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階位
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1]
因緣釋
[記]次明位中,初是因緣;次「應四種」下,約教。
初文中,云「無上道如境妙中」者,六境初「四菩提」是也。境咸妙道之所趣,以所顯能,故須指境。
約教釋
約教釋>三藏教
約教釋>通教
[句]若六心已前,輕毛菩薩,信根未立,其位猶退。七心已上,從初地至六地,不退為凡夫二乘,名位不退,雖正使已盡,而未能遍修萬行,其行猶退。至七地名行不退,而猶起二乘念,故有念退。至八地道觀雙流,入法流水,名念不退。此名阿鞞跋致地,此乃三乘共十地之義耳。[9]
[記]次通教位,引六心者,通教地前,無位可論,借別位名,以通其位,即指別教七信已上,入乾慧也。故云:「初地至六地,方名位不退,或指地前,假立七賢,即以忍位,為第六心。依小乘位,雖云忍位,名位不退,望菩薩乘,猶名為退。[10]
約教釋>別教
[記]次別教中,許地論師,故不破。[12]
約教釋>圓教
[記]圓位者,諸教圓位,不過『華嚴』,餘文雖有,位義不彰。或略舉初住,闕後諸位,初住既爾,行向豈殊?豈得同其地前伏惑?然又『華嚴』住後兼別,或便一向作次第解,或以一向作圓頓解,一何誤哉?
「具三不退」者,若先以不次、寄次第說者,則七信名位不退;八信已去,名行不退;初住已去,名念不退;今從初住,已具三德,名三不退,故云「具」也。般若是位,離二死故。解脫是行,諸行具故。法身名念,證實境故。
彼經第七〈賢首品〉中,廣明其相,卷初帝釋問法慧云:「初住成就幾法?幾功德藏?」法慧答云:「此處甚深,難信難知,難說難解,難通難分別。然承佛力,具足演說,仍先較量云:『供養十方阿僧祇眾生樂具,經於千劫,復令證支佛,百千億分,不及其一。』」
又云:欲知十方世界,一即多,多即一,一念無量念等。望『法華』中,施四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六趣四生,乃至令得無學,不如初隨喜人。彼經仍易,彼是聖位,故云十方等。望此第五十人,一念功德,方顯圓位,不可思議,此經為難,既俱是圓,初後不二,亦何彼此。[14]
本跡釋
[句]本跡者:本地寂滅,尚非十地,況是初住?尚非初住不退,況復別、通?別、通之位,宜釋餘經列眾。圓教之位,正在今經。諸經論師,既不識跡,安能知本?所歎既謬,毀在其中,還成增減兩謗,何謂歎德?[15]
[記]「尚非初住」者,此諸菩薩皆是一生補處,尚是古佛,況復初住?自新譯來,但以『瑜伽』、『唯識』之位,掩蔽『華嚴』圓常之說,誰知『唯識』等文,但明別位,後代誰肯?見茲同異。又復有人,全毀『唯識論』之權宗,此則全迷方便之路。
「不識跡」者,跡居諸經之首,來至『法華』經初,驗知可是淺位人耶?既失其本,理迷其跡,況從部判,部妙人尊,諸師既不曉於五時,安知菩薩本跡?故云「所歎既謬」等。以藏歎通,尚已成失;以偏歎圓,過莫大矣!「還成增減兩謗」者,秖此一謬,義招二失,經無三教,苦欲增之,抑圓成偏,減豈過此。[16]
觀心釋
[句]觀心者:三觀即三不退。又一心三觀,即一心三不退云云。[17]
表格 52 「三不退」之四釋
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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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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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退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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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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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位功德,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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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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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治無明,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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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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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一分真,第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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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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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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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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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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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三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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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此,名阿鞞跋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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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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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邊地,諸根完具,不受女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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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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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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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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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心已前,輕毛菩薩,信根未立,其位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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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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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心已上,從初地至六地,不退為凡夫二乘,名位不退,雖正使已盡,而未能遍修萬行,其行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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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名阿鞞跋致地,此乃三乘共十地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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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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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七地名行不退,而猶起二乘念,故有念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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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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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八地道觀雙流,入法流水,名念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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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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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明初住,得如來一身無量身,具三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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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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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教不退,此是一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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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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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寂滅,尚非十地,況是初住?尚非初住不退,況復別、通?別、通之位,宜釋餘經列眾。圓教之位,正在今經。諸經論師,既不識跡,安能知本?所歎既謬,毀在其中,還成增減兩謗,何謂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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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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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觀即三不退。又一心三觀,即一心三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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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五障:指修道上之五種障礙。又作五蓋障。《大日經疏》卷一舉五種:
(一)煩惱障,根本煩惱之障礙。
(二)業障,過去、現在惡業之障。
(三)生障,因前業而生於惡環境之障。
(四)法障,因前世之因緣,無法遇善知識,故有不得聞法之障。
(五)所知障,雖聞正法,然因諸種因緣而無法修行般若波羅蜜。
(一)煩惱障,根本煩惱之障礙。
(二)業障,過去、現在惡業之障。
(三)生障,因前業而生於惡環境之障。
(四)法障,因前世之因緣,無法遇善知識,故有不得聞法之障。
(五)所知障,雖聞正法,然因諸種因緣而無法修行般若波羅蜜。
又有惡道障(生三惡道)、貧窮障(生貧窮之家)、女身障
(受女身之果報)、形殘障(肢體殘損,諸根不具)、喜忘障(健忘)為五障者。
[7] 阿僧祇:asankhya, asankhyeya, 阿僧企耶; 僧祇。梵語 asajkhya
之音譯。為印度數目之一,無量數或極大數之意。又作阿僧伽、阿僧企耶、阿僧、僧衹。意譯不可算計,或無量數、無央數。據稱一阿僧祇有一千萬萬萬萬萬萬萬萬 兆(萬萬為億,萬億為兆),於印度六十種數目單位中,阿僧衹為第五十二數。據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七載,有三種阿僧企耶,即:(一)劫阿僧企耶,以大劫為一, 積至洛叉俱胝,輾轉乃至過婆揭羅數。(二)生阿僧企耶,指一一劫經無數生。(三)妙行阿僧企耶,於一一劫修無數妙行。由此三種阿僧企耶證無上覺。
阿僧祇劫:「阿僧祇」為古印度一極大或不可數的數目單位,「劫」為古印度一極長的時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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