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2日 星期日

十七祖四明知禮大師



十七祖四明知禮大師
南宋沙門士衡編

《佛祖統紀》

 十七祖法智尊者知禮,字約言,四明金氏,[1]父經以枝嗣未生,與妻李氏禱於佛,夢神僧攜童子遺之曰:「此佛子羅睺羅也。」因而有娠,暨生遂以為名,[2]神宇清粹不與眾倫。七歲喪母號哭不絕,白父求出家,遂往依太平興國寺洪選師,十五具戒專探律部。


太平興國四年(太宗),從寶雲教觀(時年二十),始三日,首座謂之曰:「法界次第,汝當奉持。」師曰:「何謂法界?」座曰:「大總相法門,圓融無礙者是也。」師曰:「既圓融無礙,何有次第?」座無對。
居一月,自講心經,聽者服其速悟。
五年,其父夢師跪於寶雲之前,雲以瓶水注於口,自是圓頓之旨,一受即了。
六年,常代寶雲講。
雍熙元年,慈雲來自天台,始學於寶雲之門,師待以益友,義同手足。
端拱元年,寶雲歸寂,師復夢貫寶雲之首,擐[3]於左臂而行,即自解曰:「將作初表受習流通,次表操持種智之首,化行於世也。[4]
淳化二年,始受請主乾符,綿歷四載,諸子說隨。
至道元年,以所居西偏小院,學徒戾止,盈十莫容,遂徙居城東南隅保恩院。
二年,院主顯通,舍為長講天台教法十方住持之地。
三年,以院宇頹弊,與同學異聞始謀經理,既而丹丘覺圓來任役事。

咸平三年(真宗),郡大旱,與慈雲同修光明懺,祈雨約三日無應,當然一手供佛。懺未竟,雨已大浹[5]

六年,日本國遣寂照,持源信法師問目二十七條,請答釋。

景德元年,撰十不二門指要鈔,成立別理真如有隨緣義,永嘉繼齊立指濫以難之,[6]謂不變隨緣,是今家圓教之理,別理豈有隨緣?師乃垂二十問,以祛其蔽。
天台元穎,復立征決,以代齊師之答。而嘉禾子玄,亦立隨緣撲,以助齊穎。時仁岳居座下述法智義,立十門折難,總破三師,人謂凈覺御務之功居多。[7]

四年,遣門人本如會稽什師,持十義書觀心二百問,詣錢唐昭師室,初是光明玄有廣略二本,并行於世。景德前錢唐恩師,制發揮記專解略,謂十種三法純談法性,不須更立觀心,廣本有之者,後人擅加耳。
慈光門人奉先,清靈光敏,共造難辭二十條,輔成其義。時寶山善信,致書法智請評之,[8]師亟辭之曰:「夫評是議非近於諍競,矧二公吾宗先達,其可率爾。」信復請曰:「法鼓競鳴,何先何后?」師於是始作扶宗記,大明廣本附法觀心之義,謂恩師之廢觀心,是為有教而無觀。

有梵天昭孤山圓,皆奉先門學,述辨訛以助略本,謂觀有事理,今十法始終,皆以一法性而貫之,豈非純明理觀?
師作問疑征之云:「若謂十法是理觀者,應此玄文是上三三昧,略本既無揀境,且非約行理觀,則知昭師反成有觀而無教。」
昭師復述答疑書,從容改轉,以為玄文直顯心性,義同理觀。
師復作詰難責之云:「心性之名,釋簽定判在因。上人既以十法是果人所證,則全非直顯心性,又十法既不聞揀陰,將何義同理觀?」
昭師又述五義云:「止觀約行觀心,乃立陰等為境,附法託事皆不立陰,意謂令所立理觀,是事法之例,不須立陰。」又被詰之後知心性在因,卻潛改雲直顯法性[9]
師復作問疑責之曰:「詰難本徵直顯心性,純明理觀,何得將事法之觀答之,豈非義窮計盡耶。」此書既往逾年不答,師復作覆問以促之,昭師徐為釋問,以十乘妙理為所觀境,師復責之云:「本立三障四魔為境界,今若以十乘妙理為所觀境,即以三障四魔為能觀智耶。」自發揮至令釋問,四番轉計,五回墮負,往復各五,綿歷七載,乃總結前後,為書二卷斥昭師:一、不解能觀法,二、不識所觀境,三、不分內外二境,四、不辨事理二造,凡十章,目為十義書,又設為二百問以質之。
時孤山居昭師座端,觀如什論辯不可,當遽白郡守,以來無公據發遣,令還不復致答。

