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敬心而供養,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
本段以久遠劫供養佛的人為例,說明現在他們都成佛了,約諸塵供養以明「天業」。[1]
如果過去有人在佛塔、佛廟,對所供的佛像至誠恭敬,以香花、燈果、寶蓋等等的物品供養,將種下成佛的善根,並有勝報。
《採華決疑經》、[2]《雜寶藏經》,[3]有記載香花供養佛而得到殊勝的果報。《菩薩本行經》則是有說到寶蓋的供養之故事。[4]
而用音樂供養,如擊鼓、吹角貝,[5]簫、[6]笛、琴、箜篌、[7]琵琶、鐃銅鈸,[8]用這些樂器奏樂,以種種的音樂來供養佛;或以歡喜心歌唄讚歎佛的功德,乃至小小的樂音,也成就很大的功德。
在佛前唱的讚偈,都要恭敬莊嚴,所謂「梵唄」,梵音就是清淨莊嚴,才是表示恭敬,讓人聽起來生歡喜心、有肅穆之心。如果以世間的音樂曲調來演奏,如果是屬於靡靡之音,那就不大好了。蕅益大師在《法華會義》解釋,現代人有些喜歡用世間的音樂曲調來奏讚佛偈,這樣子失掉莊嚴的表現,對佛也成為不恭敬,因此不能用,凡是唱讚偈頌,必定要莊嚴肅穆。[9]
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以華香幡蓋,敬心而供養。若使人作樂,擊鼓吹角貝,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10]
[2] 於《採華決疑經》中記載,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有一個小國的國王,派他的使者去採花,當這個使者到郊外採花好後,在回王宮的途中遇到 釋迦牟尼佛出來托缽,他看到佛相好莊嚴,生起恭敬心並五體投地頂禮,把他採的花拿來散在佛的身上,至誠恭敬供養佛。當時佛接受他的供養,並為他授記將來成佛為妙華佛。
[3] 《雜寶藏經》中,有一段是忉利天的天女下來禮佛拜佛,她說能夠生在天上的原因,是因為在賢劫第三尊迦葉佛入滅以後,她用香花貫作鬘,去供養迦葉佛的舍利,由這個因緣,生在天上作天女,而且她的身都是殊勝的金色。
[4] 《菩薩本行經》裡面有一段釋迦牟尼佛在世的因緣,說有一天釋迦牟尼佛去托缽,阿難跟隨在佛的身後,到街上去托缽。那一天天氣很熱,當時路邊的好多牧童,看到太陽那麼大,所以那些牧童就去摘了好多草,用草去編成寶蓋,弄一個竹柄子拿著,跟在佛的後面,替佛拿著寶蓋(草蓋)遮太陽,這樣的供養,佛很歡喜,就說法給這些小孩子聽,同時也為這些孩子們授記,這些孩子以寶蓋供養佛的因緣,十三劫在天上人間來往受生,不會墮落三惡道,之後會去修行成為辟支佛。
[5] 角,是用動物的角去挖成樂器,吹出來會有音聲;貝,是貝殼、海貝,把它做成樂器,可以吹。
[6] 簫有兩種:橫的、豎的。簫是一種樂器,吹出的音聲很好聽。
[7] 箜篌這個東西現在沒有了,據說這種樂器是古代商朝的音樂家師延所做,也有說是漢武帝的時候,侯調所做的。不過現在已經沒有,這是一種古代的樂器。另有說箜篌這種樂器,是西域傳來的,不是中國的樂器。
[8] 鐃就是鐃鈸,鐃銅鈸,鐃鈸都是銅去做的。《妙法蓮華經文句》:「『銅鈸』者,長安人呼露盤為銅鈸,在彼翻經,故用彼名之耳。」CBETA,T34, no. 1718, p. 57b13-b15。
[9] 《法華文句記》:「『廟』者,貌也,古云支提,新云制多。翻靈廟者,略應作廟字。《玉篇》及《白虎通》並云尊貌所居。「露盤為銅鈸」者,長安亦無此音,或聲轉耳?或是當時有人傳之,章安隨便書耳。
經云「唄」者,或云唄匿,此云讚誦,西方本有。此土案梁《宣驗記》云:「陳思王,姓曹名植,字子建,魏武帝第四子。十歲善文藝,私制轉七聲。植曾遊漁山,於巖谷間,聞誦經聲,遠谷流美,乃效之而制其聲。」如《賢愚經》鈴聲比丘緣等。
音樂供養者,有出家內眾,音樂自隨。云供養者,自思已行與何心俱,雖有此文,必須裁擇,《梵網》誠制,何待固言?秖恐供養心微,增己放逸,長他貪慢,敬想難成。故《別譯阿含》第五:「佛在迦蘭陀城,有一妓主,名曰長髮,而白佛言:『我昔曾於老妓人邊,聞如是說,於妓場上,施設種種戲笑之事,令百千人而來睹者,是人命終生光音天,如是所說,為虛為實?』佛告之曰:『止!止!莫作是問。』妓主復問,如是再三,佛悉不答。爾時,如來語妓主言:『爾時,無數百千人來睹妓者,諸人本是三毒所纏,復更造作放逸之事,豈不增其貪瞋癡耶?譬如有人為毛繩所縛,以水澆之,愈增其急。本為三毒所縛,更作妓樂,當增熾然三毒之火,終後生天,無有是處。作是語者,是邪見人,邪見之果,生於地獄。』佛說是時,妓主悲泣。佛言:『為是緣故,三請不說。』妓主云:『我不為聞佛說故悲,但愍諸妓人,長夜作如是說。』」
有人至此,引諸經華、香、音樂供養者,即得不退,如《不退法輪經》,佛告阿難:「以一華供養佛及佛塔,亦得不退。」及《業報差別經》禮拜得至大涅槃等者,彼是已為實因者,今文開麤即實,故與今文不例。有人引《大論》小因大果者,不例亦爾。」CBETA,T34, no. 1719, p. 245b19-c23。
[10] 《妙法蓮華經》卷第一〈方便品〉第二,CBETA, T9, no. 262, p. 9a10-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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