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4日 星期日

離虛妄為解脫


  佛說四諦法,當為什麼先說苦諦?因為有些眾生的智慧很小──聲聞根性不是沒有智慧,但是沒有大乘根性的智慧,所以叫做小智,就是聲聞人的智慧。

在還沒有發心修行、還不懂得佛法之前,他對於世間的愛欲深深愛著,深著愛欲,指這世間人道眾生的五欲,貪愛五欲之樂,不肯捨離,因為他不知道這是苦,以苦為樂。為此等故,說於苦諦,所以為了這一類深著愛欲的眾生,佛跟他說苦諦。

眾生聽了而能了解,眾生心喜,得未曾有,這些小智眾生聽到苦諦的道理,他內心很歡喜,真正了解到世間是苦的。

佛說苦諦,真實無異:苦絕對是苦,沒有樂可言。有的時候你覺得很快樂,可是這個樂不長久的,樂極就要生悲,而且這個樂是暫時的,不能保持很久;而苦是永久的,沒有辦法得到豁免。佛所說的世間苦的真理,是實實在在就是這樣子的,不管在什麼時代都是苦的,永久如是,一點不假。

貪著世間的樂,就是眾苦之因,所以眾苦之因以貪欲為本,貪欲為一切苦的總根本。若滅貪欲」:假如能夠把貪欲心滅掉,對於世間一切沒有貪心的話,這個苦本就無所依止。依止是依靠,有貪欲才會有苦,沒有貪欲,苦從哪裡來?就沒有苦了。所以眾生就是以貪欲為苦本,如果能夠把這貪欲之心滅掉,這個苦本就無所依止,苦果沒有苦因可依。滅盡諸苦,名第三諦,把貪欲滅掉了、苦本滅掉了,苦果就無所依止了;這個集諦就滅了,沒有集諦之因,當然就沒有苦諦之果,所以滅盡諸苦,把苦因滅盡了,就是煩惱滅了,名第三諦,就是滅諦,就是涅槃了。

為了要求證滅諦涅槃的緣故,就要修行道諦──三十七道品(乃至後來修大乘佛法的所謂六度萬行,現在這裡是指的三十七道品),所以為滅諦故,修行於道:滅諦是果,必定要有修因,沒有因不能得果,所以道諦是修因,修道諦之因,才能滅諦之果。

離諸苦縛,名得解脫:把所有苦因的纏縛遠離了,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脫。苦縛指造業的苦因纏縛於心,造業的苦因就是貪瞋癡,貪瞋癡等煩惱集諦之苦因要遠離、要把它斷除。我們眾生三界輪迴生死,就是被貪瞋癡等煩惱之業纏縛得緊緊的,所以不能離苦,現在修道就能斷除苦因,所謂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努力進修三無漏學。

遠離苦縛:苦的纏縛去掉了,才能得到解脫。

但是這個解脫還不是究竟解脫,如來有無量智慧,力無所畏諸法之藏,能予一切眾生大乘之法:所以能說種種的方法,來使眾生斷煩惱了生死。是人於何而得解脫?」:「是人指得解脫的聲聞根性的人,他為什麼緣故能夠得到解脫呢?

但離虛妄者不實,是遊戲、是戲論,戲論跟妄而不實的東西,虛妄指見思惑,眾生的見惑在三界內生起種種邪見,就好像演戲的情,如戲;思惑沒有實體,所以叫做妄,但離虛妄就是離去見思惑、斷見思煩惱。

聲聞人只是斷了見思惑、離去虛妄,就是得到超出三界的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但實際上他還沒有得到究竟解脫,因為他只斷見思惑,還有塵沙無明的煩惱沒有斷,所以不能叫做真正的解脫。

佛說是人,未實滅度:佛說這一類聲聞人雖然超出三界,不是真解脫,也不是真滅度,這個滅度還是聲聞的有餘涅槃。

 

《觀心論疏》說明欲貪以虛妄分別為本,虛妄分別以顛倒為本,可以從十二因緣之理觀之!以下錄出《觀心論疏》此段內容:

