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0日 星期日

無求出意


   〈譬喻品〉這一段的總譬有六:一、長者,二、舍宅,三、一門,四、五百人,五、火起,六、三十子:[1]

一、長者譬:經文「舍利弗!若國邑聚落,有大長者,其年衰邁,財富無量,多有田宅,及諸僮僕」。

二、舍宅譬:經文「其家廣大」。家宅譬三界,眾生皆宅三界,如來應化,統而家之,故言廣大」。[2]

三、一門譬:[3]經文「唯有一門」。佛道即是一門,種種即是施權。[4]

四、五百人譬:經文「多諸人眾,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這個「家」非常廣大,「多諸人眾」指很多人住在這個家裡面,有一百、兩百,乃至是超略三百、四百,一直到五百人,住在這廣大之家的當中。「一百」譬天道,三界二十八天;「二百」譬人道,四大部洲人道眾生;「三百」譬畜生道,「四百」譬餓鬼道,「五百」譬地獄道。比喻五趣眾生都住在三界的大家庭。

這裡只說五趣,與六道相比,少了阿修羅道,因為阿修羅大致可以包含在鬼道。按照《楞嚴經》所說,阿修羅有胎、卵、濕、化的「四生阿修羅」,分配在天、人、鬼、畜生這四趣裡面:「化生阿修羅」屬於天趣,「胎生阿修羅」可以包含在人趣裡面,所以有時候佛經講五趣。實際上,阿修羅本來也屬於鬼神道的一類,為有福德之神。有的時候說六趣,就是把阿修羅另外建立為一道,為三善道之一;有的時候說四惡趣,又把阿修羅包含在惡道裡面。因為阿修羅是善惡交參,雖然修福布施,但因為其嫉妒好勝鬥爭之心非常強,所以是「非天」,有天人的福報而沒有天的地位,一天有三次要受苦,刀劍要從嘴巴進去、從下體出來,所以苦惱方面不亞於鬼道、畜生道,但享受的時候也跟天道差不多,是一個很複雜的情況。

五、火起譬:經文──所燒之宅為「堂閣朽故,牆壁隤落,柱根腐敗,梁棟傾危」,能燒之火為「周匝俱時,欻然火起,焚燒舍宅」。[5]這一段文說明這個房屋慢慢變壞的情況,表眾生的根身器界慢慢遭到破壞之情形。《法華文句》觀釋「堂」譬身之下分,「閣」譬頭等上分,「牆壁」譬皮肉,「頹落」譬老朽,「柱根」譬兩足,「腐敗」譬無常,「梁棟」譬脊骨,「傾危」譬大期,「周障屈曲」,譬大小腸、心等。[6]

也可以譬作五蘊身心:「堂閣朽故」譬色蘊,指這個色身。「牆壁隤落」譬想蘊,因為內心外境分辨不停,好像牆壁內外的分別,「隤落」指念念不停的在那裡遷變。「柱根腐敗」譬行蘊,主要指命根念念遷流不停,腐敗顯示它遷流的行相。「梁棟傾危」譬受蘊,因為沒有梁棟就不成房子,所受的境界最後都是歸苦,好像梁棟要倒下來的情況一樣。

「焚燒舍宅」,譬四生眾生被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熾盛這八苦交煎身心,如大火燃燒舍宅。「周匝指八苦遍在四大、四生,並皆無常,故云「俱時」。三界裡面無窮無盡的八苦之火,無處無時燒得眾生苦惱。本來眾生的心地清淨,並沒有這些苦,可是因為「欻然火起」,這無明煩惱火突然生起,就焚燒這個朽故的舍宅,譬眾生被種種的苦惱所煎迫,非常的難受。[7]

六、三十子譬:經文「長者諸子,若十、二十,或至三十,在此宅中」。三十子,就是三乘根性眾生。

 

別譬第一為長者見火譬經文: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即大驚怖,而作是念:『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而諸子等,於火宅內,樂著嬉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火來逼身,苦痛切己,心不厭患,無求出意。』

長者譬佛,長者不在火宅裡面,他看到房屋被火在燒,裡面的三十子等在宅內受苦,卻不覺不知的情形。如〈方便品〉偈頌所說:「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即大驚怖」,譬「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佛看到眾生在三界裡面受苦惱之火在燒,所以祂為了度化苦惱眾生,也就進入這三界裡面來。[8]

