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祖圓證法華南嶽慧思大師
南宋沙門士衡編
《天台九祖傳》
三祖南嶽尊者,諱慧思,姓李氏,武津人也。少以寬慈,頂生肉髻,耳有重輪,象視牛行,勝相莊嚴,與世自異。嘗夢梵僧勉令出俗,駭悟斯瑞,辭親入道,奉持守素,梵行清潔,及稟具戒,日唯一食,不受別施。回棲幽靜,杜絕將迎,誦《法華》等經。
又夢彌勒與諸眷屬,同會龍華,心自惟曰:「我於釋迦末法,受持法華,今值慈尊。」感傷悲泣,豁然覺悟,轉復精進,靈瑞重沓[3],供養嚴備,若有天童侍衛,因讀妙勝定經,嘆禪功德,發心修定。
時北齊禪師,聚徒數百,眾法清肅,道俗高尚,乃往歸依,從受正法,性樂苦節,營僧為業。冬夏供養,不憚勞苦,晝夜攝心,理事籌[4]度,訖此兩時,未有所證。又於來夏,束身長坐,繫念在前,始三七日,發少靜觀,見一生善惡業相,倍復勇猛,遂動八觸,[5]發本初禪,禪障忽起,四肢緩弱,不勝行步,身不隨心。即自觀察:「我今病者,皆從業生,業由心起,本無外境,反見心源,業非可得,身如雲影。相有體空。」如是觀已,顛倒想滅,心性清凈,所苦消除,又發空定,心境廓然。
夏竟受歲,慨[6]無所獲,自傷昏沉,生為空過,深懷慚愧,放身倚壁,背未至間,霍[7]爾開悟!法華三昧,大乘法門,一念明達;十六特勝,[8]背舍[9]徐入,便自通徹,不由他悟。研練愈久,前觀轉增,名行遠聞,四方欽德,學徒日盛,機悟實繁,乃以大小乘中定慧等法,敷揚引喻,用攝自他。
眾雜精粗,是非由起,怨嫉鴆[10]毒,毒所不傷,異道興謀,謀不為害。乃顧徒屬曰:「大聖在世,不免流言,況吾無德,豈逃此責,責是宿作,時至須受,此私事也,然我佛法不久應滅,當往何方以避此難。」
時空聲曰:「若欲修定,可往武當南嶽,是入道山也。」以齊武平之初,背此嵩陽,領徒南逝。
至光州,值梁孝元傾覆國亂,前路梗塞,權止大蘇山。
數歲之間,歸從如市,每示眾曰:「道源不遠,性海非遙,但向己求,莫從他覓,覓亦不得,得亦非真。」由是供以事資,誨以理味,只欲學者悟自本心。
因以道俗福施,造金字《般若》、金字《法華》,琉璃寶函,眾請講二經,即時玄敘,隨文造盡,莫非幽賾。后命大師代講金經,至「一心具萬行」處,大師有疑,師曰:「汝向所疑,此乃《大品》次第意耳,未是法華圓頓旨也。吾昔一心頓發諸法,吾既身證,不勞致疑。」遂咨受法華行法三七境界,大領玄旨。
又咨師位即十地耶?曰:「非也。吾十信鐵輪位耳。」然其謙退,言難見實,本跡叵詳。
后在大蘇,弊於烽警,[11]山侶棲遑,不安其地,將四十餘僧,徑趣南嶽,時陳光大二年歲次戊子夏六月二十二日也。至即告曰:「吾止此滿十年耳。」
先是梁僧慧海居衡岳寺,及見師,欣如舊識,以寺請師止之,海遷他所。
師復徙眾方廣,靈跡懋異,具如別記。
嘗曰:「吾前世曾履此處。」因游岳頂,遲立林泉,其處竦凈,若有所憶,尋指岩叢曰:「吾前身於此入定,賊斬吾首。」眾共掘之,獲聚骨,果無首,今名「一生岩」者是也。
復指盤石曰:「此下亦吾前世骸骨。」眾舉石驗,果得紅白骨,聯若鉤鎖,即其地累石瘞[12]骨,危其巔為「二生塔」。
徘徊東上,見石門窅隩,[13]曰:「此靈岩幽戶,過者必增道力,乃古寺也,吾先亦嘗棲托。」因斧蒙密處,果得僧用器皿、堂宇層甓[14]之基,其地爽塏,[15]適大岳心,於是築台,為眾說般若,因號「三生藏」。事驗非一,陳朝碩學莫不歸宗。