大中祥符二年,重建保恩院成,自興役至今凡十載,通守石待問為之記,三年乞郡奏於朝,十月,賜額延慶。
五年,與異聞作戒誓辭以授徒弟立誠,其略有曰:「吾始以十方之心受茲住處,逮乎改創安施棟宇,元為聚學何敢自私,但吾宗有五德者,無擇邇遐,吾將授以居之,后后之謀莫不咸然。五德者:一曰舊學天台勿事兼講,二曰研精覃思遠於浮偽,三曰戒德有聞正己待物,四曰克遠榮譽不屈吾道,五曰辭辯兼美敏於將導。何哉?兼講則畔吾所囑,浮偽則誤於有傳,戒德則光乎化道,遠譽則固其至業,然後辯以暢義,導以得人,五者寧使有加,設若不及去辯矣。」
六年二月十五日,始建念佛施戒會,親為疏文以寓勸意,自此歲以為常。
七年撰融心解,明一心三觀,顯四凈土之旨。

天禧元年,謂其徒曰:「半偈亡軀一句投火,聖人之心為法如是,吾將捐身以警懈怠。」乃與異聞結十同志,修法華懺,三載期滿,將焚身以供妙經。[10]秘書監楊億,[11]遐仰道風,白丞相寇準,奏賜紫服,復奉書為賀,及聞結懺遺身,乃致書勸請住世,謂:方當台教復興之時,正賴傳持為世良導。往復數四,尚執前言,楊公乃貽書郡守李夷庚及天竺慈雲,俾同勸止,太守親率僚屬,勸請住世說法利生,且密戒鄰社常保護之,會慈雲東下力為勸諫;而駙馬李遵勖,亦亟書交勸。[12]師以公私意勤,竟沮前志,乃復結十僧,修大悲懺法三載,以酬素願。

是年,述消伏三用章,對孤山闡義鈔,不知性惡是理毒義,有咸潤者述簽疑,以三種消伏俱約圓論。凈覺引疏義,歷四教十法界以除三障,述止疑以扶師義。

四年,駙馬李遵勖,奏師高行遺身,上嘉嘆不已,特賜法智大師之號,宣旨住世演教。[13]

是年,京師譯經院證義簡長行肇二十三人,各寄聲詩,讚美道德。[14]
五年,上聞師為道勤至,遣內侍俞源清至寺,命修法華懺三日,為國祈福。源清欲知懺法旨趣,為述修懺要旨
是歲撰觀音別行玄記,觀經疏、妙宗鈔皆成。

時梵天門人咸潤,述指瑕以非妙宗,且固執獨頭之色不具三千等義,蓋昭圓之餘波也。凈覺為述抉膜,以示色心不二之旨,且評他師昧於究竟蝮[-+]六即之義。

一日,凈覺與廣智辨觀心觀佛,求決於師,師示以約心觀佛之談,謂據乎心性,觀彼依正,凈覺不說而去,既而盡背所宗,述三身壽量解,並別立難辭,請潛修前鈔不使外聞。
師慮其為後世異說之患,乃加料簡十三科以斥之。
凈覺時在天竺上十諫書,謂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
師復作解謗,謂十諫乃成增減二謗。
凈覺複述雪謗,謂錯用權實以判勝劣。
師時在疾,令門人讀之,為之太息,既逼歸寂,遂不復辨。
後有希最,即廣慈之子法智之孫,述評謗以辨之。
凈覺,時尚無恙,見之曰:「四明之說其遂行乎?」[15]

天聖元年(仁宗初元),撰光明玄續遺記成,試開幃四十二章答泰禪師十問。
時天童凝禪師貽書論指要鈔揀示達磨門下三人得道淺深,往復不已,太守林請師融會其說,師不得已,略易數語。[16]

