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大正藏第 50 冊 No. 2050/門人灌頂 撰
釋名
《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
天台智者大師別傳[1]
祖師徽號,下文委解。
所言「別者」,對「總」得名。總則南山續傳三十卷,列成十科。今於總出別,四本不同:一、章安所記,二、玉泉法論所記,三、會稽智果所記,四、終南山龍田寺法琳所記。此四人皆大師弟子,唯章安所述流行於世,餘三絕聞,惜哉亡矣!
所言「傳」(去聲)者,傳(平聲)於行業,萬世不沒。崔豹古今註,程價問曰:「凡傳者何?」答曰:「凡傳皆以木為之,長一尺五寸,書符信於上,又以一板封之,皆御傳信也。」今儒釋二教筆編記善惡,永為龜鑑,不用板木,亦是傳通義也。
答:「南山續傳雖出於後,乃搜索高流,共為一部,大師行業亦在其中,故得成總。此本近有吳興合溪廣福寺智諶法師箋註,是則存之,非則去之。今用南山總傳、天台百錄、陳氏南史、玉泉行狀碑(并)皇朝張相公關王祠記、隋書帝紀列傳(并)詢雲水同人居玉泉曾讀殿壁紀錄,別傳有所不載者,悉皆引而註之。俾祖師行業,光昭於萬世,亡窮之傳也!
門人 灌頂 撰[2]
《後漢書》註云:「章安縣名,本號日浦。光武改為章安,故城基址在縣東南。世云十住,極為灌頂,十地極為法雲。受度師知其大器,必是地住之人,故以此而立名立字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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