大火從四面起」──「四面」就是眾生的「四倒」,對於身、受、心、法而生起四種顛倒,八苦之火,眾苦皆集:[9]

第一個顛倒無常計常」:眾生的妄想心、第六意識的作用,都是無常的,應當要「觀心無常」。可是眾生以心為常而生起執著,由此生起種種的偏見。

第二個顛倒以苦為樂 所受的環境沒有不苦的,苦受是苦苦、樂受是壞苦、不苦不樂受是行苦,可是眾生顛倒,以苦為樂。

第三個顛倒無我計我」:依正二報一切法,都是沒有我相可得,本來應該觀法無我,可是眾生執這個身體五蘊之法為我。

第四個顛倒不淨為淨」:眾生妄以為這身體是乾淨的,其實本來是不淨的,所以四念處要觀身不淨

身、受、心、法本來都是不淨、苦、無常、無我,可是眾生生起淨、樂、常、我之「四倒」,此為眾生輪迴生死的根本,所以眾苦聚集,沒有一法不苦,由此生起種種的苦惱,五濁惡世的八苦交煎都從這地方生起來,所以叫做「大火從四面起」。

「即大驚怖,而作是念:『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說明長者已經出在火宅之外,看到火四面燒這個房子,就緊張三十子、五百人等被火所燒,比喻怕眾生受到八苦交煎、六道輪迴的種種苦惱煎迫,所以要趕快想辦法救他出來。

而諸子等,於火宅內,樂著嬉戲。這些三十子、五百人都在火宅之內,愛樂貪著火宅裡面的遊玩。「樂著嬉戲」的「嬉」譬「見惑」,見惑八十八使是周遍於三界。「戲」不能遍,只能局定一個地方,譬「思惑」。[10]

火宅本譬五濁:譬見濁,譬煩惱濁;不覺不知,不驚不怖,譬眾生濁;火來逼身,苦痛切已,譬命濁;心不厭患,無求出意,譬劫濁。[11]

耽湎五塵叫做「嬉」,空無所獲叫做「戲」,對於愛(思惑)與見(見惑)的貪著,耽湎四見,貪著三界內的快樂,因此在三界裡面輪迴流轉不停。[12]眾生耽湎在這五塵的境界而無厭離,由此空生徒死、輪迴流轉毫無意義。[13]

 

經文:不覺不知、不驚不怖,火來逼身,苦痛切己,心不厭患,無求出意。關於「不覺、不知、不驚、不怖」這四句話,說明眾生因為迷於四諦理,所以造業輪迴就沒有停止。[14]《法華文句》解釋有三種的意義分別:

第一、約凡夫的境界解釋:標出眾生在苦中而不知苦。[15]眾生在三界五濁惡世裡面受八苦交煎,卻根本就不知道有火,就是不知道集諦;眾生有煩惱有造業,造業必定會招苦。[16]「不知不覺」指不知道佛法、沒有道諦,因此「不驚」,世間人在三界裡面已經成為習慣,根本就不怕不怖。[17]凡夫眾生不覺不知五蘊八苦、四倒三毒,根本就不憂慮,所以也不厭患,也就不會求出苦。對三界的迷失,不覺不知,無求出意,沒有一個求出的。[18]

第二、約修行的位次解釋:以聲聞法來比對,由凡到聖修行的階位,配合四諦來解釋:不覺,對苦諦;不知,對集諦;不驚,對道諦;不怖,對滅諦。修出世間法就從這個地方開始,[19]先知苦,知苦而斷集,慕滅而修道。「知苦、斷集、慕滅、修道」這修因方式,約「覺、知、驚、怖」四個意義,明白這個道理就可以斷煩惱、了生死、轉凡成聖,而證到偏真的滅諦涅槃,這是寄位釋。[20]

第三、約三世解釋:《文句》說「不覺」現在苦、「不知」未來苦。[21]所謂「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生沒有覺悟現在於火海裡面受苦惱,不覺得苦,成為習慣了;也不知道現在造業,未來還要受苦,所以後邊經文說「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等苦」。現在苦從過去的業因來,沒有好好去觀察,也不知道未來的苦。[22]既然不知道,當然也就不驚,也就不怖。身為八苦所逼,而心不厭惱。[23]