三年,先是天禧初詔天下立放生池,師欲廣揚聖化,每於佛生日集眾作法,縱魚鳥為放生之業。是年郡以事聞,敕樞密劉筠撰文以示後人,太守曾會立碑於寺(見教行錄)
嘗一夕夢伽藍神曰:「翌日相公至,已而曾公領其子公亮入寺,師以夢告母夫人謝曰:后貴無敢相忘。[17],及公亮入相,乃買田辟屋,歲度其徒。[18]
五年制光明文句記,以迫歸寂不及終帙,其後門人廣智,續贊佛一品以成之。

六年正月元日,建光明懺七日,為順寂之期。至五日,結跏趺坐,召大眾說法畢,驟稱阿彌陀佛數百聲,奄然而逝,壽六十九,夏五十四。露龕二七日,顏貌如生爪發俱長,舌根不壞若蓮華然。
明道二年七月,奉靈骨起塔於南城崇法院之左。

稟法領徒者三十人,尚賢,本如,梵臻,則全,慧才,崇矩,覺琮等,入室四百八十人,升堂千人,手度立誠等七十人。
師自咸平二年,后專務講懺,常坐不卧,足無外涉,修謁盡遣。
講法華玄義七遍,文句八遍,止觀八遍,涅槃疏一遍,凈名疏二遍,光明玄義十遍,別行玄七遍,觀經疏七遍,金剛錍,止觀義例,大意,十不二門,始終心要等,不復計數。
修法華懺三七期五遍,光明懺七日期二十遍,彌陀懺七日期五十遍,請觀音懺七七期八遍,大悲三七期十遍,結十僧修法華長期三年,十僧修大悲懺三年,然三指供佛。
造彌陀、觀音、勢至、普賢、大悲、天台祖師像二十軀。
印寫教乘滿一萬卷,所著續遺記三卷,光明文句記六卷,妙宗鈔三卷,別行玄記四卷,指要鈔二卷,扶宗記二卷,十義書三卷,觀心二百問一卷,解謗書三卷,金光明三昧儀,大悲懺儀,修懺要旨,各一卷,自余如融心解,義例境觀,起信融會章,別理隨緣二十問,消伏三用章光明玄當體章問,答釋日本源信問,釋楊文公三問,絳幃問答(並載教行錄中)

師於起信論大有悟入,故平時著述多所援據,後人扁其堂曰起信,示不忘也。
初受命服,神照以書賀,師答之曰:「三術寡修致名達朝彥,[19]尋蒙帝澤令被紫服,有恥無榮,何勞致賀?」

指要初成,雪竇顯禪師出山來訪,觀其書大加欽贊,即為設齋致慶,親揭茶榜,具美其事,雲贊曰:「唐之末造天下喪亂,台宗典籍流散海東,當是時為其學者,至有兼講華嚴以資說飾,暨我宋龍興,此道尚晦,螺溪寶雲之際,遺文復還,雖講演稍聞,而曲見之士氣習未移,故恩清兼業於前,昭圓異議於後,齊潤以他黨而外務(侮同),凈覺以吾子而內畔(叛同),皆足以溷亂法門壅塞祖道(溷胡困反濁也),四明法智。以上聖之才。當中興之運(中竹仲反當也),東征西伐再清教海,功業之盛可得而思,是以立陰觀妄,別理隨緣,究竟蛣蜣,理毒性惡,唯色唯心之旨,觀心觀佛之談,三雙之論佛身,即具之論經體,十不二門之指要,十種三法之觀心,判實判權,說修說性,凡章安荊溪未暇結顯,諸深法門悉表而出之。以為駕御群雄之策,付託諸子之計,自荊溪而來,九世二百年矣,弘法傳道何世無之,備眾體而集大成,辟異端而隆正統者,唯法智一師耳。是宜陪位列祖稱為中興,用見後學歸宗之意。今浙河東西(浙浙江也又音制見莊子),號為教黌者(音橫學舍),莫不一遵四明之道。回視山外諸師,固已無嚼類矣,[20]然則法運無窮之系,其有在於是乎?」


天臺宗十七祖-四明知禮大師

知禮大師(9601028),字約言,賜號法智,四明(今鄞縣)金氏子。
初,父以子嗣未生,與妻李氏禱於佛前,夢神僧攜一童遺之,曰:「此佛子羅睺羅也。因有娠。至宋太祖建隆元年(960)誕師,遂以羅睺羅名之。
自幼神宇清明,骨相非凡,迥異他童。七歲喪母,號哭不已。白父求出家,父不忍拂其志,遂往依太平興國寺洪選長老出家。
開寶七年(974),十五歲受具戒,探究律部要義。