時有異道,懷嫉密告陳主,誣師北僧,陰受齊券,掘斷岳心。敕使至山,見兩虎咆憤,驚駭而退。數日復進召師,師謂使曰:「尊使先行,貧道續來。」
師飛錫而往至京,四門俱見師入,監使同時共奏。帝驚異引見,敕承靈應,乃迎下都,止棲玄寺,一無所問。先有小蜂,飛螫師額,尋有大蜂,咬殺小者,銜首師前,飛揚而去。不久謀罔,一人暴死,二為猘[16]狗嚙死,蜂相所征,於是驗矣。
師往瓦官,遇雨不濕,履泥不污,僧正慧皓[17]與諸學徒相逢於路曰:「此神異人如何至此。」舉朝屬目,道俗傾仰。大都督吳明徹敬重之至,奉以犀枕,別將夏侯孝威往寺禮覲,在道默念吳儀同所奉枕,欲得一見。比至師所,將行致敬,師便語威:「欲見犀枕,可往視之。」
又於一日,忽有聲告:「洒掃庭宇,聖人尋至。」即如其語,須臾師到,威懷仰之,言於道俗,故貴賤皂素悉歸向之。
趣歸南嶽,不敢延留,帝餞以殊禮,目為大禪師,人舡供給,送到江渚,師曰:「寄跡南嶽,止十年耳,期滿當移。」時眾不識其旨,及還山。每歲陳主三信參勞,供施眾積,榮盛莫加,說法倍常,神異難測,或現形大小,或寂示藏身,或異香奇色,祥瑞亂舉。
臨將終時,從山頂下,半山道場,大集門學,連日說法,苦切呵責,聞者寒心,告眾曰:「若有十人不惜身命,常修法華、般舟、念佛三昧、方等懺悔,行是行者,隨有所須,吾自供給,必相利益,如無,吾當遠離,苦行事難。」竟無答者。因屏眾斂念,泯然命盡
小僧靈辯,見師氣絕,號吼大叫,師便開目曰:「汝是惡魔,我將欲去,眾聖相迎,論受生處,何意驚動,妨亂吾耶?痴人出去!」因更攝心,諦坐至盡。咸聞異香滿室,頂暖身軟,色如生,春秋六十有四,即陳太建九年歲次丁酉六月二十二日也。取驗十年,宛然符合。
師平日服布素,寒則實以艾,徒屬服章,率皆如此。
凡有著作,口授成章,無所刪改,《四十二字門》兩卷,《無諍行門》兩卷,《釋論玄》、《隨自意》、《安樂行》、《次第禪要》、《三智觀門》等五部各一卷,并行於世。
南山律師贊曰:「自江東佛法弘重義門,至於禪法,蓋蔑如也。而南嶽尊者,慨思南服,定慧雙開,晝談義理,夜便思擇。故所發言,無非致遠,因定發慧,此旨不虛。南北禪宗,罕不承緒,然而身相挺,特能自勝持,見者回心,不覺傾伏。善識人心,鑒照冥機,訥於言過,方便誨引,行大慈悲,奉菩薩戒。至如繒纊皮革,多由損生,故其徒服章率皆以布,寒則艾,衲用犯風霜。自佛法東流,幾六百載,唯斯南嶽慈行可歸,余嘗參傳譯,屢睹梵經,討問所被法衣,至今都無蠶服。縱加受法,不雲得成,若乞若得,蠶綿作衣,准律結科,斬舍定矣,約情貪附,何由縱之,唯南嶽獨斷高遵聖檢[18]者也。」
天臺宗三祖-南獄慧思禪師
慧思大師(515-577),俗姓李氏,北魏南豫州武津人(今河南上蔡),生於魏孝明帝延昌四年(515)。兒童時曾夢梵僧勸令出家,見同伴中有讀《法華經》者,生大喜悅,借經本至空山塚間獨自觀看。師深慨無人教授,日夜悲泣。因荒山非人所居,乃移托一古城,鑿土為穴,以棲其身。晝則行乞,夜則不眠,對經流淚,頂禮不休。
時久雨不晴,得風濕症,舉身浮腫,忍苦看經,病忽自失。又曾夢見普賢菩薩乘白象王而至,為其摩頂。自此不識文字,忽然自解。所摩之頂,隱起肉髻。