 

空生徒死是,沒有厭離心是。愛著耽湎於五塵境界──眼貪色、耳貪聲、鼻貪香、舌貪味、身貪觸,五根對五塵生起貪著,戀戀不捨,見惑、思惑同時具備,就是。辛辛苦苦貪著五塵境界,可是一點也沒有得到什麼利益,只有增加煩惱造業,空無所獲,所以叫做,好像看戲一樣,只是浪費時間。

由見與愛,就是以見思惑的緣故,一天到晚就在這裡忙著貪瞋癡的問題,起煩惱、造業、受苦報──惑、業、苦三道輪轉不息,由此一生就是空生徒死,對這個世間一點也沒有厭離心。雖然「火來逼身,苦痛切己」,火來逼迫我們的身心,被三界六道的苦惱所煎迫,卻不覺不知不怕,「心不厭患」,內心沒有真正覺得是痛苦,不覺得這世間是苦的,所以「無求出意」,不想超出這個世間。原因就是根本不知道苦,在苦中不知苦,所以就不想求出離。[24]

 

「舍利弗!若國邑聚落,有大長者,其年衰邁,財富無量,多有田宅,及諸僮僕。其家廣大,唯有一門。多諸人眾,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堂閣朽故,牆壁隤落,柱根腐敗,梁棟傾危。周匝俱時,欻然火起,焚燒舍宅。長者諸子,若十、二十,或至三十,在此宅中。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即大驚怖,而作是念:『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而諸子等,於火宅內,樂著嬉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火來逼身,苦痛切己,心不厭患,無求出意。』[25]

 



[1] 《妙法蓮華經文句》:二、譬喻說,長行、偈頌。長行開譬,合譬。開譬不同,已如上說。今為二:一、總,二、別。總譬,譬釋迦章中,今我亦如是兩行偈,略頌開權顯實也。別譬,譬釋迦章中,我以佛眼觀見四十一行半偈,廣頌開權顯實六意也。總譬有六:一、長者,二、舍宅,三、一門,四、五百人,五、火起,六、三十子。長者,譬於我,我即釋迦一化之主也。火宅,譬上處所安隱,對上三界不安隱也。一門,譬上宣示佛道門也。五百人,譬上眾生也。火起,譬上對不安隱法,五濁八苦也。三十子,譬上知眾生性欲,三乘行人也。(CBETAT34, no. 1718, p. 66a19-a29

[2] 《妙法蓮華經文句》:二、其家廣大者,家宅譬上安隱對不安隱,不安隱譬三界也。眾生穴穴,皆宅三界,如來應化,統而家之,故言廣大也。(CBETAT34, no. 1718, p. 66c28-67a01

《法華文句記》:穴穴者,剩也,亦位外散官也,眾生居聖位之外,故云穴穴。於餘教觀,尚無所屬,況復能屬極聖位耶?皆宅者,宅居也,不出三界,久而居之,故云宅也。世無不然,故云也。如來誘物,統而家之。,主也。,亦居也。有人以第八識為家,等是隨迷,何不總八,而言第八耶?(CBETAT34, no. 1719, p. 259b18-b24

[3] 《法華文句記》:總譬中云一門者,上云種種對不種種,即一門也。上舉所施對佛道說,佛道即是一門,種種即是施權。今出所顯,唯云一門,亦是各出其能,以能對所,其意不別,思之可見。(CBETAT34, no. 1719, p. 258b01-b05

[4] 《妙法蓮華經文句》:三、唯有一門者,譬上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門又二:宅門、車門。宅者,生死也;門者,出要路也,此方便教之詮也。車者,大乘法也;門者,圓教之詮也。(CBETAT34, no. 1718, p. 67a02-a10

《法華文句記》:總譬中云一門者,上云種種對不種種,即一門也。上舉所施對佛道說,佛道即是一門,種種即是施權。今出所顯,唯云一門,亦是各出其能,以能對所,其意不別,思之可見。(CBETAT34, no. 1719, p. 258b01-b05

