳飲食,百種湯藥,施佛及僧。
名衣上服,價直千萬,或無價衣,施佛及僧。
千萬億種,栴檀寶舍,眾妙臥具,施佛及僧。
清淨園林,華果茂盛,流泉浴池,施佛及僧。[29]
[記]「四事」者,前之三行正具四事。初行二事,謂飲食、湯藥,次行衣服,次行臥具、房舍。諸教之中,或復橋梁、義井、園林、浴池,今無橋等。「殽」,[30]菹也;[31]「膳」,美食也。不知何事,嘉祥及涉法師,皆以殽為肉,縱有一分字義通肉,何須置餘?專用於肉,使後代少識者疑之。應云:「非穀而食曰餚。」若作[月*肴]者,噉也。
 《說文》曰:「膳者,具食也。」秖云從肉作訓啖,誰即名為啖肉?或云:「是肉未制之前」,斯言更謬。大乘頓制一切斷肉,何論《楞伽》前後制耶!?況復並是光中所見,豈一萬八千,咸同未施斷肉之制,猶以[月*肴]肉供佛僧耶?
 經名「衣」等者,如此土迦葉袈裟,直十萬兩金,光中所見,或當有此。[32]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檀>結成
[句]「如是」下,第二、一行,結成。[33]
如是等施,種種微妙,歡喜無厭,求無上道。[34]

發問序>偈頌>頌上問>問他土>問他土修菩薩行>雜問>問般若
卷第六序品(重明般若)
或有菩薩,說寂滅法,種種教詔,無數眾生。
或見菩薩,觀諸法性,無有二相,猶如虛空。
又見佛子,心無所著,以此妙慧,求無上道。[35]
[句]次「或有菩薩,說」下,第七有三行,問般若。
初、一行,不可說而說般若;二、一行,不可觀而觀般若;三、一行,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是說不可說、觀不可觀而論般若也。或可用此三番般若,成上見他土,說方等中六度;或可別擬他土,說方等後,明《大品》教,盛談般若,寂滅無二,清淨不著,此彼同也。或可說寂滅法,是方等中意。「觀諸法性,猶如虛空」是般若意。正是歷法作觀,法相無二,此義實與《大品》相會。
若作彼土見法華意者,「以此妙慧,求無上道」一行是也。但見修妙慧人,不見法華妙慧座席;若見座席,即知此如彼,何事須疑?但見人不見座,闔眾疑問耳。或可三番般若,與此間般若相同,未知此後,次何所說?是故疑問,此兩意從人用之耳。上長行文迮,但舉六意,偈頌既廣,顯義冷然云云。[36]
[記]次釋般若第三行中,云「言語道斷」者,心不著故,必離言說。「言語道斷」,泯前初行,不可說而說;「心行處滅」,泯前次行,不可觀而觀。雖復雙泯,而說而照,故云「說不可說,觀不可觀」。此語復通衍中諸教,故不局此。
 消此三行,文有五釋:初直消經文;次釋三行,全在方等。而言「六」者,五隨般若故也。第三釋三行,全同般若盛談等,是初行意;寂滅等,是次行意;清淨等,是第三行意;以從名便,同稱般若。第四釋以三行具對三味,第五復同般若。 
 問:若爾,此第五釋與第三何? 答:第三直以不說而說等,與般若相同,故且對之。此中因第四釋中,以第三行,對於法華者,良由妙慧二字,仍云見人不見座席,故卻將初後二行,歸於中間一行。不觀而觀,正同般若,即與不見法華席同,等是不見,故未消法華。皆云「或」者,意在於斯。 
 問:前分文獨在方等,今釋具對三味耶? 答:一者、方等具足四教,攝法多故。二者、唯未見法華座席,是故於法華前,從容說之,而兼般若。然又諸教六度別者,皆由般若,是故具論。所以若說若觀,及言語道斷,諸教有故,故須具論(云云)。況所見難量,故詳之至五,收羅既廣,不出於斯。兩意從人者,第四、第五意中,正指第三行也。
 「冷然下云云」者,如向略申,上文但云「種種因緣、信解、相貌」,未分三味、四教之別,釋者誰知三行含於二味。又諸經論,六之與十,離合不同,具如《止觀》第七記。
 又《瓔珞》十度,各各具三,義通諸意,故下卷云:施有三,謂財、法、無畏。尸有三,謂自性、受法、利生。忍有三,謂苦行、外惡、第一義。進有三,謂起大誓心、方便進趣、勸化眾生。禪定有三,謂亂想不起、生諸功德、利益眾生。慧有三,謂照有、照無、照中。願有三,謂自行、神通、外化。方便有三,謂進趣向果、巧會有無、不捨不受。力有三,謂報得、修得、變化。智有三,謂無想智、一切種智、變化智。[37]



[1]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12-c18。
[2]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1b03-b07。
[3]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19-c20。
[4]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3a28-a29。
[5]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1b07-b09。
[6]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20-c21。
[7]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3a29-b01。
[8]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21-c22。
[9]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1b09-c07。
[10]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23-c24。
[11]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3b01-b02。
[12] 般舟:梵語 pratyutpanna。意譯為佛立、常行。原為現在、現前之意。以修此三昧,可使一切諸佛現前,故稱之。
[13]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1c08-c12。
[14]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24。
[15]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3b03-b04。
[16]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25-c26。
[17]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1c13-c15。
[18]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27-c28。
[19] 二忍:忍辱、忍耐、堪忍、忍許、忍可、安忍等意。即受他人之侮辱惱害等而不生瞋心,或自身遇苦而不動心,證悟真理,心安住於理上。
  二忍為生忍與法忍。據《大智度論》卷六載,雖受眾生迫害或優遇,仍不執於其違順之境而忍,又觀眾生無初、中、後之別,而在眾生之上體認空理,不墮於斷、常二邊,不陷於邪見,此即生忍(又作眾生忍);體認一切事物之實相為空,心安住於此真理之上而不動,此即法忍(又作無生法忍)。
  然同論卷十四、卷十五所說則稍有差異,謂忍耐眾生之迫害、禮遇,稱為生忍;對心法(即瞋恚、憂愁等屬於心者)、非心法(即寒、暑、風、雨、飢、渴、老、病、死等不屬於心 者)之忍耐,稱為法忍。
[20]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1c15-c19。
[21]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3b04-b06。
[22]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1c19-c21。
[23]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28。
[24]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3b06-b08。
[25]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1c29-32a02。
[26] 大正藏第11冊,頁506b。
[27]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1c22-c29。
[28]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2a02-a03。
[29]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3b09-b14。
[30] 殽,音ㄧㄠˊ。古同「肴」。
[31] 菹:音ㄗㄨˉ。1. 酸菜,腌菜。2. 肉。
[32]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1c29-202a13。
[33]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2a04。
[34]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3b14-b15。
[35]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3b15-b19。
[36]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32a04-a20。
[37]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202a14-b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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