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為佛故,嚴飾作佛像,如是諸人等,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已成佛道!
此段經文,約造佛像來說明開權顯實的道理,以久遠劫前作佛像,已經成就者為例,說明現在若這樣做與發心,將來一樣也能成佛。要怎麼做呢?為了要供養、對佛表示恭敬心、要學佛所行的緣故,所以建立佛的形像。於《法華文句》說明「造像為天業」,[1]在《法華文句記》有補充說明諸多造像應驗之事。[2]
而建造佛像,材料從金銀七寶到石頭、木彫、泥巴,種類非常多。若約佛像的大小,也是很多種類,小至一寸、一尺高,大到一丈六或者幾十丈高,都可以隨眾生意而建造。而佛的模樣也是有諸多種類,且各地方所塑造的佛像都不同,都會本土化。無論用什麼方式去塑造佛像,都能種下善根,從此菩提芽發,歷劫修行,成就佛道。
但要注意,不能用不淨臭穢之物造像,例如動物膠等;也不能只做半身像,應要做全身;更不能用不淨錢,要以如法淨錢造像。[3]
以恭敬心造佛像,功德利益殊勝,《造像功德經》說明建造佛像有十一種功德:一者、世世眼目清潔,二者、生處無惡,三者、常生貴家,四者、身如紫磨金色,五者、豐饒珍玩,六者、生賢善家,七者、生得為王,八者、作金輪王,九者、生梵天壽命一劫,十者、不墮惡道,十一者、後生還能敬重三寶。[4]
下一句經文:「乃至童子戲,若草木及茟,或以指爪甲,而畫作佛像」,[5]要注意這個「茟」字,好多流通經本都錯誤,不是筆,是茟,蓮池大師也曾經說過。會性老法師解釋,因為每一段文說開權顯實的道理,都是由大到小、由貴到賤、由重到輕、由好到差;這一段說明小孩子因遊戲而用草在畫佛像──「茟」是草木的花剛生起來,尖尖的那一點花蕊,小孩子拿草花的花尖畫佛像,[6]所以叫做「茟」(音同委),所以不是筆。
接下來是「或以指爪甲」,顯示越來越簡單──或者是用手指甲在畫佛像,無論用什麼工具去畫、小孩子畫來玩的,只要他的內心認為畫的是佛像,「如是諸人等,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已成佛道!但化諸菩薩,度脫無量眾!」[7]這些人發下一念好心,種下善根,從此之後逐漸修行、積聚功德,等到福德智慧都圓滿,又渡化眾生,具足大悲心,最後皆已成就佛道。
成就佛道就是「理一」,諸人就是「人一」;[8]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是「行一」;後面的但化諸菩薩,度脫無量眾,就是「教一」。[9]這是由畫佛像的功德,種下善根而到成佛。
若人為佛故,建立諸形像,刻雕成眾相,皆已成佛道!或以七寶成,鍮鉐赤白銅、白鑞及鉛錫,鐵木及與泥,或以膠漆布,嚴飾作佛像,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彩畫作佛像,百福莊嚴相,自作若使人,皆已成佛道![10]
乃至童子戲,若草木及茟,或以指爪甲,而畫作佛像,如是諸人等,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已成佛道!但化諸菩薩,度脫無量眾![11]
[1] 《妙法蓮華經文句》:「卍次、『若人為佛故』下,第三、四行,約志心造像,明天業。」CBETA,T34, no. 1718, p. 57a24-a25。
[2] 《法華文句記》:「『造像為天業』者,如佛昇忉利,以神足力制諸弟子等,具如《止觀》第一記。若準《冥祥記》,此土總有一十八處造像應驗,如吳中石像等。又有吳興太守吳佩女,所感像等。又如宋衛軍臨康王,在荊州於城內築堂三間,其壁多有畫菩薩像。至衡陽文王,代鎮江陵,廢為臥堂,悉皆泥塗,乾則墮落,畫狀新淨,了無污損,再塗猶然。王不信敬,亦謂偶然,又更濃泥,而徹見炳然。王復更毀故壁,悉更繕改。後王疹疾,每若閉眼,輒見諸像森然滿目,於是方廢居此。此或是造者心重,或是毀者尤害,以輕望重,以毀望成。當知散心,微善不失,理無違順,心有是非。」
