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此世界,盡見彼土六趣眾生。又見彼土現在諸佛,及聞諸佛,所說經法,并見彼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諸修行得道者。復見諸菩薩摩訶薩,種種因緣,種種信解,種種相貌,行菩薩道。復見諸佛般涅槃者,復見諸佛般涅槃後,以佛舍利起七寶塔。[1]
[句]次明光照他土六瑞者。[3]
[記]次列文中,但云上下,不云感應者,以感應義通三雙,故不同此土。前之二雙,並在於應,故第三雙得云感應。又彼土瑞,至第三雙生起中云「行始必終」者,但互舉耳。明菩薩有始而必終,如來已終而有始。又人法雙中,雖人通鹿苑之未,法唯乳味之初,然法必有人,人必對法,故且對辨。
又上下雙中,雖上說被下,而被物未顯,即雖未顯,始末由之,故得對之,以論上下。況凡諸取對,皆是一往,是故更須求其始終。初雙中六趣者,廣解章門,非此中意,乃至離合,以為四生五道,七識住等,如論廣釋(云云)。[6]
[句]既有可化眾生,即有能化之佛,有佛即有說法,說法即有弟子,弟子即是行始,行始必致終也。
若此土六瑞,總報眾生,當獲自覺;彼土六瑞,總報眾生,當獲覺他。又此彼六瑞,表此彼諸佛道同。從「盡見彼土六趣眾生」下,至「行菩薩道」者,是現彼土,已與此同。從「復見諸佛」下,至「七寶塔」者,是現此土,當與彼同,略說竟。[7]
[記]言「總報」者,瑞雖有六,以光為本,光表覺智。光照此彼,先表二覺,次表三同。於三同中二:先、總,次、別。先總明道同,同相如何?不出三同。既今同仍隱,但成二耳。
若所見中,亦見授聲聞記,說壽長遠,則如來都無所作,化儀不成。雖然縱見記小長壽,此眾亦疑,不知此土聲聞,為合記不?既教踊出,其壽若何?等是未知,故並隱之,以生疑問。
[句]從「并見諸比丘」下,是現彼佛非漸而漸,與此土佛次說三藏意同也。
從「復見諸菩薩」下,是彼佛三藏之後,說『方等』、『般若』眾經,與此土佛三藏之後意同也。
[句]復次種種因緣者,昔善為因,今教為緣。又別說者,正是三藏之後,明共、不共般若為因,助道戒定慧等為緣,約三人即有種種因緣。
又就共不共人,種種因緣、種種相貌者,共不共各四門,一一門復有無量相貌,五百比丘各說身因,即其義也。不共四門亦如是!故知因緣相貌,種別無量,皆是彼與此同,彼明此相因緣相貌,還入一因、一緣、一相、一貌,當知此土亦與彼同。[20]
[記]次更約因緣釋者,文中自有通、別二釋。初云通者,通於漸頓,遍於四時。四時之中,各有感應,對今無非今教之因緣也。故知因緣有其多種,自行化他,自他相對,文從自行,故云「昔善」、「今教」等也。
次「別說」下,正明現在之因緣也。亦可此三,展轉相生,由發心因緣,故信解;由信解,故行行。若別說者,別指般若中,三教為種種也。故云「三藏之後,以般若部是菩薩行故」。
「又就」下,以般若中三教,教教皆有四門及四悉等,故云「復有無量相貌」。
言「五百」者,明共門中種種廣故。五百雖是三藏有門,約所證,且證於共,來至般若,並成通人,冥得別益,今且從,故得引同。仍舊乃成種種故也,不共易知,但例而已。「共不共名」,出在《大論》,既云「藏後」,理應通指方等、般若。
唯云般若者,以方等三,同般若三,小同鹿苑,故不別指。他人於此離為三門,謂因緣門、信解門、相貌門,今謂言辭雖爾,義理不然。因緣,謂感應差別;信解,謂能感不同;相貌,謂信後行異,有此不同,皆云「種種」。雖復殊途,不逾二味,感應則互有疏密,故云「因緣」。能感則內懷納受,故云「信解」。修行則身口外彰,故云「相貌」。外相、儀貌,故云「相貌」。
問:行一解異,如何行別? 答:睹外識內,故名不同。
言「彼明此相」者,「彼」謂彼土,彼所現相,故云「此相」,雖復種種,同至法華,無復餘相。但未見法華座席,以入滅表之,故但云「一因、一緣」等。言「一因」等者,亦是彼土法華已前,得云「種種」。既會入實,同一因緣相貌等也。此是感應等相。
問:光中所照一時橫見,何得乃云先頓後漸,乃至會歸耶?又於見中,可無純頓唯漸等耶? 答:實如所問,時眾但知因光得見,大術在於世尊,見者非其境界。然令見意,本為證同,所放光明,為成一實。
事殊理絕者,非光所霑,遠近既俱,令其見聞,過未亦何隔於視聽?故使十方始末,皎若目前,安以凡情,測量聖境?何獨化主,佛力令見。同聞眾中,及以集經者,時有古佛,晦跡其間,智鑑當時,述斯橫豎,加令見者,聖凡一等,故知但依文次,經意宛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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