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妙法蓮華經文句記》卷第一〈序品〉:皆是阿羅漢



卷第二序品(阿羅漢.本跡)
皆是阿羅漢[1]

三、位
因緣釋
因緣釋>世界
[句]三、明位者,皆是阿羅漢也。阿颰(跋)云:應真。」《瑞應云:真人。悉是無生釋羅漢也。依舊翻云:無著、不生、應供。
因緣釋>第一義
或言無翻,名含三義:無明糠脫,後世田中,不受生死果報,故云不生。九十八使,[2]煩惱盡故,名殺賊。具智斷功德,堪為人天福田,故言應供。含此三義,釋阿羅漢也。
因緣釋>為人
或言:初、始學無生,生未無生,初雖怖魔,魔未大怖。初雖乞士,未是灼然應供。今獲無生忍,破煩惱賊盡,是好良田。以果對因,釋羅漢三義,
因緣釋>對治
若論成就,應取果三義,若通於初,亦取因三義。[3]
[記]明位中,亦從初說,猶名羅漢,準後皆成大菩薩也,即約教中,圓位人也。於中先翻名者,義當因緣,次攬因緣,以成初教。
 初因緣中,初明有翻中,阿跋經能所雙標,[4]應謂能應之智,真即所應之理,以智應理之人,故云應真。次瑞應經雖似雙標,[5]意指能證,真是所證,證真之人,故曰真人。三義如後釋。
 次無翻中三:初,從果釋;或言下,從因;三、若論下,判名所從。初云後世田者,世秖是有,具如止觀第六記。
 九十八使者,八十八上,[6]加十思惟。
 若作四悉者,初明有翻,即世界也;於無翻中通因,是為人;所從是對治;從果是第一義。[7]

約教釋
[句]如此釋者,皆三藏、通中意耳。若別、圓者,義則不然。非但殺賊,亦殺不賊。不賊者,涅槃是。是亦須破,故是殺賊義。不生於生,亦不生不生,無漏是不生,非但應供,亦是供應,一切眾生是供應,皆歎初地、初住德也。[8]
[記]約教中言不賊者,猶從二乘得名故也。若於圓、別,尚名為賊,是故須殺。不生於生者,取無為證,生於界外,不生是生,故不令生。供彼所應,名為供應。如阿含中,佛至阿蘭若,語比丘等,具如止觀第四記。
  復應更分前之兩教,能殺,法異,後之二教,不賊亦殊,皆歎初地、初住德者,前有翻家,以三為名;次無翻家,以三為義。義即是德,故約教中,以三為德,若準入位不定,具足應云:地住已上,降佛已還,即約別圓,歎本據復。[9]

本跡釋
[句]本跡者,本得不受三昧,於二邊無所著,故名不生;斷五住惑,故名殺賊;能福九道,饒益眾生,故有應供本義也。方便度眾生,歷五味,傳傳作不生,跡也。又本是法身,跡示己利;本是般若,跡示不生;本是解脫,跡示殺賊云云。[10]
[記]次約本跡中二重,初約小三義,次約大三德。前寄跡名,以申本跡;次約本名,以通至跡,欲明名通義別故也。若約體用釋者,前釋從用以明體,後釋從體以立用。又前釋三義,以通昔;後釋三德,而唯今。
  若久遠本跡,四俱是跡。今兼二重,是故大小,俱立本名,義勢無盡,故注云云。所以本是平等大慧,無破不破,方能示跡。諸教不生,本證解脫,無賊不賊,方能示跡。諸味殺賊,本得法身,非應不應,方能示跡,為應供耳。[11]

觀心釋
[句]觀心者:空觀是般若,假觀是解脫,中觀是法身。又觀心者,從假入空觀,亦有三義;乃至中道觀,殺無明賊,不生二乘心,供養此人,如供養世尊。方等云:供佛及文殊,不如施行方等者,一食充軀。下文云:毀讚佛罪福(甚?),輕毀讚持經者,罪福(甚)重。何者?佛無食想,久離八風,不為損益。施持經者,全肉身,續報命,生法身,增慧命,故有益。毀之憂惱退悔,若失好時,則不可救,故大損云云。[12]
[記]觀心中,先直以三德對三觀,釋以三德是境,義可通觀。次歷觀,以對釋名中三義,故一一觀,皆具殺賊等三。前本跡中,則先對釋名,次對三德。今先對德,次對三名。於中先空、次中,中又二:先釋三義,次引經證,以指供養,歎名字、觀行位人,功德深也。引方等文,具如止觀第二記。
  下文云等者,法師品云:佛告藥王:若有惡人,以不善心,毀呰在家出家,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具如下文。八風者: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四違四順,佛尚久離無明違順,況人間耶!
  失好時者,若生憂苦,失道合時。大損云云者,所以引方等及此經者,此二,即是名字、觀行不生等故,乃至一切觀行之文,皆應引之。但於此中,觀行位便故。[13]