明修止觀者:然一心有十界,十界即三觀,已如前說。是則心性之理,寂而常照,照而常寂。而眾生迷寂故而起妄亂,自破寂定迷照故而起闇惑。自破慧眼之明,破慧眼故不能照了本源,顛倒造罪,妄勞每害。破寂定故惑亂理珠(殊),心水不清,琉璃不現。欲令還源本寂,令修止也;使歸本照,令修觀也。又本源不寂不照者,散不可止,闇不可破,雖修止觀散闇,終無滅理,亦無得聖之佛,以其散闇虛而不實,所以可破可滅者耳。[1]

問:何能知本寂?答:身為本。又問:身孰為本?《淨名》云:欲貪為本。又問:欲貪孰為本?答:虛妄分別為本。又問:虛妄誰為本?答:顛倒為本。又云:顛倒誰為本?答:無住為本。又問:無住誰為本?答:無住則無本。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豈非本寂而妄起一切法耶?又既悟心是如來藏,具足一切佛法,若不修止觀顯出者,無殊悟伏藏於宅而不施功,常患貧也。渴遇泉而不飲,飢遇食而不餐,飢渴終不息也。』」[2]

 

        參: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098-卷(二)譬喻品第三

-              會性法師-妙法蓮華經-099-卷(二)譬喻品第三

 

[長者見火]

如來已離,三界火宅,寂然閑居,安處林野。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眾生,悉是吾子。而今此處,多諸患難,唯我一人,能為救護。

[捨几]

雖復教詔,而不信受,於諸欲染,貪著深故。

[用車]

以是方便,為說三乘,令諸眾生,知三界苦,開示演說,出世間道。是諸子等,若心決定,具足三明,及六神通,有得緣覺,不退菩薩。[3]

[等賜大車]

汝舍利弗!我為眾生,以此譬喻,說一佛乘,汝等若能,信受是語,一切皆當,得成佛道。

[法等──究竟一乘法是平等的]

是乘微妙,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佛所悅可,一切眾生,所應稱讚、供養禮拜。[4]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智慧,及佛餘法,得如是乘。

[合歡喜]

令諸子等,日夜劫數,常得遊戲,與諸菩薩,及聲聞眾,乘此寶乘,直至道場。以是因緣,十方諦求,更無餘乘,除佛方便。[5]

[無虛妄譬]

告舍利弗:汝諸人等,皆是吾子,我則是父,汝等累劫,眾苦所燒,我皆濟拔,令出三界。我雖先說:「汝等滅度。」但盡生死,而實不滅;今所應作,唯佛智慧。若有菩薩,於是眾中,能一心聽,諸佛實法。諸佛世尊,雖以方便,所化眾生,皆是菩薩。[6]

若人小智,深著愛欲,為此等故,說於苦諦。眾生心喜,得未曾有,佛說苦諦,真實無異。若有眾生,不知苦本,深著苦因,不能暫捨,為是等故,方便說道。諸苦所因,貪欲為本,若滅貪欲,無所依止,滅盡諸苦,名第三諦。為滅諦故,修行於道,離諸苦縛,名得解脫。是人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佛說是人,未實滅度,斯人未得,無上道故,我意不欲,令至滅度。[7]

 



[1] 《觀心論疏》,CBETAT46no. 1921p. 611a19-a28

[2] 《觀心論疏》,CBETAT46no. 1921p. 611a29-b08

[3]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譬喻品〉第三,CBETA, T9, no. 262, p. 14c24-15a04

[4]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譬喻品〉第三,CBETA, T9, no. 262, p. 15a05-a10

[5]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譬喻品〉第三,CBETA, T9, no. 262, p. 15a10-a15

[6]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譬喻品〉第三,CBETA, T9, no. 262, p. 15a15-a22

[7] 《妙法蓮華經》卷第二〈譬喻品〉第三,CBETA, T9, no. 262, p. 15a23-b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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