太宗太平興國四年(979),時年二十,從四明傳教院寶雲義通大師學天臺教觀。始三日,首座謂之曰:「法界次第,汝當奉持。師曰:「何謂法界?座曰:「大總持法門,圓融無礙者是也!師曰:「既圓融無礙,何有次第!座無對。
居一月,便自講《心經》,聆者服其神悟。
五年,其父夢師跪於寶雲之前,雲以瓶水注其口,自是圓頓之旨,一受即了。
六年始,常代寶雲講席。

雍熙元年(984),慈雲(遵式)來自天臺,從學於寶雲之門,師視為益友,情逾手足。
端拱元年(988)寶雲圓寂。師夢貫寶雲之首,於左臂而行,寤而自解曰:「將非表操持種智之首,化行於世也!

淳化二年(991)始受郡守請,主乾符寺。
至道元年(995),學徒大集,以所居偏狹,不堪容眾,遂徙居於城東南隅之保恩院(即後延慶寺)。
至道二年(996),院主顯通,舍院與師,永作十方叢林,弘揚天臺教觀。
真宗咸平三年(1000),四明大旱,師與慈雲同修《金光明懺》祈雨,相約三日無驗,當自焚(《佛祖統記》),或說為燃一手供佛(《釋門正統》),如期果大雨,太守蘇公為刻石記其事。
咸平六年(1003),日本僧寂照,持日本國著名學者源信問目二十七則,來請師答,師按來問,逐條具答。

景德元年(1004),撰《十不二門指要鈔》,成立別理真如有隨緣之義。永嘉繼齊難之(持異議設難),謂不變隨緣,是今家圓教之理,別理豈有隨緣。師乃垂二十問,以祛其疑。天臺元穎複立《徵決》以代齊師之答,而嘉禾(即嘉興)子玄亦回應作《隨緣撲》以助齊、穎二師之難。時淨覺仁岳居座下,因述法智義,立十門折難,總破三師。

先是,《金光明玄義》有廣略二本,並行於世,錢塘晤恩著《金光明玄義發揮記》專解略本,謂十種三法,純談法性,不復更立觀心,廣本有之,乃後人偽託擅加耳!
奉先源清復造難詞二十條助其說。
義通曾著《金光明玄義釋贊》及《金光明文句備急鈔》為之抗辯。
至此,師亦撰《釋宗扶難記》,力主廣本真撰之說,大明廣本附法觀心之義,斥晤恩之廢觀心說,是有教無觀。
而梵天慶昭,孤山智圓二師,共述《辯訛》,以助略本(主張),謂觀有事理,今十法始終,皆以一法性貫之,豈非純明理觀。
師又作《詰難書》以難之。
慶昭復述《五義書》強辯,意謂今所立理觀,是事法之例,不須立陰。
師復作《問疑書》責之曰:「《詰難》本徵(問)直顯心性,純明理觀,為何用事法之觀答之,豈非義窮計盡耶!逾年不答。
師復作《覆問書》以促之,慶昭不獲已,答:「以十乘妙理為所觀境。師復責之云:「本立三障、四魔為境界,今若以十乘妙理為所觀境,即以三障四魔為能觀智耶?!如是往覆辯論,歷時七載。師乃總結前後,為書二卷破斥慶昭,一、不解能觀法;二、不識所觀境;三、不分內外二境;四、不辯事理二造。凡十章,取名《十義書》。
又設《觀心二百問》,遣門人本如,持書赴錢塘(杭州),質問慶昭,慶昭不敢致答,孤山智圓乃白郡守調停之,山家山外一場大辯論,始告停歇。

大中祥符二年(1009)重建保恩院成,興役凡十載,通判石待問為之記。
翌年,郡奏於朝,十月,賜額延慶寺。
五年,與僧異聞立戒誓以授徒弟,略謂:「吾始以十方之心,受茲住處,現改創完成,原為聚學(之用),何敢自私。但吾宗具五德者,無擇邇遐(親疏),吾將授以居之。一曰專學天臺,勿事兼講;二曰研精覃思,遠於浮偽;三曰戒德有聞,正己待物;四曰克遠榮譽,不屈吾道;五曰辭辯兼美,敏於獎導。
師解釋云:兼講則叛吾囑,浮偽則誤於有傳,戒德則有光化道,遠譽則固其至業,然後辯以暢義,導以得人,設若五者不能兼備,寧去辭辯。