[5] 《妙法蓮華經文句》:先出所燒之宅相,譬六道果報。次明能燒之火,譬八苦、五濁。「堂」譬欲界,「閣」譬色、無色界。「牆壁」譬四大,「頹落」譬減損。「傾危」譬遷變,「柱根」譬命,「梁棟」譬意識,「腐敗」譬危殆不久。(CBETAT34, no. 1718, p. 67a15-a18

《法華文句記》:「牆壁譬四大」者,應通三界,無非減損。無色雖無四大造色,定果所為,皆是牆壁,三界皆以意識維持。若約諸宗,無色非全無四大色,雅合其宜。(CBETAT34, no. 1719, p. 260a14-a17

[6] 《妙法蓮華經文句》:欲令易解,作觀釋之。「堂」譬身之下分,「閣」譬頭等上分,「牆壁」譬皮肉,「頹落」譬老朽,「柱根」譬兩足,「腐敗」譬無常,「梁棟」譬脊骨,「傾危」譬大期。「周障屈曲」,譬大小腸,又云譬心(云云)。(CBETAT34, no. 1718, p. 67a19-a22

《法華文句記》:「欲令」下觀解者,前則通於三界己他,故屬於事,此觀己身,即觀心義。有人至此,具以依正二報合喻,有何不可?且如成壞各二十中,已無有情,如何釋濁?燒義稍隔,故不用之。故今文但約三界正報因果,以正攝依,其義自足。(CBETAT34, no. 1719, p. 260a18-a22

[7] 《妙法蓮華經文句》:「周匝」下,明能燒之火。八苦遍在四大、四生,故言「周匝」,並皆無常,故云「俱時」。「欻然」,譬本無今有,本無此苦,無明故有。(CBETAT34, no. 1718, p. 67a23-a25

「欻然」等者,若唯約小乘,無始相續,乃成本有;念念生滅,乃是今無。今附大乘,性理本無,無明故有,故云「本無今有」。故無明之言,含於麤細,今指麤是細,豈可餘途?然本無之言,人之常說,斯為至難!故《大經》云:「本無今有,本有今無,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今雖引一句,與三句相關,故須略辯,識其大旨,然此一偈,四處出之,古人名為「涅槃四柱」,亦云「四出偈」,故知釋不當理,涅槃室傾。言『四出』者,謂第九、十五、二十五、二十六,大理雖同,對文小別。第九〈釋菩薩品〉,明差別無差別義。第十五〈釋梵行品〉,明得即無得,無得即得。二十五〈師子吼品〉,釋有不定有,無不定無。二十六〈破定性〉,明無性。古來解釋,隨情不同。

[8] 《妙法蓮華經文句》:從「長者見是大火」下,是第二、別譬也。別更為四:初、長者見火譬,譬上佛見五濁,四行偈為本。二、捨机用車譬,譬上釋迦為五濁,寢大施小,「始坐道場」十七行半偈為本。三、等賜諸子大車譬,譬上釋迦示真實相,「我見佛子等,志求佛道者」六行偈為本。四、長者無虛妄譬,譬上「我為諸法王」二行半偈為本。就初見火,其文有四,其意但三:一、明能見,二、明所見,三、明驚怖,四、廣前所見。但成三意:長者見,標出能見,譬上「我以佛眼觀見」也。「是大火從四面起」者,標出所見,譬上所見六道眾生也。「即大驚怖」,譬上「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也。「而諸子等,於火宅內」下,廣第二所見之火也,還是釋成驚怖之義。(CBETAT34, no. 1718, p. 67b10-b23

[9] 《妙法蓮華經文句》:身、受、心、法,即宅之四邊,從此四邊,起淨、樂等四倒,八苦之火,眾苦皆集。若知身不淨,苦無常,即煩惱火滅。(CBETAT34, no. 1718, p. 67b23-b26