魏孝莊帝永安二年(529), 年十五歲,出家受具後,謝絕人事,專誦《法華》 ,日唯一食,不受別施。所居小庵,為無賴所焚。不久無賴得癘疾,向師悔過,其疾即愈。師重構草堂,誦經如故。又夢見梵僧數百,形服瑰異,中一上座僧謂思曰:「汝先所受戒,律儀非勝法,豈能開發正道」,即有四十二僧(蓋四十二位法身大士也),為之加授羯磨圓滿戒法。既寤,益加精進。
一日,又夢彌陀、彌勒為之說法,乃造二像供養。又曾夢彌勒與諸眷屬在龍華會上。醒來,轉複精進。所居之處,瓶水自滿,諸供養事,不求自得,如冥中有天童奉侍衛護。
東魏孝靜帝天平元年(534)因讀《妙勝定經》,經中歎禪定功法,遂發心修定,遍訪明師善友。時北齊慧文禪師,聚徒數百,道風清肅,僧俗共欽,乃往謁之。文師口授觀心之法,師晝則勤勞僧事,夜則坐禪達旦。初三七日,發少靜觀,見一生善惡業相,倍加勇猛,遂動八觸,發根本初禪。禪障忽起,四肢疲緩,無力行步,身不隨心。師深自觀察:「我今生病,皆從業生。業由心起,本無外境。反觀心源,業不可得。觀己身影,相有體空。」如此觀已,顛倒想滅。心性清淨,所苦頓除。又發空定,心境廓然。
九旬法歲將圓,慨無所獲。自傷昏沉,生為空過,深懷漸愧。放身倚壁,背未至間,豁爾開悟,法華三昧。大乘法門,一念明達。十六特勝,背舍徐入,便自通徹,不由他悟。後往鑒、最等師,述己所得,皆蒙印可。研練愈久,前觀轉增。於嵩陽間,名行遠聞。學徒日盛,乃以大小乘中,定慧等法敷揚引喻,用攝自他。
業齊天保元年( 550 ) ,年三十六,在河南修習大乘,親覲諸大禪師,遊歷諸郡。是歲,郡刺史欲送師歸鄴(齊之都城),但師意欲南下,即舍眾渡淮。時朝廷敕國內大德禪師入台供養(南北朝常稱朝廷為台內),師設法辭避不赴。天保四年至郢(音:影)州(今湖北省境內),為刺史劉懷寶講摩訶衍義。時有諸惡論師,以生金藥置毒食中,師誤食,命幾垂盡,一心念般若波羅蜜,毒即消散。
天保五年( 554 )至光州。值遇梁孝元帝傾覆國亂,前路梗塞,暫止大蘇山。數年之間,歸從如市,每示眾曰:「道源不遠,性海非遙,但向己求,莫從他覓,覓亦不得,得亦非真。」師攝受徒眾,供以事資,誨以理味,只欲學人悟自本心。
用道俗福施,造金字《般若》二十七卷,金字《法華》琉璃寶函。大眾請講兩經,即隨文釋義,曲盡幽玄。
複從命智顗(即智者大師)講金經,至「一心具萬行」處,智顗有疑請問,師曰:「汝向所疑,乃《大品》次第意耳,未是《法華》圓頓旨也。吾昔一心頓發諸法,吾既親證,汝不用疑。」
師住光州凡十四年,時往鄰郡為眾講經,名行遠播,歸從者眾,未免龍蛇混雜,由是是非數起,乃謂徒屬曰:「大聖在世,不免流言。況我薄德,豈逃此債?此乃宿業所感,宜當順受,此私事也。」
北齊國祚(音:作)將盡,佛法不行,師念當往何方避難?時空中有聲告曰:「汝欲修定,當往南嶽。」光州地處陳齊邊境,烽火之警迭起,徒眾惶恐,不安其地,師乃于陳光大二年(568)率四十餘僧,離光州徑往南嶽。至即告眾曰:「吾止此山,只十年期耳,過此當事遠遊。」
先是梁僧慧海居衡嶽寺,見師欣然如舊識,即以寺請師居之,海自去他所。師一日登祝融峰,遇嶽神會棋於此,神揖師云:「師何來此?」師曰:「求檀越一坐具地。」神曰:「諾。」師飛錫杖,即以錫杖所停處造寺(今福岩寺)。神曰:「師已占福地,弟子當何所居?」師以神力轉動一石鼓,石鼓逢平地而止,與神作廟址,所塑嶽神猶坐石鼓(即今上封寺)。岳神乞戒,師為說法要。
一日師指岩下謂眾曰:「吾第一生曾於此坐禪,賊斷吾首。」眾共掘地,獲枯骨,果無首,今名「一生岩」者是也。