表格 24 皆是阿羅漢」之四釋
因緣
世界
阿颰(跋)經云:應真。」《瑞應云:真人。悉是無生釋羅漢也。依舊翻云:無著、不生、應供
為人
或言:初、始學無生,生未無生,初雖怖魔,魔未大怖。初雖乞士,未是灼然應供。今獲無生忍,破煩惱賊盡,是好良田。以果對因,釋羅漢三義
對治
若論成就,應取果三義,若通於初,亦取因三義
第一義
或言無翻,名含三義:無明糠脫,後世田中,不受生死果報,故云不生。九十八使,[14]煩惱盡故,名殺賊。具智斷功德,堪為人天福田,故言應供。含此三義,釋阿羅漢
約教
三藏教
如此釋者,皆三藏、通中意
通教
別教
非但殺賊,亦殺不賊
圓教
本跡
不生
本得不受三昧,於二邊無所著
殺賊
斷五住惑
應供
能福九道,饒益眾生
方便度眾生,歷五味,傳傳作不生
本是法身,跡示己利;本是般若,跡示不生;本是解脫,跡示殺賊
觀心
空觀是般若,假觀是解脫,中觀是法身


[1]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 262, p. 1c20
[2] 九十八使:謂欲界有貪瞋癡慢四種思惑,色界、無色界各有貪癡慢三種思惑,三界思惑,共為十使,并前見惑八十八使,合之而為九十八使也。
[3]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7b04-b15
[4] 《大正藏》第一冊,頁259
[5] 《大正藏》第三冊。
[6] 八十八:對於八十一品之修惑,而有八十八使。使,即驅役之義。謂此見惑,能驅役一切眾生流轉三界生死故也。言見惑者,以意根對法塵起諸分別也。凡有十種:一、身見,謂於色受想行識五陰之中,妄計為身也。二、邊見,謂於身見計斷計常,隨執一邊也。三、見取,謂於非真勝法中,謬見涅槃,生心而取也。四、戒取,謂於非戒中,謬以為戒,取以進行也。五、邪 見,謂無明不了,邪心取理也。六、貪,謂於諸欲境,引取無厭也。七、瞋,謂於逆情之境,而起忿怒也。八、癡,謂於事理之中,迷惑不了也。九、慢,謂自恃才 德富貴,輕蔑於他也。十、疑,謂迷心垂理,猶豫不決也。此之十使,歷三界四諦下增減不同,共成八十八使。蓋欲界苦諦下十使具足;集、滅二諦下,各有七使; 除身見、邊見、戒取三使;道諦下有八使,除身見、邊見二使。則四諦合為三十二使也。色界、無色界四諦下,皆如欲界,只於每諦下,又除瞋使,故一界有二十八 使,二界合為五十六使。并前欲界三十二使,總成八十八也。(集、滅二諦各除身見、邊見、戒取者,謂此三使,皆依苦諦而起;而此二諦,則無也。道諦除身見、 邊見者,謂此二使亦苦諦所起,而此則無也。然不除戒取者,謂外道執取邪戒,妄為正道,故於此不除也。上二界除瞋使者,以上二界無瞋故也。)
[7]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8a08-a19
[8]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7b15-b19
[9]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8a20-a29
[10]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7b19-b24
[11]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8b01-b10
[12] 《妙法蓮華經文句》,CBETA, T34, no. 1718, p. 7b25-c04
[13] 《法華文句記》,CBETA, T34, no. 1719, p. 168b11-b24
[14] 九十八使:謂欲界有貪瞋癡慢四種思惑,色界、無色界各有貪癡慢三種思惑,三界思惑,共為十使,并前見惑八十八使,合之而為九十八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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