《法華文句記》:「身受」等者,倒所依也。「從此」下,倒相也,略如《止觀》第七文及記。準經論次立,此前須立五停心位。《俱舍》云:「入修要二門,不淨觀數息,貪尋增上者,如次第應修。為通治四貪,且辯觀骨鎖,廣至海復略,名初習業位,除足至頭半,名為已熟修,繫心在眉間,名超作意位。」所言「貪」者,顯色形色,供奉妙觸,望《大論》六,闕人相、音聲、恣態。「數息」等者:阿那,此云遣來;般那,此云遣去,秖是息出入耳。「八苦」者,倒果也。《大經》十二云:「所言苦者,逼迫為義。」言逼迫者,三苦、八苦。言三苦者,依三受生,苦受生苦苦,生在欲界,苦等三途,故云苦苦。三界已苦,欲界復苦,故云苦苦。樂受生壞苦,樂壞時苦,等於三途,故云壞苦。處中苦者,名為行苦,通至無色。《俱舍》云:「如以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置眼睛上,為損極不安。凡夫如手掌,不覺行苦睫。」故《大經》云:「於下苦中,橫生樂想。」別論雖爾,通遍三界,各具三苦。言八苦者,即生等是。生苦有五:一、生苦,即初受胎時。二、至終。三、增長。四、出胎。五、種類。老有二種,念念、終身。又有二種,增長、滅壞。病苦者:一、四大不調,即有二種,謂:身病、心病。死苦者,有三:一、業報,二、惡對,三、時節代謝。復有二種:病死、外緣云云。愛別離者:捨所愛故,即是壞苦。怨憎會者,即是苦心,苦心領於苦境故也。求不得者,還約愛離怨會以說。五盛陰者,經釋前七是五盛陰,迦葉難言:「是義不然,如佛昔說一切眾生皆求於色,色若是苦,不應求色。」佛言:「苦有三種,即三受是。雖求不得,不苦如前。」「若知」去,起念處觀。《俱舍》云:「修五停已,次修念處。」謂以止觀,自相、共相,修身、受、心、法,自相別修也。一切有為皆無常相,一切有漏皆是苦相,及一切法空相。除此三外,自餘一切,皆法念處攝,一一各有三緣,謂自他俱,總成十二,從麤至細。言總相者,或總二三四,此總仍別,唯法念總,具如《玄》文四句分別。(CBETAT34, no. 1719, p. 260c17-261a25

[10] 思惑是局定在每一界裡面的。欲界、色界、無色界,每一塊有九品思惑,共九九八十一品思惑,每一界的思惑,都是局定他的本界裡面,不像見惑是遍於三界的。思惑是局定的,欲界有欲界的思惑,不遍於色界;無色界、色界有其界的,初禪有初禪的思惑、二禪有二禪的、三禪有三禪的、四禪有四禪的,四空天的空處天有空處天的思惑、識處天有識處天的思惑、無所有處天有無所有處天的思惑、非非想處天有非非想處天的思惑,所以思惑是局定每一地,好像演戲是局定一個地方,戲是比方思惑。

[11] 《妙法蓮華經文句》:今謂火宅,本譬五濁:譬見濁,譬煩惱濁;不覺不知,不驚不怖,譬眾生濁;火來逼身,苦痛切已,譬命濁;心不厭患,無求出意,譬劫濁。此與五濁相當(云云)。(CBETAT34, no. 1718, p. 68a16-a19

《法華文句記》:「今謂」下,但約濁名,不須對大,既流轉已,小尚不知,故總諸義,共成五濁。「不覺」等四為眾生濁者,四句秖是迷於四諦,以迷諦故,眾生即濁。次、「火來」等為命濁者,苦盛壽促,令命成濁。「心不厭」等為劫濁者,由不厭苦,常在三界,必遇三小,名為劫濁。云云者,意斥舊師,不須將此對大說也。以五濁故,正當廣上所見之火,故上但云「從四面起。」(CBETAT34, no. 1719, p. 262b18-b25

[12] 《妙法蓮華經文句》:「樂著嬉戲」:著見名「嬉」,著愛名「戲」。又耽湎四見名「嬉」,唐喪其功名「戲」,著愛亦爾,耽湎五塵名「嬉」,空無所獲名「戲」,空生徒死,而無厭離,如彼兒戲。(CBETAT34, no. 1718, p. 67c26-c29

《法華文句記》:「樂著」等者,先分字釋。「嬉」,遊樂也,遊名遍樂,故譬見惑遍於三界。「戲」雖亦樂,隨處非遍,於三界中所繫別故。「又耽湎」去,合字解者,此兩字義,通名「樂」故。故以兩字俱通見修,以著愛見,俱喪道故。愛見是集,集必招苦,具苦集故,必無道滅。(CBETAT34, no. 1719, p. 261c20-c25