至西南隅,指一磐石曰:「吾第二生亦曾居此,此下吾前世骸骨。」眾舉石驗之,果得紅白骨,聯若鉤鎖,即於其地壘石埋骨,上築一塔,以報宿修之恩,今名「二生塔」者是也。
又至一草木叢生地,指曰:「此乃古寺址也。吾第三生曾托居其處。」使人掘地,果有僧用器皿及堂宇之基。其地高爽,居嶽之中,即於此築台,為眾說《般若經》,今名「三生藏」者是也。
寺乏水供眾,師以杖卓崖,有虎跑地,泉水湧出(即今虎跑泉)。
陳太建元年( 569 ) ,有九仙觀道士歐陽正則,望南嶽有佳氣,與眾謀曰:「此氣主褐衣法王,彼眾興盛,吾法必衰。」乃鑿斷嶽心,釘石作巫蠱事,埋入兵器。詭奏陳主,誣思北地僧,暗受齊使,掘斷嶽心。
敕使至山,驗彼真偽。初度石橋,見兩虎咆哮,驚悸而退。次日前進,見師宣旨,請入京辯對。思曰:「尊使先行,貧道隨後即至。」師飛錫而往,金陵四門,同時見師進來,敕使始至,乃同啟奏。
帝坐便殿引見,陳主見師乘空而下,梵相異常,驚悟其神,就送棲玄寺安住,一無所問。帝既得謀偽之情,即追究道士,欲刑于市曹。師奏曰:「害眾生命,非貧道之意,乞敕彼還山,服侍僧眾,亦可少作懲戒。」帝准奏,敕有司鑄鐵券十四枚,以十四道士姓名刻券上,隨師還山服勞。
一日師往瓦官,遇雨不濕,履泥不汙,僧正慧嵩與諸學徒于途中相遇,驚曰:「此僧神異,如何至此?」由是舉朝矚目,道俗傾仰。
大都督吳明徹,親近聞法,奉以犀角枕。別將夏侯孝威往寺禮覲,於路上默念:「吳儀同所奉犀枕,思欲一見。」及至師所,將行禮敬,師謂威曰:「欲見犀枕,可往觀之。」
又于一日,威聞有聲告曰:「灑掃庭宇,聖人將至。」須臾師到。威大驚異,言於道俗,故不論貴賤緇白,皆悉歸敬。
朝廷不敢稽留,欲送師歸南嶽,帝餞行以殊禮,稱思「大禪師」,人船供給,送至江邊。師曰:「吾寄跡南嶽,止十年期耳,期滿當他往。」眾不悟其意。及還山,陳主三次遣使參拜慰勞,供施之物極多,榮盛無比。
師說法倍常,神異難測。或現形大小,或寂示藏身,或異香奇色,祥瑞非一。久之,道士等以老病告求,願將田數頃充香積田(即寺院齋糧田)以贖其身,乞師慈悲還放,感恩不盡。師曰:「汝造業非我累汝,汝既留田,亦從汝願。」遂以田歸寺,名曰留田莊,俗呼贖身莊是也。所賜鐵券,悉收藏之。勒石紀其事,名曰:「陳朝皇帝賜南嶽思大禪師降伏道士鐵券記。」
師將臨終,從山頂下,於半山道場,大集門下學眾,連日說法,苦切呵責懈怠,聞者寒心。告眾曰:「若有十人不惜身命,常修法華、般舟、念佛三昧、方等懺法,能如是行者,我當供給所須,如無,吾當遠離。」以苦行事難,竟無應者。因摒眾斂念趺坐示寂。弟子辯靈,不覺號哭,師開目呵之:「癡人出去!為何驚動,妨亂我耶?」因更攝心諦坐。
門人請問所證,是十地位否?師曰:「不是。吾一生望入銅輪(圓十住位),但以領眾太早,損己利他,但居鐵輪耳(圓十信位)。」命盡,眾聞異香滿室,頂熱身軟,狀貌如生。春秋六十有三,時在陳太建九年,歲次丁酉(577)六月二十二日也。
師于光大二年(565)入南嶽,至是剛滿十年,預言果驗。
師苦行卓絕,布服終身,繒纊之屬,一切不受。冬天以艾納布中禦寒,徒屬服裝,也是如此。
凡有著作,口授成章,無所刪改。有《四十二字門》二卷、《無諍行門》二卷、
《釋論隨自意》、《安樂行》、《次第禪要》、《三智觀門》等五部各一卷、《大乘止觀》四卷,並行於世。南山道宣律師有贊,文繁不錄。
[5] 八觸:謂將得初禪定時,身中所生之八種感觸。即:
(一)動觸,坐禪時,俄而身起動亂之象。
(二)癢觸,俄而身癢,如無置身處。
(三)輕觸,俄而身輕如雲如塵,有飛行之感。
(四)重觸,俄而身重如大石,不能稍動。
(五)冷觸,俄而身如水冷。
(六)暖觸,俄而身熱如火。
(七)澀觸,俄而身澀如木皮。
(八)滑觸,俄而身滑如乳。
(一)動觸,坐禪時,俄而身起動亂之象。
(二)癢觸,俄而身癢,如無置身處。
(三)輕觸,俄而身輕如雲如塵,有飛行之感。
(四)重觸,俄而身重如大石,不能稍動。
(五)冷觸,俄而身如水冷。
(六)暖觸,俄而身熱如火。
(七)澀觸,俄而身澀如木皮。
(八)滑觸,俄而身滑如乳。
此八觸發生之原因,以欲得初禪定時,上界之極微入於欲界之極微,二者交替,地水火風狂亂發動。不明此法相之人,驟起驚懼,以為發病,馳迴不已,遂亂血道,真為狂氣。〔摩訶止觀卷八、卷九〕
出處:佛光電子大辭典p320
有關其內容細目、順序、解釋,諸經論說法不同,據成實論卷十四所載,有下列十六種:
(一)念息短,心若粗雜散亂,則呼吸短促,在此短促之呼吸中,集中心念,作意識分明之呼吸。
(二)念息長,如(一)所述,觀心微細而呼吸亦長。
(三)念息遍身,知肉身是空,而作氣息遍滿全身之觀想。
(四)除身行,除去身體之行為,使心安靜,並消滅粗雜之氣息。
(五)覺喜,即心得到歡喜。
(六)覺樂,即身體得到安樂。
(七)覺心行,知從喜心可能引起貪心之禍。
(八)除心行,即滅貪心,除粗雜之受。
(九)覺心,覺知心之不沈浮。
(十)令心喜,心沈則令之振起生喜。
(十一)令心攝,心浮則將之攝歸於靜。
(十二)令心解脫,捨離心之浮沈而解脫。
(十三)無常行,知心寂靜,一切無常。
(十四)斷行,知無常而斷煩惱。
(十五)離行,斷煩惱,生厭離心。
(十六)滅行,厭離而得一切之滅。
(一)念息短,心若粗雜散亂,則呼吸短促,在此短促之呼吸中,集中心念,作意識分明之呼吸。
(二)念息長,如(一)所述,觀心微細而呼吸亦長。
(三)念息遍身,知肉身是空,而作氣息遍滿全身之觀想。
(四)除身行,除去身體之行為,使心安靜,並消滅粗雜之氣息。
(五)覺喜,即心得到歡喜。
(六)覺樂,即身體得到安樂。
(七)覺心行,知從喜心可能引起貪心之禍。
(八)除心行,即滅貪心,除粗雜之受。
(九)覺心,覺知心之不沈浮。
(十)令心喜,心沈則令之振起生喜。
(十一)令心攝,心浮則將之攝歸於靜。
(十二)令心解脫,捨離心之浮沈而解脫。
(十三)無常行,知心寂靜,一切無常。
(十四)斷行,知無常而斷煩惱。
(十五)離行,斷煩惱,生厭離心。
(十六)滅行,厭離而得一切之滅。
法界次第卷上則載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長短、知息遍身、除諸身行、受喜、受樂、受諸心行、心作喜、心作攝、心作解脫、觀無常、觀出散、觀離欲、觀滅、觀棄捨等十六特勝。〔大毘婆沙論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
出處:佛光電子大辭典p389