祥符六年(1013)二月十五日,始建念佛施戒會,自此歲歲舉行。
七年,撰《觀無量壽佛經融心解》,明一心三觀,顯四種淨土之旨。

天禧元年(1017),謂其徒曰:「半偈亡軀,一句投火,聖人之心,為法如是。吾將捐身以警懈怠。乃與異聞結同志十人,修法華懺,三載期滿,將焚身以供妙經(法華經)。秘書楊億遐仰高風,白丞相寇准,奏賜紫服(袈裟),復奉信以賀。
及聞師三年結懺焚身之訊,乃致書勸阻。謂:「正當台教復興之時,正賴師傳持,為世良導。書信往復達四次,師仍執前志。楊公乃貽書郡守李夷庚及天竺慈雲,使同勸止。太守親率僚屬勸請住世,慈雲自天竺來至,力為勸諫,駙馬李遵勖亦屢書切勸,師以公私厚意,方允所請。乃復結十僧修大悲懺法三載,以酬素願。

天禧四年(1020),駙馬李遵勖奏師高行遺身,皇上(真宗)嘉歎不已,特賜「法智大師之號,宣旨住世演教。
五年,上遣內侍俞源清至寺,命修法華懺三日,為國祈福。源清問懺法旨趣,師為述《修懺要旨》。
是歲,撰《觀音玄義記》、《觀經疏妙宗鈔》成。時梵天門人咸潤述《指瑕》以非《妙宗》,且固執獨頭之色,[21]不具三千等義。師門下淨覺、仁嶽為述《扶膜》以示色心不二之旨。
一日,仁岳與廣智辯觀心、觀佛,雙方各執己意,求決于師。師示以約心觀佛之談,謂據乎心性,觀彼依正,韙[22]廣智之說。仁嶽不悅而去。後盡背法智所宗,述《三身壽量解》,並別立難辭,請潛修前鈔,不使外聞。師慮其為後世異說之患,乃加料簡十三科以斥之。
時仁嶽在天竺(杭州)複上《十諫書》,標榜「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為己背宗叛師辯護。師復作《解謗書》斥之,謂《十諫》乃成增、減兩謗。仁嶽複述《雪謗》強辯,謂師錯用權實,以救其說。時師在病中,令門人讀之,為之太息,遂不復辯。後法智之孫希最,述《評謗》以辯之。時仁嶽猶在,見之曰:「四明之說,其遂行乎。

仁宗天聖元年(1023),師撰《金光明玄義拾遺記》,時天童子凝禪師貽書于師,論《十不二門指要鈔》,揀示達摩門下三人得道深淺,往復數四,師俱答之。[23]

天禧初,詔天下立放生池。師欲廣行聖化,每於佛誕日集眾作法,縱魚鳥為放生之業。
天聖三年(1025),郡以其事奏於朝,敕樞密劉筠撰文為記,太守曾會立碑於寺。

五年,著《金光明文句記》,以歸寂將近,不及完稿。門人廣智,續「贊佛一品,以成全帙。

天聖六年(1028)正月初一日,建金光明懺七日。至第五日,結跏趺坐,召大眾說法華,驟稱阿彌陀佛數百聲,奄然而逝。壽六十九,僧臘五十四夏。露龕二七日,顏貌如生。爪發俱長,舌根不壞,若蓮華然。闍維後舍利五色,不知其數。
仁宗明道二年(1033)七月二十九日,奉靈骨起塔於南城崇法院之後。