[13] 《妙法蓮華經文句》:「樂著嬉戲」:著見名「嬉」,著愛名「戲」。又耽湎四見名「嬉」,唐喪其功名「戲」,著愛亦爾,耽湎五塵名「嬉」,空無所獲名「戲」,空生徒死,而無厭離,如彼兒戲。(CBETAT34, no. 1718, p. 67c26-c29

《法華文句記》:「樂著」等者,先分字釋。「嬉」,遊樂也,遊名遍樂,故譬見惑遍於三界。「戲」雖亦樂,隨處非遍,於三界中所繫別故。「又耽湎」去,合字解者,此兩字義,通名「樂」故。故以兩字俱通見修,以著愛見,俱喪道故。愛見是集,集必招苦,具苦集故,必無道滅。(CBETAT34, no. 1719, p. 261c20-c25

[14] 《妙法蓮華經文句》:「不覺不知」者,都不言有火,名「不覺」;不解火是熱法,名「不知」。既不知火熱,不畏傷身,名「不驚」。不慮斷命,故「不怖」。(CBETAT34, no. 1718, p. 67c29-68a03

[15] 《妙法蓮華經文句》:眾生全不覺五陰八苦,不知四倒三毒,既不識惑,云何憂慮惑侵法身,傷於慧命?如是不覺於苦,不知於集,不驚傷道,不怖失滅。(CBETAT34, no. 1718, p. 68a03-a06

《法華文句記》:「眾生」下,釋前四句。陰必是苦,釋前有苦,既全不覺,即不識苦。「不知」去,釋前集也。「四倒三毒」,釋前有集。既全不知,故不識集。三毒修惑,四倒見惑。「既不」下,釋失道滅。由不知苦集,故道滅俱失。「不識惑」者,不識集也。既不識集,不憂慮苦,惑侵法身,失道諦也。必損慧命,失滅諦也。「如是」下,結。(CBETAT34, no. 1719, p. 262a12-a19

[16] 《妙法蓮華經文句》:「不覺不知」者,都不言有火,名「不覺」;不解火是熱法,名「不知」。既不知火熱,不畏傷身,名「不驚」。不慮斷命,故「不怖」。(CBETAT34, no. 1718, p. 67c29-68a03

《法華文句記》:「不覺不知」下,約於四諦,釋此四句,但初舉文,應具列四句,但是文略。於中為三:初、約凡釋,次、約位釋,三、約三世。初文又三,謂:標、釋、結。初文者,「都不言」下,標『苦』也。「火」者,三界五濁八苦也。「不解火」下,標『集』也。火本能燒,如集招苦。「既不知」下,標『失道』也。既不畏傷,故云不驚。傷即失也(案:指傷道)。「不慮斷」下,標『失滅』也。無道諦身,慧命亦斷。(CBETAT34, no. 1719, p. 262a05-a12

[17] 《妙法蓮華經文句》:眾生全不覺五陰八苦,不知四倒三毒,既不識惑,云何憂慮惑侵法身,傷於慧命?如是不覺於苦,不知於集,不驚傷道,不怖失滅。(CBETAT34, no. 1718, p. 68a03-a06

《法華文句記》:「眾生」下,釋前四句。陰必是苦,釋前有苦,既全不覺,即不識苦。「不知」去,釋前集也。「四倒三毒」,釋前有集。既全不知,故不識集。三毒修惑,四倒見惑。「既不」下,釋失道滅。由不知苦集,故道滅俱失。「不識惑」者,不識集也。既不識集,不憂慮苦,惑侵法身,失道諦也。必損慧命,失滅諦也。「如是」下,結。(CBETAT34, no. 1719, p. 262a12-a1

[18] 《法華文句記》:「不覺不知」下,約於四諦,釋此四句,但初舉文,應具列四句,但是文略。於中為三:初、約凡釋,次、約位釋,三、約三世。初文又三,謂:標、釋、結。初文者,「都不言」下,標『苦』也。「火」者,三界五濁八苦也。「不解火」下,標『集』也。火本能燒,如集招苦。「既不知」下,標『失道』也。既不畏傷,故云不驚。傷即失也(案:指傷道)。「不慮斷」下,標『失滅』也。無道諦身,慧命亦斷。(CBETAT34, no. 1719, p. 262a05-a12