[3] 《妙法蓮華經文句》:「《優婆塞戒經》不許用膠,得失意罪,而此經用者,古師云:『外國用樹膠耳。』光宅言:『或有處必須於像,聽許用牛皮膠,若有他物,即不得用也。』有言:『大豆汁可代膠清。』然牛皮終是不淨物,後得不淨果報。不淨錢不任造像,可換取如法淨錢造像。《地持》不用雌黃臭物。《戒經》不許造半身像,得失意罪,善相不起,墮落生死中。然造像各有所擬,若當堂佛,必須坐;消息佛,或坐或臥;行動佛,必應立。而弟子於塔殿立像前,不得坐,此處定屬佛故。若白衣舍、餘處坐像前,不能久立,乞坐者得。立像前,即不得坐也(云云)。」CBETA,T34, no. 1718, p. 57a25-b08。
[4] 《法華文句記》,CBETA,T34, no. 1719, p. 244c19-245b19。
[記]「《優婆塞戒經》等」者,此中文意,正開其善,不論其罪,因明用膠,便釋之耳。今亦因此,依彼略明,故彼經廣明五戒持破之相。又云:「若不持戒,名垢優婆塞、臭優婆塞、旃陀羅優婆塞。若持殺戒者,乃至蟻子;若持戒酒,乃至露珠。於五戒上,加不沽酒,是名六重。」今出家、在家,云持酒戒,猶以酒和食,一人凡飲,幾露珠耶?尚不及優婆塞戒,安能期佛道耶?於五戒上,更有眾多失意之罪,今文未盡。又有失意,謂:不供養師僧,不瞻病,空發遣乞者,不起迎逆四眾長宿,見破戒者云彼不如我,六齋日不受八戒,四十里內有講不聽,受僧招提臥具床座,疑水有蟲而飲,嶮難獨行,獨宿尼寺,為財命故打拍奴婢及以外人,於路見比丘、沙彌不得前行。僧中行食,不得偏與本師好者,及過分與。路行見病,不瞻不視,不囑授令治。持如是戒者,名淨、名香、名分陀利優婆塞。又制優婆塞,令種種供養三寶形像塔廟,畫像不得雜乳膠雞子。供養像時晝夜不異,不得酥油塗像身及乳洗。不得造半身像。像身不具,應密藏之,應勸人治,治已當出供養。又見毀像,如全無異。以四天下寶供養,不如直以種種功德讚歎尊像,志心供養,二福無別。供養法者,志心信樂,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法而行,及勸人行。種種書十二部經,供養經如供養佛,唯除洗浴,名供養法。供養僧者,應當供養,發菩提心,受持戒者,出家之人,四向四果,名供養僧。今經小善尚為佛因,況復長時志心供養!?此等雖屬在家優婆塞,及有少許非文正意,然制罪令持,持即人天之善,並可開為緣因。然亦並是出家行者之要,堪為常規,是故便錄。今經欲收無始微善,咸趣菩提,若已發心,隨有毫善,莫非緣因。《戒經》立像前,不得坐。「云云」者,更有多緣。若王難等,隨時斟酌。
又、《造像功德經》有十一功德:一者、世世眼目清潔,二者、生處無惡,三者、常生貴家,四者、身如紫磨金色,五者、豐饒珍玩,六者、生賢善家,七者、生得為王,八者、作金輪王,九者、生梵天壽命一劫,十者、不墮惡道,十一者、後生還能敬重三寶。當知豈是欲界人天善根?《經》「鉛」者,有云「錫」也。今謂鉛青錫白,鉛軟錫堅,並名青金。《造像功德經》云:「若人臨終發言造像,乃至如麥[麥廣],能除三世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5]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T9, no. 262, p. 9a05-a06。
[6] 《妙法蓮華經文句》:「卍次、「乃至童子」下,第四、一行,明人業。」CBETA,T34, no. 1718, p. 57b08。
[7]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T9, no. 262, p. 9a07-a09。
[8] 《妙法蓮華經文句》:「卍次、『如是諸人』下,第五、一行半,結成顯實。」CBETA,T34, no. 1718, p. 57b09。
[9] 《妙法蓮華經文句》:「『諸人』,皆成人一;『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即成行一;『佛道』即成理一;既已成佛,復能四一,『但化菩薩』,即是教一(云云)。」CBETA,T34, no. 1718, p. 57b10-b12。
[10] 《妙法蓮華經》卷第一〈方便品〉第二,CBETA, T9, no. 262, p. 8c26-9a04。
[11] 《妙法蓮華經》卷第一〈方便品〉第二,CBETA, T9, no. 262, p. 9a05-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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