入室弟子四百八十人,上首弟子有廣智(尚賢)、本如、梵臻、則全、慧才、崇矩、覺琮等二十人,親度弟子立誠等七十人。

趙清獻公為撰行業碑:師自咸平二年以後,專務講懺。常坐不臥,足無外涉,修謁盡遣。講《法華玄義》七遍,《文句》八遍,《止觀》八遍,《涅槃疏》一遍,《淨名疏》二遍,《金光明經玄義》十遍,《觀經疏》七遍,《金剛錍論》、《止觀義例》、《止觀大意》、《十不二門》、《始終心要》不計遍數。實際修持:修《法華懺》三七期五遍,《金光明懺》七日期二十遍,《請觀音懺》七七期八遍,《大悲懺》三七期十遍,結十僧修《法華懺》長達三年,十僧修《大悲懺》三年,燃三指供佛,造彌陀、觀音、普賢像無數,智者大師像二十軀,印天臺教乘滿萬卷。著作有《金光明玄義拾遺記》三卷,《光明文句記》六卷,《妙宗鈔》三卷,《觀音玄義記》二卷,《觀音義疏記》二卷,《十不二門指要鈔》二卷,《金光明釋難扶宗記》二卷,《十義書》三卷,《觀心二百問》一卷,《解謗書》三卷,《金光明三昧懺儀》、《大悲懺儀》、《修懺要旨》各一卷。其餘如《觀經融心解》、《起信融會章》、《別理隨緣二十問》、《消伏三用章》、《光明玄義當體章問答》、《釋日本源信問》、《釋楊文公三問》等並載于宗曉所輯之《四明教行錄》中。

雪竇顯禪贊云:「四明以上聖之材,當中興之運,東征西伐,再清教海,功業之盛,可得而思。(略)自荊溪而來九世,二百年矣,弘法傳道,何世無之。備眾體而集大成,辟異端而隆正統者,唯法智一師耳。是宜位陪列祖,號稱中興。評價恰當極矣!



[1] 世傳所居在郡城白塔巷。
[2] 太祖受周禪,建隆元年庚申也。
[3] 擐音患,亦貫也。
[4] 慈雲撰指要鈔序,採用法智自解之說也。
[5] 慈雲行業記云:「約三日不雨,自焚。如期果大雨,太守蘇,為刻石為記其事。
[6] 梵天昭師門人。
[7] 御音語,務侮同,易外御其務。
[8] 慈雲有寄石壁善信上人詩,有曾同結社之句,據此則知俱師寶雲。
[9] 昭師所立,謂之約行,則無揀境,謂之事決,則有執為理,進退兩失無所憑據,是為無觀復無教。
[10] 遺身苦行人之所難,十僧之名惜乎失錄。
[11] 字大年,官至翰林,謚文公。
[12] 尚太宗女魏國公主,謚文和公。
[13] 郡守錢希白,題塔院云:「內翰楊億,為樞使馬知節,撰其父神道碑,不受潤筆,求奏薦四明師號,知節因奏之,上召問:『億因言遺身事。』上曰:『但傳朕言,請師住世傳教。』」於是賜號法智,據行業碑塔銘實錄及法智往複書,皆言李遵勖,論薦賜號,今詳希白之題,必當時問諸寺僧,繆言之復致繆題耳
[14] 待制晁說之作序刻於石。
[15] 自師時在疾,以下一節,並預敘後事
[16] 往復書,備在教行錄,忠法師為後序,略述其事。
[17] 下二句,預敘後事,今教行錄,有曾府舍莊田帖。
[18] 曾魯公,初生夢老僧披幃入慶,歷八年,以知制詰,[-+]恤而歸里,僧元達,附舟至錢唐,聞天竺之勝,特往瞻禮,始至見素衣女自寺門出,謂達曰:「曾舍人,五十七,入中書,上座是年,亦受師號,已而不見,至是年,果拜相,歷事三朝,贈太師中書令,謚宣靖,陪享英廟,蔡襄守錢唐,以大士靈異,上於朝因賜號靈感雲
[19] 止觀安忍中云:「名譽利養眷屬莫受莫著,推若不去,當縮德露玼,若遁跡不脫,當一舉萬里,若名利眷屬從外來破,憶此三術,嚙齒忍耐,確乎難拔,若煩惱業定見慢等,從內來破者,亦憶三術,即空即假即中,設使屠析肌肉心不動散,為辨大事彌須安忍。」輔行云:「外障是軟賊,謂名譽等,內障是強賊,謂煩惱等,內外用術不同。」
[20] 嚼才笑反嚙也,漢書項羽攻城,所過無嚼類,謂屠殺皆盡,無嚼食之遺種也。
[21] 獨頭意識所現之色境。
[22] 肯定。
[23] 往復書備載《四明尊者教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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