[19] 凡夫沒有聞法的智慧,不知苦諦,所以「不覺」世間苦;沒有思慧,就不知道集諦,不知道煩惱的問題、不知道有貪瞋癡見思惑,「不知」集諦;不覺不知的緣故,也就不了解修行的道諦;也不知道怎麼樣能夠證到涅槃的滅諦。

[20] 《妙法蓮華經文句》:以不聞四諦教,則無聞慧,名「不覺」。不得思慧,名「不知」。不得見解,名「不覺」。不得思惟解,名「不知」。見諦即驚悟,思惟即厭怖。(CBETAT34, no. 1718, p. 68a07-a09

《法華文句記》:「以不聞」下,次寄位釋者,於中先以初二句二重順釋,次以後兩句反釋。初文先以二句對於聞思,應云「不覺聞思,不知修慧」,但是文略,次以兩句進約聖位。次反釋者,應云「無見諦故不驚,無思惟故不怖」。文中反釋,故云「見諦故驚悟」等也。此明四諦觀成,見思兩惑究竟盡也。以惑盡故,四諦全顯。初得見諦,迷悟創分,如久迷初正,故云驚悟。復更厭怖,迷途方盡。(CBETAT34, no. 1719, p. 262a19-a27

[21] 《妙法蓮華經文句》:又不覺現在苦,不知未來苦,故下文云:「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等苦」,即此義。(CBETAT34, no. 1718, p. 68a09-a10

《法華文句記》:次約三世者,不云過去及以集者,現觀未苦,由於現集。又觀現苦,由過去集。如因緣中,名為輪迴,雖論三世,正觀現苦,以斷現集。今當苦息,故知不覺現苦,即苦集俱迷,由此能招未來世苦。既迷苦集,理無道滅,舉二世苦,以攝三世,具如引文,亦秖以苦而攝於集。然前三釋,雖復約凡、約位等三,總而言之,並是迷諦,以迷諦故,八苦逼身。(CBETAT34, no. 1719, p. 262a28-b07

[22] 《妙法蓮華經文句》:又不覺現在苦,不知未來苦,故下文云:「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等苦」,即此義。(CBETAT34, no. 1718, p. 68a09-a10

《法華文句記》:次約三世者,不云過去及以集者,現觀未苦,由於現集。又觀現苦,由過去集。如因緣中,名為輪迴,雖論三世,正觀現苦,以斷現集。今當苦息,故知不覺現苦,即苦集俱迷,由此能招未來世苦。既迷苦集,理無道滅,舉二世苦,以攝三世,具如引文,亦秖以苦而攝於集。然前三釋,雖復約凡、約位等三,總而言之,並是迷諦,以迷諦故,八苦逼身。(CBETAT34, no. 1719, p. 262a28-b07

[23] 《妙法蓮華經文句》:逼身者,五識也。心者,意識心王也。身為八苦所逼,而心不厭惱也。(CBETAT34, no. 1718, p. 68a11-a12

《法華文句記》:「五識」等者,逼近也。濁在五識,名之為近,以切己故,名為逼身。同時意識俱受苦境,非初剎那未分別時,又秖此五識體是異熟八苦故也。近豈過此,故此同時,安能厭患?故此心王心所,不能以此意識成觀。,唯能分別,以成三受,三受義成,故云「切己」。逼甚故切,故一一苦,皆由五識以對於境。次至第六而重分別,復立苦因,何能生厭?(CBETAT34, no. 1719, p. 262b07-b14

[24] 《妙法蓮華經文句》:亦云曾種大乘功德,是法身智慧為體,體為四倒所逼,而不知不覺。「心不厭患」者,不厭無常之苦,不患煩惱之集也。「無求出意」者,不修道求滅也。(CBETAT34, no. 1718, p. 68a12-a15

《法華文句記》:「亦云」去,出他釋。昔結大乘,名之為「種」。功德即是法身家之智慧,即以此智為體,為苦所逼,大理智乘,俱遭苦集,不覺不知,名為火逼。(CBETAT34, no. 1719, p. 262b15-b17

[25]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譬喻品〉第三CBETA, T9, no. 262, p. 12b13-b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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