《大智度論》云:「背此淨潔五欲,捨此著心,故名背捨。修此觀故,發無漏智慧,斷三界見、思惑盡,證羅漢果,即轉名八解脫也。」(淨潔五欲者,若欲界,色、聲、香、味、觸即名麤弊五欲,名為不淨;若色界、無色界,色、聲、香、味、觸,即名淨潔五欲也。無漏智慧者,謂二乘等由此智慧斷除惑業,不漏落生死也。三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也。見、思惑者,謂意根對法塵起諸分別,曰見惑;眼等五根對色等五塵,起諸貪愛,曰思惑。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謂行人先觀自己色身相狀,壞爛不淨,不可愛樂,一心靜定;更想皮肉脫落,但見白骨,有八色光明,故云內有色相。又為欲界貪欲難斷,雖已自觀內色不淨,故須復以不淨觀於他人之色,令生厭惡,以求斷除,故又云外觀色。此即初背捨,位在初禪天定。(八色光明者,謂見地色如黃白淨地;見水色如淵中澄清之水;見火色如煙薪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清風;見青色如金精山;見黃色如薝蔔花;見赤色如春朝霞;見白色如珂雪也。)
〔二、內無色相外觀色〕,謂行人為入二禪,已滅內身色相,故云內無色相。又為欲界貪欲難斷,故猶觀外不淨之相,令生厭惡,以求斷除,故又云外觀色。此即第二背捨,位在二禪天定。
〔三、淨背捨身作證〕,淨,即緣於淨相也。謂行人於第二背捨後,除棄外色不淨之相,但於定中練習八色光明,清淨皎潔,猶如妙寶之色。故云淨背捨。心既明淨,樂漸增長,遍滿身中,悉皆怡悅,故又云身作證。此即第三背捨,位在三禪天定。
〔四、虛空處背捨〕,謂行人於欲界後,已除棄自身不淨之色;初背捨後,又除棄內身白骨之色;第二背捨後,又除棄外身一切不淨之色。尚餘八種淨色,皆依心住,若心捨色,色即謝滅;一心緣空,與空相應,即入無邊虛空處定。故云虛空處背捨。此即第四背捨,位在四禪天定。
〔五、識處背捨〕,謂行人若捨虛空處,一心緣識入定時,即觀此定依五陰等,悉皆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受著,故云識處背捨。(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無常者,謂五陰之身,終歸壞滅也。苦者,謂身有生死逼迫等苦也。空者,謂身由四大假合而成,本來空也。無我者,謂四大各離,誰是我耶?)
〔六、無所有處背捨〕,謂行人若捨識處,一心緣無所有處入定時,即觀此定,依五陰等,悉皆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受著,故名無所有處背捨。
〔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謂行人若捨無所有處,一心緣非有想非無想,入定時即觀此定,依五陰等悉皆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愛著,故名非有想非無想背捨。
〔八、滅受想背捨〕,受,即領納。想,即思想。即五陰中受、想二心也。謂行人厭患此心散亂,欲入定休息,故背滅受想諸心,是名滅受想背捨。
出處:明,一如《三藏法數》字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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